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教非洲小孩洗手,真的很重要嗎?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路過好奇的公益觀察家:
阿北,上次我看到 NPOst 刊出的這篇<「洗手到底要教幾次?」付錢才找得到聽眾的公共衛教>,覺得很奇怪。一來是不懂為什麼 NGO 都那麼愛教別人洗手?二來是,付津貼讓人去參加活動,真的很不應該嗎?想聽聽阿北的意見。
深思熟慮的褚阿北:
為了這篇文章,我特地請教了目前正在希臘北部的國際 NGO 進行敘利亞難民安置工作的醫療人員 A,想知道她有什麼看法。
可能是因為她當時剛好很餓吧,很直接就做出 2 點結論:
- 這種文章真無聊!(NPOst 小編崩潰)
- 這種計畫根本浪費錢!
(性格比阿北還要火爆的第一線 NGO 工作者,還真的是滿多的。我覺得應該是難民營當地飲食造成體內電解質不平衡的關係)
洗手衛教是 NGO 的入門款
首先,覺得這篇文章無聊,是因為文章的重點雖然是在說 NGO 的出席費,如何破壞了社區居民跟 NGO 之間應有的良性互動,但身為醫療專業人員,她覺得洗手活動實在很蠢,蠢到爆。
「洗手這件事,UNICEF(聯合國兒福聯盟)還有 WHO(世界衛生組織)的海報早就遍布全球了,到底是人學不會洗手,還是根本沒有水可以洗手?!」A 說,「 如果是沒有水洗手,請問是用活動可以解決的嗎?而且洗手這件事情是 health behavior(健康習慣),難道健康習慣是辦個活動就可以養成的嗎?」
「是這樣說沒錯啦,但妳記不記得,10 年前你第一次到奈洛比工作,計畫內容是什麼?」
「呃……有點遙遠,好像就是『洗手計畫』。」她突然愣了一下。
「那你記不記得那個計畫有沒有成效?」我問。
「嗯,那麼久以前的事,那會記得?而且那時候太嫩,根本還不太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只是做組織交代的事。」
「所以有沒有可能,洗手計畫對於衛生相關的 NGO 來說,像是醫療團或國際志工的入門款,找點事做的意義大於洗手活動對於社區的意義?」
「這樣說,也是有可能。」
「所以這些現在還在認真教地方社區洗手的社區工作者,10 年之後,可能會跟你一樣,找到自己的計畫跟方向,根本忘了當年自己很菜的時候,也是莫名其妙在教洗手?」
「或許。」
就像 A 說的,其實非洲人是很愛乾淨的。回想過去在馬拉威工作時,他去別人家吃飯,才發現當地人之飯前,每個人面前本來就都會準備一盆專用的洗手水,根本不像外界想的那樣。這種時候,應該會很想鑽進地洞裡去吧?
關於醫療或衛生相關 NGO 堅持要到社區來教洗手這件事,我在緬甸的鄉間也遇過幾次,一開始我總會火冒三丈,但是到後來比較成(ㄧㄡˊ)熟(ㄊㄧㄠˊ)後,通常會禮貌地請問這個 NGO 兩個問題:
- 你怎麼知道他們不會洗手?
- 如果我可以協助組織在行前跟當地工作者聯絡上,你是否願意先詢問社區最需要的是什麼,再來決定衛教宣導的內容?
通常這就能解決問題,畢竟如果有更好的宣導方向,幾乎沒有「堅持」非要教洗手不可的 NGO,畢竟洗手又不是什麼邪教!比如非洲這幾年衛生習慣的需求重點,就不再是洗手習慣,而是針對大小便習慣的衛教。
但洗手確實感覺比教導如何處理大小便「乾淨」,不曾到第一線現場工作的 NGO 工作者比較不會排斥,就像被派到印度德蕾莎修女創辦的「垂死之家」服務的義大利年輕修士,寧可去擦窗戶,也不要去碰痲瘋病患的排泄物。但說他們沒有愛心未免又太嚴苛,只能說菜鳥的心理障礙需要慢慢破除。某種程度來說,從「訓練新進人員進入社區工作」的層次來看洗手活動,可能比檢視其社區效果來得更有意義。
公平,不見得適用所有情況
文章當中的背景是 Kibera,根據我一位目前在現場工作,熟悉當地狀況的國際健康(Global Health)領域的同事分析:
「住在 Kibera 的人其實有很多在首都奈洛比(Nairobi)工作,但因為奈洛比的租金無敵霹靂貴,無法付這麼多錢去租房子,所以才住在 Kibera 過著通勤生活。只要上下班時間的時候看到超級多人在奈洛比跟 Kibera 之間通勤,就不難推測 Kibera 的現況,其實不能單純用『貧民區』來理解。」
所以從上班族的角度將心比心想一想吧!如果每天要上班的人,為了配合參加 Kibera 的 NGO 組織活動,而無法正常上班賺錢的話,靠日薪才能剛好生活的窮人,維生的成本是不是應該有人來負擔?
