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根難民在臺灣:孩子與身分,這輩子還有機會要回來嗎?/《國界上的漂流者》書摘

編按:

本篇取自去(2017)年底,法律扶助基金會臺灣人權促進會透過新學林出版社合作出版的《國界上的漂流者》。林秀珠(化名),50 多歲,印尼客家華僑。30 多年前嫁來臺灣,曾公開宴客,育有 3 子。後來丈夫外遇又生 1 子,竟也被登記為她所生。與夫家關係交惡後分居,一人在外打工討生活。之後,又遭人檢舉她是以假名、假護照來臺。事實上,林秀珠並不知道自己當初用的是假名,因為她不識字,來臺相關手續完全交由仲介處理。

丈夫 20 年前過世,當初雖然是合法結婚,但因不諳法令,未能及時申請我國國籍,原有的印尼國籍也無法確認是否存在,導致她明明嫁來臺灣多年,仍無國籍。近年,在移民署的協助之下,她好不容易改回出嫁前的本名、有了居留證,只是親生骨肉早已被夫家人收為養子,林秀珠等於在臺灣無親無故,取得國籍將更為困難。

《國界上的漂流者》詳實記述了 10 個流離失所的真實故事。這些生活在臺灣、活生生的「人」,卻不得擁有基本人權,包括合法工作權、居住權、健康保險、社會福利等,甚至因不能注射疫苗而賠上無辜性命。

 

書籍採訪整理/馬萱人   

我幾乎天天都來廟裡拜拜。我只拜 2 件事,第一是請神明讓我的孩子跟我聯絡。另一件是,拜託給我一個身分。

我是客家人,印尼老家以前在種稻米和番薯。到了臺灣,公公在世時有塊田,我也會幫忙他種田。我曾經有印尼國籍,是故鄉的爸爸媽媽還在世時就有的,有證明的。我老公還在的時候,我也有臺灣的居留權。他死了以後,我莫名其妙就沒有居留權了,害我在父母過身(閩南語「去世」之意)的時候都不能回去祭拜。

現在,更不知道要怎麼樣再申請回印尼國籍了,臺灣也不給我真正的身分,我都嫁過來 30 幾年了,客家話慢慢「識聽不識講」,變成都講臺語。人家問我是哪裡人,我說清彩啦(隨便)。我現在只煩惱,會不會永遠都沒有身分證啊?

林美珠是客家人,印尼老家以前在種稻米和番薯。圖/AlbanyColley @ Pixabay, CC0 Creative Commons

夫家設局搶子,親兒何辜不認母

我總共生了 3 個孩子,但是戶口名簿上登記了 4 個孩子。第 4 個是丈夫和小三在南部生的。

懷第 3 胎的時候,老公開始不回家。後來打聽到他在南部,我就跑去找他,也無效,因為他有別的女人了,小孩都有了,都不理我,還動手打我,說我像「胡蠅」(蒼蠅),趕都趕不走。我只好回到中部,一個人帶 3 個小孩過日子。後來小姑家開了釣蝦場,叫我去上班,每天都工作到天光。一個月本來應該有 2、3 萬元的薪水,統統要交給他們,說是為了要養我的孩子。

這也沒關係,但是我們卻常常沒飯好吃。還好我有個鄰居人很好,常就讓我牽著孩子去他們家盛飯。她先生也過世了。

後來,小姑一家把我趕出來。我沒依沒靠,曾經走到海邊,差一點想不開。為了生活,我只好在外面打工。一開始是到北部依靠長輩,長輩過世後,我就改住這位長輩在南部的好友家。

圖/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

說我沒有怨恨先生是騙人的。我到處打工的時候,有一次我女兒出車禍,我還丟下工作回去照顧她。對方賠了 5 萬元給我女兒,結果被他爸爸和小三拿去花掉了。後來我老公得癌,我本來要回去看看,但是一問小三在他身邊,我就不去了,連最後一面我也沒見。

我沒讀過書,不識字,連名字都快忘了怎麼寫。嫁來臺灣 30 幾年,客家話也快忘光,都講閩南語。

其實錢和丈夫給別人都沒要緊,但是不能把我跟孩子拆散。我幫他們家生了 3 個孩子,小姑竟然說我沒養孩子,這樣人家會信嗎?孩子又不是一出生就會走路、講話,是我懷胎 10 個月生下來、辛辛苦苦帶大的啊。

小姑把孩子搶過去,但是根本沒有好好照顧。我離開的時候,老大差不多 12 歲,國中時曾經離家出走,打電話跟我說那個家他待不下去了。我跟他說,你們現在先好好讀書,等媽媽有大一點的地方住了,再去帶你們。現在要好好聽阿姑的話,要乖乖。孩子問,「媽媽,甘有影?」(媽媽,真的嗎?)你說,我會不會痛?

