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Ost 週報 No. 47:大埔強拆滿月公民佔領內政部 牌照稅減免濫用引檢討聲浪

大埔強拆滿一個月,本週響應滿月而起的街頭運動勃發,週五(16日)、週日(18日)分別由捍衛苗栗青年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在苗栗縣府前發起《守護苗栗音樂晚會》、在凱道發起《把國家還給人民 818拆政府》上街行動,後者並於18日凌晨將戰線轉移至內政部,突破內政部前後門,直進到內政部辦公大樓前進行跨夜靜坐,至週報截稿前,在逐漸增加的警力包圍下,仍有約三百人在現場,用靜坐陳述制度的不公、對政府的不滿。

週五晚間的《守護苗栗音樂晚會》雖在一週前遭苗栗縣府以核定遊行通知書駁回申請,但當晚活動照常舉行,聚集約千人在縣府前表達道歉賠償、地歸原主、徹查弊案、立即修法等五大訴求,並在最後為縣長劉政鴻舉辦象徵性送終,冥紙漫飛,並以千顆蛋洗禮縣府廣場[1],新頭殼壹電視等獨立、主流媒體皆自不同角度切入報導或評論。(編按:大家可以比較一下兩則報導對參與人數的估計、陳述時選用的詞彙差異。)

▲週五晚間音樂會的最後,參與者以雞蛋在縣政府留下抗爭的印記。
〈圖片來源:捍衛苗栗青年聯盟臉書

對筆者而言,週日匯集上萬人的拆政府街頭抗議則較屬於「表達關注與不滿」的施壓層次,而較未著力於單一主軸的訴求,包括上台演講、現場攤位涵蓋大埔以外的反核四公投、苑裡反風車等更多元的公眾議題,事前的召集文宣、現場的文宣敘述眾多政府未回應、未解決的問題,而非具體點明此次抗爭希望爭取的具體訴求;真正訴求整理及提出的工作放到了抗爭過後的農村陣線──讓公民上街、用人數施壓,將行動與訴求交給倡議團體、後續再與政府斡旋。當有了這種分工模式,號召時可用比較大的概念「拆政府」、「表達對政府的不滿」進行人氣匯聚,否則,就筆者個人觀點,受限於影響地區與現在的實質影響人數,單純的大埔事件是很難號召到上萬人上街頭的。

▲直至十九日清晨,仍有數百人在內政部大樓前進行不服從運動,用「明天拆政府」貼紙為內政部的大門漆上新裝。
〈圖片來源:台灣農村陣線聯盟臉書

這場街頭抗爭本身的概況與進展可參考黃哲斌先生臉書的整理文;而運動中另一個值得注意的面向,是工程師團體的進一步配合,包括在週日前,g0v零時政府特意發布了「防監聽安全通訊軟體」、「OTR加密聊天」等應用程式介紹文,在配合時事的情境下再次引起大量轉發。

繼續追蹤工程師自行發起的改造社會行動:上週週報介紹到g0v的新專案,假新聞、偽科學的踢爆工具「新聞小幫手」,本週繼續維持高效率運作,已將測試版的chrome外掛程式通報錯誤新聞的後台公開上線並進行測試,較完整的說明請看g0v的這篇介紹。另一個本週被大量轉發的g0v專案則是「法規亦毒氣」(取「法規易讀器」的諧音),瀏覽網頁時可將文中的法規、條文、判決字號自動加上法規原文的超連結,協助民眾或NPO伙伴在研究社會議題時,節省大量的搜尋、對照法規時間成本,目前已有chromefirefox外掛程式可供下載。[2]

▲新聞小幫手已推出測試用的chrome版本外掛程式。
〈圖片來源:g0v零時政府臉書

本週有一則身心障礙者新聞豋上主流媒體頭條,蘋果日報大篇幅報導身障車牌免稅資格的濫用現況,指稱國內凱迪拉克、BMW、賓士的身障車牌佔比23.7%、13.5%、10.5%顯有資格濫用之情事,粗估政府稅收因此短收3.5億,並以蘇嘉全一家的例子指出「劉文雄當時質疑車主洪木蒞是蘇嘉全岳母,買賓士時已74歲,不可能親自駕車,質疑蘇有避稅之嫌」。

但細觀使用牌照稅法,第一,身障者的免稅資格本來就是以「戶」為單位[3],第二,該法並未規範身障者不得購買賓士等名車、身障車牌不得用於名車;也就是說,這不是法律問題,而較像是無強制力的道德問題,身障車牌係屬社會福利、補助弱勢,用於家境富裕者、購買名車等奢侈品似與社福初衷有所背離[4];比起給予個案道德譴責,如何透過制度或法規的改革讓補助更精準的使用在經濟弱勢的身障者身上,才是更應關注的治本之道。[5]

國內其他公益消息:yahoo做什麼公益本週報導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的《公民記者營隊計畫》,透過培育報導環境議題的人才,期望未來有更多公民願意關注環境資訊;社企流為文分析《台灣社會企業三大趨勢》,包括農業為主流、年輕世代投入、中小企業精神;巷仔口社會學《軍隊集體霸凌的社會學分析》則透過洪仲丘案比較台灣、日本軍隊下的社會場域與霸凌現象。

「週報」的最後,要來分享一份優質的「月報」:科技濃湯八月份電子報已出刊,本期報導了工程師黃雋與NPO長期互動的心得,及網路星期二NPO線上地圖製作的課程內容,各位NPO夥伴們可以多加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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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這場活動也引起「丟雞蛋」作為抗爭形式的正反討論
[2] 除了高度實用性,法規亦毒氣引起的另一個話題,是在採用MIT開放原始碼授權的同時,加上新條款「被授權人需陳述對一個以上公共議題的立場」,例如程式開發者自己選擇的議題是性別,並表達其性解放的立場。
[3] 因為許多身障者無法親自駕駛,需靠家人開車接送。
[4] 排除因身體狀況必須乘坐大車、購買二手名車等特殊狀況。
[5] 偷渡筆者個人想法:去年七月上路的身心障礙新制,包含原屬永久效期之身障資格者,亦在民國104年起需重新鑑定及換發身障資格,新制鑑定中的「需求評估」,正是要綜合考量案主在身心狀況以外的因素,如經濟環境,是否屬需社福補助之對象;實務認定細節尚需設計,但這或可成為補助必要性「實質檢核」的契機與助力。

羅 佩琪

非典型的人生迷茫組,對資訊整理有詭異的渴望與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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