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臺北市社會企業遴選輔育徵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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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企輔育工作遴選須知(完整)附件下載: http://www.doed.gov.taipei/public/Attachment/75315264974.pdf

 

相關重點資訊說明:

1. 報名與輔育期程

報名期間:即日起到5月18日止。

輔導期間:自5月31日至11月31日止。

*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窗口:台灣數位文化協會 廖奎鈞專員。電話:02-2362-0699#615;電子信箱:haroldliao@adct.org.tw

2. 輔育內容

為掌握受輔導社企之營運狀況,每家社企將分配1名輔導教練,協助營運診斷、輔導範疇議定等工作,並協助受輔導社會企業安排相關業師。

業師輔導工作內容包含:品牌行銷、商業模式調整、財務會計、業務開發、內稽內控、關鍵資源轉介與資源媒合等,總計共十次。

時程
輔導階段
目的
內容
第一次
初步訪視
1.營運診斷
2.輔導計劃議定
1.受輔導社企進行簡報
內容包含:創業緣起、營運現況、營運目標
2.輔導教練進行回饋與討論
3.議定輔導重點及其目標
4.會後協助安排相關業師進行輔導
第二次-第九次
輔導育成
1.營況追蹤
2.媒合需求調查
3.特定主題輔導
1.追蹤受輔導單位營運概況
2.資源媒合需求調查與討論
3.提供社企專業主題之建議與指導
(如:行銷、公關議題、財務規劃、銷售分析等…)
第十次
結案輔導
1.經營管理建議
2.雙向回饋
1.提供受輔導社企經營管理建議
2.針對輔導計劃詢問社企回饋意見

3. 申請資格

申請本輔導育成專案之團隊需符合下列兩項標準:

a.依法於本市辦理公司、商業或法人團體登記者。

b.符合行政院103年9月4日院臺經字第1030145295號核定「社會企業行動方案(103-105年)」之「廣義操作型定義」為認定標準。

4. 申請方式與作業流程

即日起至5月18日下午5時止,請將相關資料,依本簡章中「玖、申請應繳交資料」所表列之項目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haroldliao@adct.org.tw,主旨註明【106年北市府社企輔育計畫申請】,將會有專人統一於5月19日以電子信件回覆書面資格合格廠商,並同時以電子信件通知未符合書面資格之廠商進行補件。

日期

項目

備註

5/2(二)

啟動記者會暨說明會

下午2點到2點半

5/18(四)

徵件截止

需一併繳交參與遴選會議之簡報檔(PDF格式),以不超過15頁為原則。其他相關資料請參考本簡章中「玖、申請應繳交資料」

5/19(五)

資格審查

針對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1.   合格者寄發遴選會議通知信。2.   不合格者通知補件,並於三日內完成補件,逾時視為不合格。

5/25(四)

遴選會議

缺席者視為棄權每團隊約有3分鐘簡報3分鐘應答時間。

5/31(三)

獲選名單公告

6/15(四)

始業式

獲選社企務必派員出席

5. 權利義務

參與本局提供之社會企業輔育工作,至少10次。

參與本局辦理之社會企業資源媒合會,至少3次。

參與本局辦理之社會企業學長姐交流會,至少2次。

出席本局辦理之相關計畫宣導活動。

協助接受相關媒體訪問。

獲選廠商於輔導計畫結束後三年內,有義務配合主辦單位之要求,進行成效追蹤、實地訪視關懷等活動。

  • 評審說明暨遴選標準

    邀集產、官、學、研、創等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

    評審工作分成二個階段:

           資格審查:由執行單位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資料不齊者,通知補件。

           遴選會議:由評選委員依廠商簡報及評選項目進行遴選。

  • 評選項目 

項目

權重

描述

永續發展能力

40%

l  具有可持續性收入之商業能力l  創業團隊營運計劃之可行性程度l  創業團隊財務狀況之評估合理程度

社會創新力

30%

l  使用具社會影響力之創新商業模式,解決團隊鎖定之社會問題l  產品或服務之創新與研發

社會影響力

15%

l  創業團隊鎖定之社會議題描述完整度l  創業團隊對於其商業或營運模式之社會影響力評估

公司治理

15%

l  社會創業家的經歷背景、經營理念、人格特質。l  股東組成與股權結構

6. 申請費用

全程免費,惟各企業因參與該項活動所產生之差旅費或其他費用請自行負擔。

7. 申請應繳交資料

  • 申請單位基本資料表 (請參考連結附件)
  • 申請公司自我檢查表 (請參考連結附件)
  • 參與遴選會議之簡報檔 (PDF格式),不超過15頁為原則。
  • 公司執照或公司登記證明書、營利事業登記證(製造業請加附工廠登記證)
  • 其他事蹟證明相關文件電子檔(如相關認證、專利或獎項紀錄等證明文件)若無則免。
  • 其他
    • 所有申請之企業,必須本諸誠信原則提供確切資料,若有不實情事者或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情事者,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企業之參展及發表資格。
    • 所有申請資料概不退回。

附註:以上活動內容,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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