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積極努力的社會工作,留住那些離開安置的孩子
我的指導教授說過一個故事,對我衝擊很大,也深深影響我的想法與思維,同時更讓我對兒少安置機構的服務有另一種層次的認知與想法。
有天上課時,教授說有一個從安置機構離院的少年,他沒有家人了,離院之後只能自己孤單一人租房子生活。然而,他還是很認真的讀書與學技藝,但是因為學業基礎不好,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努力,才終於考取一項重要的證照。拿到證照之後,這孩子很興奮的騎著摩托車回到他曾經住了很多年的「家」(安置機構),希望跟「家人」分享他辛苦的成果,這是他人生中第一個重要的成功經驗,而在這個重要的時刻,他唯一想分享好消息的人,就是曾經在安置機構照顧過他的老師們,或者應該說,這些老師更像是他的「家人」。
很不幸的是,當他回到多年前曾經視為「家」的安置機構時,愕然發現竟已沒有一位工作人員是他認識的。後來他便離開了安置機構,隔天,竟然就自殺了!
這是一個很悲傷的故事,但是它真的在臺灣發生過。聽到這個故事讓我很衝擊,結局不應該是這樣。這個故事裡沒有一個壞人,孩子卻在最後自殺了,因為在這個世上已經沒有人「在意」與「在乎」他了。
這件事情影響了我對安置機構孩子的看法與想法,也影響了後來博幼基金會與衛福部社家署在安置機構中推展課業輔導方案的做法。在執行的過程中,我努力從「人」的角度去看服務究竟缺乏什麼,而避免從方案執行的角度去切割服務,因為我們在面對的是活生生的另一個生命。這個生命有權利被當作「人」來看待,而不是用各種分類來切割對這個人的服務。
有了這樣的想法與認知,我們在安置機構的課輔方案中發展出「添翼計畫」,持續輔導與追蹤特殊安置機構中,有參加課業輔導的孩子,繼續協助這些孩子就學就業,不受公部門「孩子離院後只追蹤一年」的限制,而這些長期的後續追蹤,便由博幼基金會負責。
當然,一開始人數不多,也沒有專職的社工可以協助這些孩子處理生活、經濟甚至感情層面各式各樣的問題,一開始只有外展的英文、數學專員協助孩子學業上的問題。但是,很快的我發現,沒有社工的介入與協助根本不夠,無法解決這些大孩子所面臨的、五花八門的問題。因此,經過 3 年的倡導,我們終於在去年年底爭取到外展社工員,同時也將追蹤的範圍擴大,持續輔導這些離院的小孩就學與就業。
安置機構標榜是「被安置孩子的第 2 個家」,既然是「家」,我們就希望它(或說社會也期待它)能有家的功能,家裡有家人,家人會在重要節日打電話告訴孩子「該回家看看家人」,家人也會去參加小孩的重要日子,如入學報到、畢業典禮,也會告訴孩子「任何時刻都可以回家,家裡隨時都會有人幫你開門」,回到家永遠有東西可吃,也有家人傾聽孩子的喜怒哀樂,孩子也可以分享快樂、夢想、痛苦、徬徨、悲傷、憤怒等所有情緒,家人也會提供支持、分析、建議等,不管孩子幾歲,家人永遠都會關心與陪伴,這是我們期望中的「家」。
當然,安置機構的工作人員會離職,人員會異動,但如果有定期追蹤,孩子也常常回到機構,那麼人員的異動就可以透過落實追蹤制度來克服,讓新的工作人員積極主動的與孩子們建立關係。社會工作需要積極思考怎麼做對孩子更好、更有幫助,而不能只是消極的遵循規定與規範。消極的做法根本不配叫社會工作,只是在混時間而已,有多少孩子的人生就在消極的作為中犧牲了。
在華人的家庭觀中,父母與家人會覺得幾歲的孩子已經不用再擔心、不用再聯絡、不用在過年過節或放假時叫孩子回家呢?恐怕一輩子都會將孩子放在心上吧。從這個角度思考,就可以知道到底值不值得、應不應該長期追蹤離開安置機構的孩子,也會知道其實不必再問到底要追蹤到幾歲了。
發生過的事情,我們無力改變,卻可以讓我們引以為戒。希望不幸的故事永遠不要再發生,而我們──社會工作──是阻止悲劇再次發生的關鍵,讓我們一起積極努力的做社會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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