編按:
身障街賣者團體「新巨輪協會」長年以來凝聚所有身障夥伴彼此照顧,理事長陳安宗更在去年 10/20 於 NPOst 公益交流站的年會中,分享自己胼手胝足打造新巨輪的心酸路程。(參考:巨輪協會陳安宗:「這 15 分鐘,是我用 10 多年換來的。」)擴張的聲量卻使得新巨輪今年初遭人檢舉「鐵皮屋內違法居住」,將於本月 17 日(3 天後)遭拆除。其間社會局所謂「專案」伸出的「援手」,不僅執行粗暴,且最終只能安置新巨輪協會半數的人 3 個月,其餘行動更不便的 9 人無法納入,甚至要求新巨輪自行支付房租水電。新巨輪協會直至 4 月 30 日臨將簽約時,才懼然發現需要自行承擔所有費用,且 5/17 即面臨拆除,5/15 斷電,根本已來不及另外尋覓能夠納入所有住民的居所。
陳安宗說:「我們完全理解也接受違法就要被拆除,但我們究竟能去哪裡?」
文/林立青、葉靜倫
建立一個家園需要 15 年,毀滅卻只要一天:2018 年 5 月 17 日,依法辦理。
「新巨輪協會」從去年開始接受了一系列的訪問,後來學校、機關以及其他社區協會陸續前來拜訪,許多人都期待自己可以做些什麼。更重要的是,長年以來因備受社會厭棄而怕生的身障者們,開始逐漸敢於開口,接受愈來愈多來自社會的理解、幫助,包括新的街賣商品與建議。慢慢的,其他社福機構和社工甚至會轉介身障朋友前來投靠。
今年 1 月 20 日,消防局上門檢查。上一次檢查後,新巨輪已經依令安裝了火災警示器和偵煙器,主機旁還放著小黑板,上面畫著葉片和花朵,寫著「新巨輪/從心站起」。
合法的租不起,違法的卻是家
這一次,消防單位來了又走,沒有多說什麼。但隨著他們離開沒多久,新北市社會局便跟著打來,請新巨輪提供協會成員的名單。2 月 5 日,巨輪便收到拆除大隊的「違章建築認定通知書」。
要找符合新巨輪 18 個身障者生活的空間,若在板橋或其他捷運站沿線(近人潮出入的街賣場所),月租通常會超過 12 萬元以上,且一樓以上的房間對新巨輪成員來說,若發生火災形同等死,更別提無數房東一聽到身障團體就紛紛拒絕,因此新巨輪能找的空間有限。也正因此,10 年前在原居住地的一場大火過後,陳安宗才會倉促在這裡落腳,因為這是唯一能安頓每一個夥伴的地方。
在這裡,新巨輪的成員每人有一個起居隔間,有些放著電腦,有些放著電視,還有書籍或收音機,協會辦公室裡有 wifi,公用的浴室可以讓輪椅進出,這是都是長年以來為了排除行動障礙而規畫的。牆面和他們的臉上的皺紋一樣有了痕跡,老舊但舒適,有些地方,例如廁所的門栓還用筷子頂替著用。
這裡違法,因為合法的都租不起,也沒有人願意租給這麼多身障者。「低端人口」沒有選擇租屋的權利,中國臺灣兩地德不孤必有鄰,總在針對弱勢時特別依法執行。新北市聯合稽查違章建築拆除大隊到場時,領頭的陳敬勳說:「鐵皮屋頂本來就不能隔間,」至於這些人究竟還能去哪裡,他只說:「我們依法辦理。」反倒是原本以低價將廠房空間租給新巨輪的房東看不下去,破口大罵:「幹你娘!官就是驚郎罵!這裡攏總系甘苦郎!挖幹你娘!」(做官的欠罵!這些都是辛苦人!)陳安宗說他愧對房東,新巨輪長年用低價承租居住生活空間,而今卻讓房東惹上麻煩。
新北社會局粗暴的「意見徵詢」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主任張仙琦和幾位社工在 1 月 30 日突然到場,表示社會局將要安置協會的身障者。新巨輪討論後,希望向新北市政府陳情。剛好隔天(1/31)是众社企邀請新巨輪參加的尾牙活動,陳安宗把握機會向同場出席的新北市政府祕書長許育寧陳情,許育寧當場承諾:「新北市政府既是嚴父,也是慈母,我們會用專案處理。」、「你們放心,我們一定會專案照顧。」
