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企業巨獸接管援助事業(2):最親密的合作,最高昂的代價
編按:
本系列文章是對當前全球企業巨獸如何介入援助體系的最血淋淋剖析,由過去專門追蹤全球發展與援助金的前衛報資料記者 Claire Provost 及前金融時報作者 Matt Kennard 於本月初發表,兩人皆為倫敦調查報導記者中心的成員。
自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後,大型企業在國際援助與發展領域的能見度與權力日益增加,許多大型跨國企業 CEO 甚至是規畫未來全球發展計畫的聯合國小組成員。隨著各國政府管制逐漸放鬆,愈來愈多企業被視為援助組織的「夥伴」,聯合國與全球 NGOs 扶助貧弱的巨大商機,引來跨國企業接連不斷的噬咬,所帶來的效益卻讓人嚴重質疑。
在社會企業、B 型企業、企業 CSR 概念日漸興盛的臺灣,企業介入公益與弱勢扶助彷彿成為銳不可擋的新趨勢。僅管環境有著複雜而細膩的差異,然則國際上關於企業介入援助的如此深刻的討論,對熱情擁抱資本主義的臺灣來說,實在不失為非營利組織發展的重要參考。
翻譯/劉晏汝
過去早有這種所謂的「援助產業」:一大群營利公司和顧問忙著瓜分各國政府原定要給全球最貧困人口的援助金。在部分捐款國家,援助已經有正式綁定的條件,簽署援助資助合約的公司必須也出自於「贈予」這些資金的國家。
在全世界最大的官方捐款國美國,「綁定援助」已經引發幾件極端的案例,讓跨國企業巨擘獨吞這穩賺不賠的生意。嘉吉公司、美國阿徹丹尼爾斯米德蘭公司,和彭吉公司等穀物糧食大廠都是美國上百萬美元糧食援助預算的主要受益者,他們簽下大量合約,將小麥和其他商品送上美國貨輪,從美國運往貧窮國家,海運產業也因而受惠。
大西洋彼岸的英國 15 年前就掀起大規模的公民運動,希望援助計畫能和英國商業利益脫鉤,要政府著眼在終結發展中國家的貧困問題,而不是資助國內企業。英國政府隨後正式「整合」援助計畫,但儘管如此,拿到合約的似乎還是以英國公司為大宗。
然而自 2000 年起,尤其是從 2007-2008 年全球金融危機開始,大型企業在國際援助與發展領域的能見度與權力愈來愈高。現在許多大型跨國企業的執行長甚至是規畫未來全球發展計畫的聯合國小組成員,美國國際開發署則(USAID)和沃爾瑪、雪佛龍合作,樂施會和拯救兒童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和聯合利華、葛蘭素史克等企業巨獸合作。隨著傳統援助預算減縮,愈來愈多組織轉向民營企業填補捐款空缺。
如今,如果你有一間公司,你就有許多方法可以從援助與全球發展計畫中獲利。事實上,企業已經接管 21 世紀的援助事業,歐美企業不僅藉由國外援助預算賺進上百萬美元,更經由援助與全球發展機構打入新市場,全面影響發展中國家的公共政策,大型非營利組織也會和跨國企業談生意,未來這類交流模式將有增無減。
2015 年 9 月,聯合國成員國在紐約總部通過最新的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SDGs),取代全球援助與發展領域過去 15 年來遵循的「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這包含許多遠大的願景,例如「全面終結貧窮」和「提供所有人優質的教育」。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稱之為「攸關人類和地球福祉的事項、通往成功的藍圖。」發展機構也談論到,若要達成目標,資金必須「從數十億增加到數兆」,而和大企業合作就是他們口中「達成目標」的唯一途徑。
企業接管援助指的不僅僅是和援助資金捐款者共同融資。大型企業也逐漸滲透產品設計和運送,以及形塑政策和設定目標等事務。凱撒家庭基金會的 Jen Kates 說:「民營企業已經有各方商定的改變模式,無論這是攸關個人利益,或能促進經濟發展,還是發自他們身為全球社會一份子的歸屬感,企業參與援助發展領域的方式和 15、20 年前已完全不同。」
英國《衛報》網站有個專欄是由跨國出版教育培生集團贊助,許多公司在上頭解釋企業投入發展領域的必要性。代表美國參與「2015年後發展議程」協商的官員 Tony Pipa 則認為,問題不是要不要跟企業合作,而是「我們該如何找到民間投資和民營企業的交會點,達到永續刺激並維持發展進程的目標?」
過往確保公司負責且永續發展的方法就是加以規範,世界各國制定最低薪資法案或環境規範就是實際的例子。但一旦被問到企業為何逐漸投入援助領域,大部分官方說法都只會巧妙閃避。
這些說法意味著我們已經淡忘現實。英國政府在近數十年來逐漸解除管制,並且始終無法對違法的跨國企業究責,比起立法約束跨國企業的權力,現在反而有更多自發性方案和企業社會責任計畫。外界逐漸接受企業為援助與全球發展領域的主要「夥伴」,將使得針對企業的究責聲浪更加薄弱。
「第三世界網路」資深研究員 Ranja Sengupta 提到:「如果大型民營企業願意如實繳稅、轉移技術,並允許發展中國家自行制定政策,以達成發展目標,大部分的發展問題都能迎刃而解。」
但在 2015 年 9 月,聯合國峰會完成全球新目標協商的前幾個月,另一場會議點出這殘酷的事實。這場在衣索比亞阿迪斯阿貝巴舉行的國際會議,旨在討論該如何資助、推動發展計畫,當時發展中國家提議建立新的跨政府稅金制,這能在聯合國授權之下,讓貧窮國家擁有平等決策權,參與全球稅制的設計。
但此提案受到部分富裕國家代表反對而無法通過。阿迪斯阿貝巴會議的最終成果文件是將民間融資視為首要,並將之作為未來發展計畫的核心,並鼓勵公私合作和其他形式的民間投資,文中少有字句提到這項計畫是否能支持永續發展、推動人權,或對貧窮國家負起應負的責任。
英國非營利組織「行動援助」政策主任 Nuria Molina 表示,企業逐漸成為發展領域的要角,正是因為政府解除管制:「各大跨國企業在幾十年前開始有企業社會責任(CSR)部門,這就是解除管制後應運而生的產物。企業社會責任已被視為補救規範漏洞的方法,企業也可以藉此改善外界對他們的觀感。」
對援助金捐款者和非營利組織來說,企業能貢獻的現金的確很吸引人,但 Molina 也指出這伴隨著一種意識形態──只有民營企業才能創造「工作」和「經濟成長」。
新德里賈瓦哈拉爾尼赫魯大學的印度籍經濟學家兼教授 Jayati Ghosh 感嘆,聯合國發展議程中零零總總的目標和標竿就是新現實的縮影,它們只聚焦在「改善貧窮人口的狀況,而不是協助他們身處的經濟體轉型。」她在 2015 年的論文中提到,「他們雖然聚焦在扶貧,卻幾乎不探討貧窮真實的面貌,或是貧窮的病灶。」
(未完待續)
原文出處:How Aid Became Big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