圖/Jenna Christina @ Unsplash

沒讀書、不識字,四處寄居打黑工

我沒讀過書,不識字,那時候連居留證都沒有,打工都是非法的。我怕再被警察抓,真的也沒辦法把他們帶在身邊啊。

不過,無論我怎麼躲,我在孩子還小的時候都有打電話回去,多少也有拿錢給他們。但是,孩子的阿姑跟他們說,不可以再跟媽媽見面了。小姑的先生跟我說,你先讓孩子好好讀書,畢業之後再說,以後再團圓。

沒想到,他們都在騙我

慢慢的,我跟孩子就變成很久很久沒見過面,直到今年的清明節前,孩子突然打電話給我,問我要不要回來祭拜爸爸?我好思念他們啊,當然說好。心裡想終於可以看看孩子了,開心到整晚都睡不著,隔天馬上請假回去。

沒想到,他們啊,是把我拐去。我看不懂字,小姑要我在一些文件上蓋章。我問這是什麼,他們才說是要我放棄財產。原來是公公過世時留下一棟透天厝,還有 5 分地,就這樣,他們就怕成這樣。我說好,我答應你們,連當初賺的錢都給你們了。但是,你們為什麼要在我申請國籍、移民署來調查的時候,說我「放尪放囝」(拋夫棄子),害我拿不到身分證?是我先生有小三耶!明明是丈夫拋棄我,還跟小三生孩子,我都有跟法官講。

圖/Denys Argyriou @ Unsplash

我不是等孩子大了才來找他們,我在他們很小的時候就來找了。不是我孩子不聽我的電話,是小姑不讓我們見面。現在他們反過來,說一開始是我不要看孩子、沒養孩子。他們真的是隨便講,「沒影沒跡」(沒憑沒據)。只有我先生的大哥要過世前,有跟我說對不起,但是也只有這一句。

我蓋好印章、放棄財產之後,小姑立刻問我要坐幾點的車回去,又要趕我走。結果,我跟孩子見面才半個鐘頭。我知道孩子也很為難,畢竟是和他們住在一起。

朋友聽到這件事就說,人家叫你蓋章你就蓋章喔?我說沒關係啦,放棄就放棄,其他我是不管了,現在只求一個身分就好了。

圖/法律扶助基金會提供

只求一個公道,骨肉團圓

好不容易在移民署的幫忙下,我改回了本名、有了居留證,才有辦法正式打工、有健保。不然從前看到警察就躲,真艱苦。我現在得養自己,還要存點錢。

我什麼都能做,之前幫忙賣豬血湯,後來在一家餐廳做了 7、8 個月。餐廳老闆聽說我很會打掃,所以找我去上班。主要工作是清廁所,也要洗碗、打雜。老闆常常嫌我慢,不過我只有 2 隻手,要洗 10 幾間,有時候連喝水都沒空。我上次休假 3 天去臺南拜拜,希望辦國籍和看孩子的事順順利利,結果那 3 天廁所就沒人洗。

圖/Chinh Le Duc @ Unsplash

我做這個工作壓力很大,心臟跳很快。餐廳每個人每天都在找我,叫我做這做那。我的手都做到麻了,傷到筋,有時候洗澡都很難。但是不能開刀,開刀就沒得賺了。

我最近又改到學校打工,看身體會不會好一點。我這麼努力的做,可是有些人就是不喜歡東南亞人,尤其我還沒有身分證,找工作沒那麼容易,租房子也有困難。還好有朋友借我地方住,只要付水電,但是會漏水,老鼠也很多。

從我住的地方到上班的地方,要騎很久的摩托車。沒有身分證就不能辦分期付款買車,有個朋友對我真好,先幫我買好車,讓我再分期還她。這位太太的丈夫是幫人起厝的,我如果聽到有人想蓋房子也會介紹給他們。人家對我好,我也要對他們好,對不對?

圖/Lea Böhm @ Unsplash

另外一個大陸嫁來的太太,孩子有時沒人顧,讓我想到以前我跟孩子沒飯吃,隔壁寡婦太太也是讓我們到她家裝碗飯,我就幫她先帶小孩回家洗澡、煮飯給他們吃。

至於以後,我也不知道要怎麼過。我只希望政府給我一個身分證,不然居留權永遠只是居留權。我在這裡也生了 3 個孩子啊。

現在我還是會思念孩子,他們都不接我電話了,我想到就難受。這是我的命,他們要認我、不認我,都不要緊了,過去的事就過去了,沒關係。但是,我真的沒有拋棄他們啊。媽媽在叫恁,嘸聽到呢?可以給媽媽聯絡嗎?也許,等他們自己有孩子之後,就會知道了。

可以用你們的手機幫我打電話過去嗎?他們也許會接電話。幫我問他們,林秀珠你們認識嗎?她很思念你們啊!這樣就可以了。


書摘授權:法律扶助基金會臺灣人權促進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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