2 月 5 日,新北市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股長葉建崙與張仙琦帶著大批社工再訪,與身障住民進行一對一訪談。社工們與協會成員進行隔離提問:「你沒有家人嗎?」、「你有其他地方可去嗎?」、「不能回去找前夫嗎?」甚至循著協會交出去的名單所調查到的資料,一一打電話給這些住民(可能很久以前就沒再聯絡的)家人:「你不願意讓他回家嗎?」、「你知道你爸爸在做街賣的協會要被拆掉了嗎?」、「讓他回家可以嗎?」
社會局人員甚至詢問離婚後從中國來臺已達 11 年、有一個 18 歲心智障礙孩子的協會工作人員小茹姐:「你可不可以帶著孩子回中國投靠父母?」、「孩子可不可以回去給爸爸養?」小茹姐苦笑說著這些,那表情我是第一次看到。
當天晚上,新巨輪便收到拆除大隊的通知,勒令「限期拆除」。
幾個夥伴都嚇到了。其中許多人過去曾被安置過,一聽到「安置」就害怕。新的安置中心沒有一起上街購物、煮飯喝酒抽菸的自由,也沒有街坊孩子會到前院跳繩,所有人都向陳安宗表示自己不要被安置,陳安宗卻說,他會跟著大家一起去過日子。
陳安宗在隔天清晨因胃傷與心力交瘁而吐血,當天正好是裕隆集團邀請他參加尾牙的日子。他其實食不下嚥,卻還是安撫了自己的夥伴,但依舊回答不了那些問題:「我們要去哪裡?」
很顯然,消防局因接獲檢舉認為新巨輪原本的住屋需要拆除,卻又不知道該拿 18 個身障者怎麼辦,於是找了社會局「專案安置」:先把裡面的人「解決」,就可以「依法拆除」。
最體弱的排除在安置之外,所有費用自付
長久以來,新巨輪受到許多溫暖,臉書上滿滿都是各種參訪的照片:人生百味、胡媽媽、旅人誌、法扶臺北分會、扶輪社、新光基金會、我是永和人社團等。各界提供的幫助包括捐款、商品合作、食物與物資捐贈、邀請演說、邀請尾牙、協助募款、愛心餐會等。接受社會幫助的同時,新巨輪也繼續幫助其他身障者,協會成員從去年的 12 位成長到 18 位,「謝謝社會願意關心我們,」陳安宗說:「現在我們出去做街賣,感覺真的有比較好了,大家比較友善。」
民間的幫助來的即時且豐富,卻擋不住政府的拆遷通知。社會局的這個「安置專案」由林坤宗專委負責,葉建崙股長陪同,他們盤出了新北市的一處日照中心,並且表示社會局能安置那些身體較好的、有自行移動能力、有電動輪椅的身障者,為他們提供為期 3 個月的安置。但新巨輪必須自付房租(每人每月含水電約 4000 元),且期間不得開伙(沒有廚房)、也沒有電視網路,只有一桌一床一櫃,也不得另行整修或加裝無障礙安全設備(例如在樓梯間安裝護欄以避免輪椅翻覆)。陳安宗說,安置空間確實是合法建物,但不是他們的「家」。
協會成員有些依法每月領有身障津貼約 3700 元,如今卻必須盡數拿去繳付社會局「提供」的安置,社會局分毫不出。而社會局無法安置的其餘 9 個身障者,即使行動更不便、沒有電動輪椅或需要人照顧、攙扶才能上下輪椅,也都將散落在其他地方。
和家人夥伴分開是新巨輪最不願見到的事(雖然門口一個人說:「反正剩下沒幾年可活了。」),此外,從安置中心到新巨輪原本集貨、居住、一起生活的廠房,用電動輪椅的話約略需要 45 分鐘,其間會經過市場、巷道、捷運施工工地、板橋大遠百,之後才能抵達原本廠房並領取街賣貨品,也就是說,原先每天超過 9 小時的街賣時間會需要再增加 1.5 小時。
