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監獄用最低廉的價格豢養『人渣』,剩下的台灣人就是最美麗的風景。」

在臺大法律系任教的李茂生研究監獄學多年,從 1973 年進入臺大讀書,就與犯罪學的老師走透了全台的監獄,更曾在 2011 年時寫下《獄政改革芻議》,在監所改革的領域有深厚的研究。本次公益爆米花邀請李茂生以法律的角度,談論監所改革的難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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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如缸中之魚,而獄中勞動所得難以支撐開銷

「收容人進入監所時,身上所有的物品都必須交給所方。」李茂生解釋,這是犯罪學中作為懲罰的「剝奪模式」;而當一個人身無長物、無正當獲取金錢的管道,就只好開始向他人卑躬屈膝。而他們在獄中的勞動情況,薪資其實遠不足以他們自力更生。

監所的時薪不受勞基法規定,時薪低,而且因為工時不長(每天六小時),在獄中除非有家人接濟,否則難以支應日常用品支出、伙食補足金、業務金雜費、犯罪被害補償金(包括被害者家屬無法工作的賠償費、被害者子女的學雜費)。

收容人在獄中的工作大致上有三種類型。第一種是「視同作業」,包括打掃、煮飯,都由收容人負責,薪水大約是一個月三、四百元。

第二種是「自營作業」。施茂林擔任法務部長時曾推動「一監所一作業」,例如金門麵線、台中女監的生巧克力、龍潭軟糖。全台共有五十多所監所,有自營作業的約四十所,儼然成為一個龐大的產業。

第三種則是「承攬加工」,包括糊百貨公司的紙袋、組裝原子筆等類似家庭代工而無需複雜職業訓練的簡單勞動。李茂生尖銳地指出:「我們透過奸商剝削他們的勞動力,且不會有罪惡感,反而覺得他們罪有應得。」

當公平薪資隨著自由一同被剝奪,收容人在獄中的生活,只能仰賴家人接濟。如此一來,收容人的家庭背景,將會更強化他們出獄後的人生階級。「如果是有錢人家的孩子,即使關了二十年出來,生活也不會成問題;但貧窮人家的孩子失去工作、失去社會聯繫二十年之後出來,會是什麼樣子?」

監獄超收問題-我們真的有這麼多壞蛋要關嗎?

監所原本只能容納四萬多人,但目前實際上收容了六萬六千人,超收率是 33%。原本每個人平均有一點多坪的生活空間,然而這個數字還是將典獄長室、庭院都算進去的結果。近年來,45 到 60 歲的收容人逐漸增加,李茂生形容現在監所已經是「二十年後的台灣社會」。

那麼,監所中到底都關了哪些十惡不赦、心理變態的大壞蛋?答案是「毒品」、「酒駕」這些平凡人的平凡惡。這類罪行的再犯率,必須考慮到兩個背景因素,首先是毒品和酒精的成癮性,與毒品相關的再犯率幾乎是百分之百,讓監獄很難真正改善收容人出獄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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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通常犯下公共危險罪,這項罪名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入獄者為監所中的多數。資料來源:法務部。)

食毒品是罪?是病?李茂生提出反面意見:「毒品無論分級,都會對人體造成無法復原的傷害,醫療不能修復身體,不能把人變成一個『不會吸毒的身體』,只能幫助成癮者擁有堅強的身心去抗拒毒品。」

醫療只能維護身體,但後續需要社會的幫助,「為什麼不回歸社會?因為回來就會吸毒!」李茂生認為,只會把人關起來並不是正確的毒品政策,常見的美沙酮治療其實也只是一種以毒攻毒,成功率大概是 4%,海洛因與美沙酮同時中毒身亡的案例也不少。

高刑罰,高犯罪率?

除了成癮問題之外,另一個使得毒品和酒駕的再犯率高居不下的原因是刑罰嚴格甚至比例失衡的法律,包括讓刑期如滾雪球般直線攀升的「一罪一罰」、還有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累犯不得假釋等規定。

「十件交通事故中,大約有一件是酒駕,其他則肇因於一般違規或疲勞駕駛,為何社會和媒體不以同樣的標準『審判』其他事故原因?」李茂生直指媒體帶給大眾的想像框架:「駕駛跑車的貴公子撞死無產階級老人的新聞特別容易被媒體大書特書,演變成為全民公審。」

「貪官污吏」是另一類的收容人類型,這些人為數不多,但通常完成刑期的一半就可以申請假釋。「社會觀感不佳?不,台灣社會很健忘,這些人同樣坐過牢,但出獄之後就能過著體面的生活,成功地『回歸社會』!」談到假釋,李茂生嘲諷地說,雖然監獄是人渣收容所,但是假釋門檻對於擁有錢財權勢者來說並不是障礙,能很快回到自己藏污納垢的寶山。

言歸正傳,我們怎麼定位監獄?

在監所生活的人幾乎可說是生活在最底層,李茂生認為,只有一種人會刻意犯罪「住回去」,也就是在社會上真正求生不得的的人。「這種人即使在監所受人欺負,至少還能吃一口飯、還有一條內褲可以穿。這表示他在社會上生活的處境反而更為凶險。」

Q&A 時間,李茂生談到監獄學中的「劣等原則」,主張「監獄的生活水準被設定為比最低階勞工更低,以免吸引人來犯罪」,從十七世紀到 2015 年,這樣的想法都根深蒂固在社會大眾的心中,認為罪犯用最低水平活著就好了。

李茂生表示,「國家比養老院更便宜的經費,去養社會所謂的人渣、魯蛇,這是一場社會實驗!如何用最便宜的價錢,把對社會最沒有意義的人挑出來,丟到社會邊緣去,剩下的台灣人就是最美麗的風景!」但實際上,社會上人人喊打的毒販也可能是為了負擔家計鋌而走險的孩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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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讓監獄裡的受刑人擁有自尊;讓社會擁有安全感-專訪監所關注小組陳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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