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從伊甸基金會「無障礙生活 街頭實測任務」影片看起

上圖截取自:【無障礙生活 街頭實測任務】如果是你,願意對身障者伸出援手嗎?

文/林玲安、陳秋慧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前陣子推出「【無障礙生活 街頭實測任務】如果是你,願意對身障者伸出援手嗎?」實境影片,伊甸基金會的工作人員與輪椅族夥伴在台北市信義商圈,進行「無障礙生活 街頭實測」任務,找來一位坐輪椅的身心障礙者,於熙來擾往的街頭,觀看民眾是否會停留幫忙。

測試內容還包括一般民眾看見輪椅族遇到擋路的交通錐或是態度惡劣的路人時,民眾會不會主動伸出援手,甚至勇敢地挺身而出、仗義執言。此部影片引起了不少社會大眾的關注,也讓我們一群朋友們針對此影片做了些討論和反思,此部影片的質感以及主題創意,都突破了過去國內社福單位影片所呈現的樣貌;然而,影片背後的價值對於社會大眾、政府、障礙者的意義值得我們進一步探究與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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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影片裡的輪椅使用者,在斜坡道被交通錐擋住的情況下,等待身旁的民眾能看到她所面臨的障礙,然而在這個過程中她並未主動向他人求助,因此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些民眾看見了她的困難而主動伸出援手,也有些民眾未敏感覺察到障礙者的需要。

影片在最後指出,民眾的愛心值得大家為他們掌聲鼓勵,輪椅使用者在沒有主動要求的情況下,平均等待 3~5 分鐘,最長 15 分鐘就有路人停下腳步、伸手幫忙,不過仍有 80% 的路人並未覺察輪椅使用者的困難,甚至從旁穿越或繞路避開,因此若民眾可以細心觀察、開口詢問、甚至勇敢地為障礙者據理力爭,就能創造一個沒有障礙的友善環境。

但是影片也讓我們產生一些疑問與延伸思考:

(一)為什麼障礙者不開口主動求助?

從影片中看起來,障礙者在面臨路障無法穿越馬路時,並未主動求助,看起來很像在等人,所以經過她身旁的民眾,不一定是毫無覺察或冷漠以對。而設定障礙者不主動求助,會不會也刻畫障礙者的被動形象?很多網友也對此提出疑問。

對此疑問,伊甸基金會的粉絲專頁回應:「過程中仍舊有許多人視而不見,甚至是有些推著嬰兒車的爸媽,同樣都被交通錐擋住,卻只顧著自己繞過,卻沒想到身旁的輪椅使用者,比自己面臨著更大的困難,也讓我們看見真實的樣貌。拍攝時,我們刻意設定不讓輪椅使用者主動呼求幫助,我們想要強調的是,無障礙的環境有許多應該改善與加強之處,我們一方面呼籲政府應有更多作為,一方面也盼望社會大眾一起來當個『雞婆』的人,如果所有人都多一些用心觀察、開口詢問周遭人的需要,社會會有更多進步的!」

確實透過影片傳達障礙者面對困難,而無人求助的畫面,能夠提醒民眾未來主動詢問並協助障礙者。然而,從另一個角度看,障礙者在現實生活中面對困難,也時常羞於開口求助。那麼我們則要思考,為什麼障礙者對於主動開口向他人求助,感到丟臉或膽怯?為什麼障礙者對於自己不同於多數人的需求會感到難以啟齒?

大多數的時候,是因為障礙者面臨的困難,一般人並不會遇到。例如:過馬路,這不需思索的小事,只有障礙者需要協助時,多數障礙者就會感到開口求助是丟臉的。

以「健康的人」或「正常的人」為中心或主流的社會裡,多數的人並未曾思考過障礙者在環境之中會面臨哪些困境,亦不曾思考無障礙環境的必要,因此讓障礙者承受自己是「異於他人」的壓力,也不好意思麻煩別人。在主流社會裡,障礙者的形象在一般人心中,除了「超越障礙」與「需要被幫助」外,障礙者在社會環境脈絡裡的真實生活樣貌,其實並沒有被細緻的呈現或討論。

(二) 個人愛心無法改變障礙環境

這則影片的尾聲,呈現障礙者等待主動協助的平均時間,並計算約有 80% 的民眾未察覺障礙者需要協助,甚至冷漠繞路經過。雖然無法得知 80% 數字如何得出,但可理解其用意是為了藉由相對高比例的數字,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多加觀察周遭他人的需求。如:民眾要求阻擋斜坡道的小姐移開位子。然而,這樣的脈絡之下,直接跳到:「其實,只要我們細心觀察、開口詢問,甚至是勇敢為身障朋友據理力爭,就能夠創造一個真正沒有障礙的友善環境…。」是不是忽略掉了什麼?

影片拍攝地點在信義區新光三越百貨附近,馬路兩側的斜坡都沒有與馬路齊平,這樣不合格的無障礙坡道,真的能夠因為民眾協助輪椅使用者過馬路,就成為沒有障礙的環境嗎?

社會模式觀點認為,「只有障礙的環境,沒有障礙的人」,若希望能打造真正沒有障礙的環境,除了呼籲個人「發揮愛心」,請社會大眾一起監督政府設置無障礙環境,是否更能讓社會大眾一起改善環境呢?

我們應該移除環境之中的障礙做起,而非繼續讓障礙者憑運氣獲得他人協助。更進一步,如果此短片希望能讓社會大眾看見多元差異,此影片納入的場景,處處充滿障礙空間,但顯現出的意涵是多數人在使用空間時,並不具備多元文化觀點。障礙者與一般人都應擁有平等的空間使用權,若影片能避免將障礙者面對環境的困境,歸因於身體功能損傷的個人,而強調是環境設計造成使用者不便,或許更能深化此影片的意涵。

(三) 享有無障礙環境是基本人權

延續上述,短片設定障礙者被動等待協助,並於片尾鼓勵民眾勇敢為障礙者發聲,是否強化「障礙者需要被幫助的形象」。再從影片下方觀賞者的留言與粉絲頁的討論,亦可見民眾的反應多傳達「人間處處有溫情」或者「能夠付出就是福」等愛心慈善觀點,顯現民眾仍停留將障礙視為個人功能損傷的問題,未能從障礙空間的角度著力。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簡稱 CRPD)定義「歧視是指基於身心障礙而加以區別對待、排斥或限制,其目的或效果是損害或剝奪與其他人在平等的基礎上認可、享有或行使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領域的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它包括一切形式的歧視,包括拒絕提供合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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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權角度視之,每一個人都有平等的權利,在參與社會時不受區別、排除或限制;所以,受交通錐阻擋之阻的障礙者,無法如他人順利通過馬路,就可以說是受到「歧視」。個人本來就有權使用環境,與其鼓勵民眾「為」障礙者發聲,建構障礙者「被動受助」的形象,其實我們只是替「生而為人」該有的權利發聲,是環境障礙阻礙部分人的通行權利,而非歸因於障礙者的功能損傷。

結語

台灣在 2014 年 12 月 3 日將實施國際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內施行法,從政府政策制定者、服務提供者、身心障礙者與家庭,乃至社會大眾,都將經歷一場思想的翻轉,才能讓台灣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與生活符合公約之精神。

伊甸基金會拍攝的短片,看見障礙者在未普及的無障礙環境經常面對的困境。未來社福團體設計相關宣導影片,如何進一步刺激民眾認識與理解相對少數且身心狀態被診斷為偏離常態的族群,並反思背後的權力關係落差,在既有的社會價值觀中突破與推進,更可能讓我們真正邁入落實人權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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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POst 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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