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 NGO Worker 專欄:在人道救援的場域,LGBT 何處容身?

 

編按:

英國《衛報》每週二刊出 NGOs 援助工作者的甘苦談,NPOst 每週精選一篇編譯。

我是同志身分的援助工作者,但和許多朋友一樣,在人道危機爆發的工作場域,我們必須躲躲藏藏。作為前線援助工作者,作為 LGBT(女同性戀者、同性戀者、雙性戀者與跨性別者族群)的一員,我為我擁有的白人特權感到罪惡,並為國際發展組織對 LGBT 職員缺乏支持感到十足訝異。

但我還是幸運的。假如不幸淪為騷擾或人身攻擊的目標,我知道我的雇主會為我張開保護傘,但若我是東非籍的當地雇員呢?靠自己吧!不會有協助、沒有介入。這樣的待遇不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作為一名同志,我在前線田野的感受是什麼?這樣說好了,幾個月前,一位外國籍白人同志被受援國政府點名為該國的「不受歡迎人物」,大略就是這樣的感覺吧!你已不在你熟悉的國家和文化中,你的性取向也由完全不同的標準被看待,你熟悉的 LGBT 支持網絡也不復存在。

曾有研究者訪問我並問了相似的問題,我當時告訴他,「每個參與援助工作的人都曾犧牲些什麼,而我們,LGBT 們,是放棄了一些,但誰不是如此。」現在我很後悔曾經那樣回答。因為我忘了告訴他,在視同性戀為違法的國家,你可能如何被打、被折磨、被謀殺。而更錯誤的是,我忘了那樣的回答,只反應了我在「我們組織」裡的經歷,完全不符大部分同志在這些國家裡每天面對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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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你會問,如果安安靜靜,不大肆宣揚你的性取向呢?我在上一次任務中,就持續迴避一位女同事的提問:「你女友是誰」、「你為什麼不交女朋友」、「你為什麼不讓我幫你找個女朋友」的質問。氣餒不已。後來她抓了個機會在辦公室堵住我,然後滔滔不絕的開始告訴我她的宗教如何看待同性戀者。

她解釋道,所有的同志都得穿尿布(因為他們不斷排出不潔的穢物)、同志們每個都帶有愛滋病毒、她都到中小學教育孩子們 LGBT 是違反神意的,她甚至還說:「我知道我是對的,因為這些都是從網路上看來的。」從「網路上」,不是聖經裡。

當下我為了這樣不公義的指責憤怒不已,但更多的是沉痛,我為這個世代的 LGBT 無法全然享受我們的權利與生活而心碎。

但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我沒有圍攻她,也沒有因此和我的組織抱怨或抗議。因為事實是,我若因此退出任務,人資對我的適任性可能會有疑惑,我也可能拿不到下一份工作合約。

今天我若不是外籍工作者,事情會更複雜。如果我是烏干達人,我可能會像擁 LGBT 的烏籍醫師 David Kato 一樣被取走性命;如果我生於伊拉克或敘利亞,我會從高樓上被扔下;如果我是奈及利亞籍,我的私生活可能被錄影、被公開、被羞辱。我若不是有幸生於自由的國度,我的能力和職業發展都會因為性取向而受到嚴重影響,很可能只能找尋收容所庇護並離鄉背井,我很可能不會有工作、收入、家人和任何社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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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作為同志,我的團結精神在哪裡?我為何不和我的組織或其他單位協力確保受援國裡的 LGBT 職員能享受合理的權利、保護和承諾?我為何在面對這些情境時,不盡力做些什麼改變?

因為我是白人。

這樣說讓我不太自在,但答案的核心的確在於我是白人。因為我是白人,所以當我面對問題時,我有選擇。我可以辭職,可以請調,可以轉換跑道;我有學位、彈性、自由移動的能力和穩定的財力。如果我被恫嚇,即使我還是可能面對生命威脅,我逃過一劫的機會比誰都高。

老一倍的 LGBT 常常抱怨,年輕世代因為不再面對相同的困境和挑戰,不再具備他們那樣的團結精神。我想他們是對的。我曾經很同情 LGBT 當地職員,卻不曾為他們的擔憂與需要而發聲。因為我擁有的保護傘,讓我將自己置於同志社群的利益之前,認為事態並沒有嚴重到需要讓自己置於風險之中。

然而如今我終於明白,在這樣一個 LGBT 無法公開嶄露自己,且恐怕永遠無法公開牽手與親吻的國家,我在 LGBT 社群的支持網絡中,扮演了多麼差勁的角色。我必須找到方法讓愧疚感轉化為行動。


原文出處:I regret not speaking out for my LGBT colleagues

 

NPOst 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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