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能力有限,捐款究竟該給「重要」的還是「緊急」的?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陷入兩難的捐款人:
阿北,每次只要有天災的時候,就會有 NGO 說,救災募款會對其他進行長期計畫的機構募款活動造成排擠效應,呼籲捐款人不要只捐給救災單位,對一個捐款人來說,如果手上能夠捐的善款有限,在「重要」跟「緊急」之間,到底應該怎麼取捨?
思慮清晰的褚阿北:
首先,你真的知道什麼是重要的、什麼是緊急的嗎?
緊急 V.S. 重要
荷蘭 NGO Women on Waves 的船隻前往瓜地馬拉,幫助想要墮胎、卻因為法律限制而無法在瓜地馬拉合法進行墮胎的當地婦女。他們提供墮胎藥,載婦女到公海或其他墮胎合法化的國家進行墮胎。這算是緊急型的計畫,因為懷孕超過 10 週以上,就不適合墮胎。
至於巴勒斯坦 NGO「The Roles for Social Change Association(ADWAR)」支持在地女性 Nadia Ahmad 在以色列占領區「約旦河西岸」(west bank)成立專門為女性顧客服務的女性計程車隊,增加在地女性「行」的權利,則算是重要型的計畫,因為如果沒有人做,也許就永遠不會有人做。
所以你問我:捐款到底要給「緊急」的還是「重要」的,就好像問我要剁左手還是剁右手,不是一個公平的問題。
假的「緊急」,不一定不重要
如果這樣還不夠複雜的話,「緊急」其實也有真假之分。有些緊急是假的,有些重要也是假的,到底如何分辨?
因為有時候,「急迫感」是需要被行銷出來的,就好像半夜在看電視購物頻道時,發現要在 15 分鐘之內趕快打電話訂購,不然就來不及了!隔天收到奇怪的菜刀以後,卻一點也想不起來當初為什麼會覺得這種事情很急迫。
舉例來說,大多數人提到音樂,都會說是對生活很重要的元素,但是在戰後的阿富汗,要成立一所被塔利班政權禁絕的音樂學院,進行斷層許久的音樂專業教育,雖然是重要的事,但從急迫性上來說,卻遠遠比不上鋪橋造路。從商業利益來說,也比不上振興社會經濟,所以如果要等急迫的事情都做完了再來開始進行音樂教育,很可能必須等 10、20 年,也就是說,至少有 2-3 代的阿富汗年輕人會繼續在沒有音樂教育的環境下成長,到時候就會更加困難。因此當公益團體意識到這個「重要但不一定緊急」的缺口時,便開始創造急迫感、灌注資源來推動音樂教育,對社會就有長期而重要的影響。
在這個例子中,「緊急」是假的,但是「重要」是真的。可是如果沒有塑造成「緊急」的狀況,搞不好就會等上 10、20 年才輪得到。很多公益團體(NPO)的工作重點,除了少數例外(如救災),通常在優先(緊急)順序上都不會立即得到政府、商業優先關注,像是環境保護、性別平權、社會正義、為弱勢發聲等,但對於社會的長期發展卻是非常重要的議題。
判斷計畫成功與否的 10 個標準
正因為在「緊急」跟「重要」之間難以取捨,不如跳出這個 2 分法的窠臼,我贊成捐款人應該要跟投資人一樣,把錢放在成功率比較高的計畫中。經驗告訴我,擁有下列 10 個條件的計畫,通常可以成功:
- 計畫本身具備「策略性的洞察力」(Strategic insight)
- 有符合時代需求的「價值觀」
- 主張「人權」(Human rights)
- 團隊有「專業經驗」(Subject matter expertise)
- 「溝通與表達能力」(Communications and Representation skills)良好
- 計畫透過「既有的網絡」(Existing networks)執行,而非從零開始
- 團隊有「進行研究調查與分析的能力」(Research & analytical skills)
- 團隊有「團體合作的能力」(Team-work)
- 計畫有讓人想要參與的「個人動力」(Self-initiative and motivation)
- 團隊具備「組織能力和判斷優先順序的能力」(Organization and prioritization)
一個需要被關心的重要議題,如果能透過這 10 個標準,讓弱者的聲音能夠被相關的地方、地區、國際層級所聽到並且重視,並且化為可行、不被抵制的行動,通常會得到我的實質支持。
相對的,如果是一個只有倡議能力卻無法對後果負責的行動,或是運用 NPO 免稅的優勢經營商業,用不公平的條件競爭,傷害原有利害關係人利益的所謂「社會企業」,則不會得到我的支持。
因為在我心目中,沒有所謂的「捐款人」,只有相信「正義」這支潛力股的「投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