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你知道什麼是勞資調解嗎!?(終)
編按:
前陣子 NPOst 刊出<社工,你知道什麼是勞資調解嗎!?>共(一)、(二)、(三)篇。實況轉播勞資調解過程。本篇為調解過程最終章,期盼後續相關單位雙方都能有更積極的做法,共同面對體制困境。
文/桃園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小編
哈囉,親愛的大家,抱歉這麼重要的文章卻拖了這麼久……(掩面)
為了避免大家一時之間難以順利銜接上,小編摘要一下重要日期好了:
09/23(五)調解結束
09/27(二)P 小編稍微交代了調解結果
10/04(二)桃園市勞工局發文
10/11(二)小編收到調解結果公文。
這段時間,小編透過工會的資源詢問各種管道,討論之後應如何持續進行「事實認定」。說到這裡,大家可能還是霧煞煞,小編就先從調解當天發生的事情說起好了(咳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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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人,想請問對方這樣在網路上直接張貼出我們單位的名稱,可不可以提告損害名譽?」
一開始,來自總會的人事主管就這樣開頭。
小編當下立刻回想,可是實在想不到前幾篇文章中有任何詆毀或其他過度渲染捏造的地方。只是針對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一一陳述,並且可能都是「可受公評之事」,但這樣的開頭,讓現場的張力一下子就升得很高。
接下來,調解人就和兩造一來一往核對工作資訊。
談到薪資的部分,機構主張參照 105 年度 1 月起的「桃園家防中心方案委外契約」,「風險工作加給」已內含人事費裡,所以機構也已經將「風險工作加給」內含在機構員工的底薪裡。
基於未清楚向受雇社工說明薪資結構,所以願意以小編主張的金額 10,000 元(104.10-105.02 五個月,每個月 2,000)作為和解金和解,不過須另外加「保密條款」,小編不得向外透露任何有關調解的訊息。
基於本來就沒有拿到這些錢,以及申請調解的目的並不僅僅是為了錢,而是除了拿回屬於自己的津貼,也想得到一個清楚明白的解釋,小編實在無法接受「和解金」這名目以及像是封口或止血的「保密條款」,掙扎許久,還是不同意調解方案,於是「調解不成立」。
調解的經過大概就是如此。
那麼,地方與中央主管機關的態度是什麼呢?
相關資料幾乎全部透過工會,陸續轉知衛福部社救及社工司 ,但讓人感到灰心的是,截至目前為止彷彿石沉大海、沒有任何消息,希望小編有生之年(?)能見到主管機關清楚的函釋,真正、確切的保障基層權益。
最後想說,本次的調解事件確實讓小編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壓力,這段時間從四面八方湧進的、對小編的關心和鼓勵,也讓小編感到非常溫暖。親身經歷調解,更篤定工會存在的重要性與意義,另外對於基層社工可能面臨的處境與壓力、政府以及機構的態度,清晰的令人哀傷,工會這段時間更得知其他大機構正如法泡製……
謝謝大家一直以來對這件調解的關注與等待,後續如有任何發展,也會立即和大家分享;勞資調解告一段落,但是後續的行動,不會就此停下來。
由衷希望基層社工作為勞工能團結在一起。
#社工是勞工
#社工界小我知道
#希望雇主也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