4 月 30 號,社會局拿出安置中心的租賃契約。從 1 月 20 日消防局上門,到後面社會局不斷強調自己是「嚴父慈母」、會幫忙想辦法、提出安置、會專案處理,然而一直到 4 月 30 日,新巨輪才第一次知道,這個專案到後來完全找不到經費,所有開銷必須自行支付,原本集貨的廠房又不可能退租(雖然隔間要被強拆無法居住,還是必須用來集貨並做為大家生活扶持的聚集地),等於冒出一筆沉重的負擔。
陳安宗說:「我們以為社會願意接納我們,但官員和議員並不願意接納」、「但我會繼續找,那是我的兄弟,我的家人。」
最終解決方案之後,下一步何處去
他的努力其實很徒勞。捷運沿線的租金總是極高,現在的房東用的是工業區廠房打折後租給新巨輪,新巨輪甚至還需要拿過去接送大家做街賣的車去做二胎高利貸才可周轉。不合法的廠房會被檢舉,合法的房子陳安宗又租不起(也找不到)。有次他好不容易找到土城的工廠,對方聽完協會的狀況後便婉拒。這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一件又一件,直至 5 月 3 日,陳安宗終於無奈接受了「最終解決方案」:保住 9 個同伴 3 個月的去處。
陳情失敗,社會局只安置一半的人。現在的新巨輪,只希望 5 月 15 日斷電後,能把房間內的東西盡可能整理好,5 月 17 日即面臨拆除。我看著十幾臺輪椅折疊在墨綠色的伸縮車棚內,不知道下一步要往哪裡去,就和 10 多年前他們的主人來這裡時一樣。
「社會本來就沒有給我們活命的地方。」陳安宗說。
新巨輪拆遷事件最新動態
NPOst 5 月 14 日更新:
新北市社會局副局長林昭文於電話訪問中承諾並確認以下文字:
1. 暫緩拆除:5/17 不會拆除,會等到將住民都安置好後才拆遷。
2. 所有住民共 16 位,如果願意入住,可共同納入同一棟長安居。
3. 前 3 個月租金由「新北社會局」媒合民間資源補助(新聞稿中載明「已媒合民間資源提供 18 萬元租金」),水電費如確有需求可納入補助。
4. 3 個月後若還有需要,住民可續租,如個案生活仍有困難,再媒合民間資源協助。
5. 長安居(安置中心)的樓梯符合無障礙及消防,如有需要可加裝活動安全閘門,以兼顧消防與安全考量。
6. 如果民間有適當的場地(近捷運站,可以 16 人共同居住)也歡迎提供資訊供新巨輪評估參考。
NPOst 5 月 16 日更新:
今(5/16)日下午監察委員王幼玲、高涌誠與新北市副祕書長蕭旭岑、社會局副局長林昭文、消防局副局長陳崇岳、違章建築拆除大隊長馮兆麟等人再訪新巨輪。
經監察委員到場關心後,初步摘要如下(經林昭文與新巨輪理事長陳安宗雙方確認後共識):
1. 新巨輪原本之消防安全皆已通過檢驗,唯僅剩 2 爐之明火(瓦斯爐),會於明日起停用,改以電熱方式煮食。
2. 相關消防設備及開關電線等用電安全,新巨輪同意配合消防局持續派員指導安全措施,加強安全維護。
3. 在未妥適安排成員居住生活環境前,現址予以緩拆,以符合兩公約保障之「自由選擇居住環境及對象」之權利。
下篇:
要求行動障礙者放棄尊嚴生活,是我們願意為老後所做的選擇嗎?/專訪新巨輪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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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消防公共安全以及照顧弱勢,新北市政府輔導協助新巨輪協會成員入住板橋長安居,18 萬元費用將媒合民間資源挹注/新北市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