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的專業:不應「可憐」家屬與精障者,而是理解並回應需求
前些日子,有人在 ptt 上詢問是否有啟智教養院及低收入戶申請。那則貼文中,發文者對於機構的期待是「找一間 24 小時全年收容、不用(讓精障者)返家的教養機構,此外,如果想念受照顧者,再自己去看他。」由於我對於這方面的資訊了解不多,所以還滿期待這些問題能夠獲得簡單的回答與指引,甚或引介適當的資源,也當作是學習的機會。
後來,突然有社工在底下回應:「節日都不帶回家還真可憐,雖然家屬照顧辛苦,但是感覺只有家人想他的時候才能回家。」我才忍不住回了留言,直接質疑「假日不帶回家真可憐」的說詞,根本毫無專業敏感度可言。
強烈的價值論斷,有違社會工作專業
為什麼說出「真可憐」代表缺乏社會工作專業敏感度?
首先,社會工作面對求助者諮詢時,通常若不是需要開案評估、對方只是簡單探詢資源的話,僅需回答轉介資源,由後續相關人員接手即可,過多不必要的評論和分析,並非有效回應諮詢者需求的方法。尤其,不知從何拋出一句「可憐」,如此帶有強烈價值判斷的言論,實在有違社會工作基本應對的專業態度。
此外,社會工作是一門強調同理、而非同情的助人專業。專業社會工作者,面對不甚了解的情境,是否要先思考,何以家屬在諮詢時表達出全年收容、不用返家的需求和期待?更何況,求助者在文中不只一次提到全時收容不需返家。我以為任何一個有基本敏感度的社會工作者,都會注意到這樣重複強調的重點,並試著了解背後是否有值得深入理解與評估的原因。
理解照顧者的求助,適切給予協助
再者,學者 M. Corman(2013)(註 1)針對母親面對肯納症(Autism,又稱自閉症)孩子的家外照顧心路歷程研究表明,多數肯納症孩子的母親或主要照顧者,跨出第一步向外求助之前,通常在精神及資源上已經感到精疲力竭(exhausted),並且相關社會資源也都已經無法滿足家內照顧的需求,他們才會向外尋求家外安置照顧的可能。
此外,這些肯納症孩子的主要照顧者還必須面對其他至親朋友的詢問,及與之而來的社會烙印、責備與質疑。在多重壓力下,母親與主要照顧者也成了另一種形式的受害者(victims)。因此,倘若提出全時收容、不需返家的期待是為了包裝徹底的無力感,一句「可憐」除了加深家屬的自責、愧疚、挫敗與失能感,還有什麼意義?
一般而論,精神或發展障礙者進入到家外安置照顧服務(註 2)的同時,如何維持原生家庭的聯繫和參與,一向是社會工作服務的焦點。然而,多數有精神障礙者的家庭通常面臨資源困乏、無力再行照顧,或是家庭環境適逢變化,才會考量進入家外照顧體系。在這個求助的時刻,不僅應關注家外照顧的資源能否提供精神障礙者本身具品質的服務,家庭內的主要照顧者或家屬們需要協助的面向,也不只包括重新建構和適應互動模式,因長年照顧而來的潛在壓力、創傷事件、分離焦慮等負面生命經驗,也需要受到特別關照。
這些特殊的議題,絕非是一句「家屬照顧辛苦」就可以簡單帶過。
專業之所以為專業:提供照顧、協助減輕家庭壓力、重建關係,不再以「可憐」待之
就實務經驗而言,我曾面對將孩子送入家外照顧體系後不再與之聯絡的家屬;也曾遇過因為照顧飽受創傷與壓力的家庭,在專業團隊的協助下,整個家庭與精神障礙者重新建立起「有品質」的生活與互動關係。對於多數我服務/接觸過的家庭而言,雖然障礙者進入了全時的家外照顧服務體系,但也因為彼此都保有一定的空間,又有專業的團隊在旁協助,對這些家庭來說,他們很高興能夠在保有生活品質的前提下,也欣慰的看見精神障礙者有了「自己的家」(註 3)。
一般社會思維都將家庭中有精神或發展障礙者視為「不幸」,然而,以社會工作的專業角度來說,我們應該看見的是如何滿足各家庭成員的需求。簡單的拋下一句負面評斷的「真可憐」,既沒有回應到求助者的問題,更突顯了專業敏感度的缺乏。然而這麼說也不是為了公審求個對錯,只希望身為專業助人者,應該要謹慎選擇用詞來給予回應。
並且,我也希望能夠讓更多人理解──在一個專業且完整的服務體系之下,「可憐」這個詞不應該存在於障礙者及其家庭。專業的服務體系,應該能夠為障礙者提供更完善的專業照顧,以及更多的社區參與和潛能發展機會;另一方面,專業照顧體系也能夠協助家庭減輕壓力,並且建構起更具品質的互動關係。這些事,真的應該讓專業的來。
註解:
- M.K. Corman (2013) How mothers talk about placement of their child with Autism outside the home. “Qualitiative Health Research, 23(10), 1320- 1332.
- 家外的安置照顧服務在此指的有日托型、全時照顧、機構式、社區復健型等臨時性或常態性的精神障礙照顧服務。
- 我目前服務的機構提供社區生活的全時照顧服務(supportive community-living)。這樣的服務是將 5-6 位發展障礙者(people with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依程度、照顧需求與其他相關特質分配到不同的家(group home)共同生活;有些自理狀況更好的,甚至可以有個別生活的公寓或單位(independent living)。我主要的工作就是照顧生活起居、個人衛生、維護環境、社區活動方案、發展生活技能、就業、就學、就醫與服藥等各大小事。對於這些障礙者而言,這裡就是他們的家。我們服務的重心也讓障礙者能夠有最大的自主權,並且維繫與家庭、社區的關係,進而讓這裡更有家的感覺。
原文「『真可憐』!?社會工作專業敏感度的省思」刊載於作者個人網站,NPOst 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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