這時,就又要回到阿北常說的「價值」與「價格」這個經典問題。
今天如果這個 NGO 的計劃很有「價值」,比如可以拿到免費的種子跟天然肥料,並且學習到在自己家後院種植有機黃豆,知道採收以後要如何將這些黃豆帶到合作社,免費使用磨豆機來製做成豆漿跟其他豆類製品,改善家人蛋白質缺乏的問題,甚至有自己吃不完、多出來的量可以賣給合作社,那麼參加這個計畫的「價值」,可能就比去市區打零工一天所掙的錢更高。
一旦這個計畫在當地社區居民眼中,顯示出足夠的「價值」,就不用考慮出席的「價格」,就算沒有出席費,現場只有清水可以喝,當地居民也會參加。
當一個 NGO 發現,如果不給出席費,就不會有人想要來參加的話,不應該先責怪社區民眾被其他 NGO 「慣壞」了,而應該先檢討為什麼這樣的計畫,明明是對社區民眾有利的,在當地人心中卻沒有任何「價值」,甚至必須把浪費的時間換算成出席費?
老實說,我們在緬甸針對社區工作者進行訓練工作,「出席費」、「交通費」、「誤餐費」的確也是相當常見的補貼方式,但隨著我在當地工作年數增加,對於這件事逐漸抱持著比較寬容的想法。
因為緬甸鄉間交通不便,如果訓練工作在城市進行,交通費用跟時間成本確實很可觀,比如我在欽邦(Chin State)辦活動的時候,會有一些工作者因為非常認同這個訓練活動的「價值」,以至於從印度邊境的山區跋山涉水,花了 3 天 3 夜才到達縣城來參加活動。活動結束後,又要花 3 天 3 夜回到家鄉。每次在做訓練的時候,都會提醒自己,我要對這些人負責,給他們一個「值回票價」的工作坊,不然我就是大混蛋。
所以除了支付這些參與者的交通費、住宿費,我們的確還會給予合理的出席費,彌補他為了參與活動而犧牲超過一個禮拜的時間成本。如果一個計畫範圍原本無法擴及偏鄉的組織,能因此訓練到偏鄉的第一線 NGO 工作者,到最後卻只是一口咬定「NGO 給出席費是陋習」的原則,讓在地工作者即使有心想要參與,卻因為實在窮到無法投入,只好放棄,難道真的比較好嗎?
在活動現場,我們也有個不成文的規定──如果參加的在地 NGO 工作者有固定領取組織的薪水,或是可以回組織報差旅,我們就不提供出席費;但那些沒有支領固定薪水的人、交通成本特別高的參加者,就會得到我們特別的照顧。雖然不公平,但是鄉間的第一線 NGO 在地工作者基本上都是合情合理的好人,也理解在地的現實狀況,對於這樣的差別待遇,並不會有「公平」的質疑。
公平,有時候並不見得是好事。
另外,用臺灣的現況來聯想也會明白,那些不用工作賺錢,可以在平常上班時間來參加各種 NGO 活動的民眾,真的是 NGO 最需要觸及的對象嗎?如果是真正需要宣導的對象,一天不工作全家就會陷入沒飯吃的困境,為什麼不能給出席費?或是為什麼不能等下班以後在晚間舉辦?如果是真心的話,為什麼要當地人遷就 NGO 工作者自己方便的上班時間?
就如同教洗手當然也值得做,但不應該是一次性的活動,比如說一個小孩要養成洗手的習慣,也不會是短期的,如果 NGO 願意駐點在當地學校裡長期宣導,當然也會有好的價值。
從 NGO 的洗手計畫,我們要提醒自己對別人的現實往往不了解,這種不了解至少有 3 個層面:
- NGO 太感動於自己關起門來想出來的計畫,以至於忘了社區真正的需求。
- NGO 太執著,有潔癖, 認為給「出席費」很骯髒,只會用「貪心」來理解,忘了窮人要面對的現實。
- 外人忘了「洗手」這類入門款計畫,對於組織用來訓練新進人員進入社區的價值,可能大於計畫本身的價值。
對了,下次有出席費比較高的活動,歡迎邀請阿北參加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