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為反同志團體倡議身障就業,是兩碼子事嗎?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也想做公益的廣告代理商:

謝謝阿北之前回覆我們的問題(參考:倡議身障就業之前,一定要先僱用身障人士嗎?),除了身障員工比例,我們還有個疑問。

再說明一下,我們是一家有理想的廣告代理商,我們接了一個輔導身障者就業社企的委託計畫,評估後覺得這個計畫對社會有正面助益,所以就做了。但後來有網友質疑,這個客戶的成員背景,跟一個反同志的宗教組織有關係。我們評估的結果,認為雖然這個社企背後的一部分股東與成員的價值觀有爭議,但是身障者的就業問題本身的確很需要幫助,跟客戶的反同立場無關,我們支持的是身障就業這件事本身,這有什麼不對嗎?

怎麼樣都很有關係的褚阿北: 

有沒有關係不是你決定的。一碼歸一碼也沒那麼撇得清。

阿北主頁

一碼歸一碼,真的嗎?

無論 NGO 的背景為何,或是他們在其他議題上的立場是什麼,「支持身心障礙者就業」本來就是一件對的事。支持對的事,會有什麼錯嗎?

這幾乎是個不可想像的問題。就好像問任何人,支持音樂教育有可能錯嗎?答案應該是問一百個人有一百個會說,無論什麼情形下,無論自己喜不喜歡音樂,推行音樂教育都是對的。

但是如果這個推行音樂教育的主事者是納粹黨呢?

希特勒上臺前,德國「音樂學」面臨相當大的挑戰。作為一個新學科,音樂學在德國大學中尚未完全合法,音樂學者的學術地位也常被外界質疑。因此一直到 1932 年希特勒上臺前,全德國只有 8 所大學聘任全職的音樂學教授,意味著大批音樂學博士找不到工作。但是希特勒上臺後,納粹領導人對德國音樂文化遺產特別重視,對納粹有利的音樂學研究項目開始得到政府的慷慨資助,過去由於財政問題不得不停頓的研究機構也得以恢復,比如「皇家音樂學研究所」就是由納粹政府直接插手恢復的。

反猶太德國作曲家威廉·理察·華格納,深受希特勒喜愛。圖/http://fcit.usf.edu/holocaust/arts/musreich.htm

反猶太德國作曲家威廉·理察·華格納,深受希特勒喜愛。圖/http://fcit.usf.edu/holocaust/arts/musreich.htm

這個時候,如果納粹黨以保存音樂為名,委託你的 NGO 組織去與德國為敵的鄰國,為德國音樂學家開展田野工作,搜集曲譜、樂器、手稿等,避免音樂在戰爭中流失,無論你是不是猶太人,有沒有家人或朋友被納粹迫害,你有權利說「政治歸政治、學術歸學術」嗎?

如果已經不小心遇到了,該如何回應?

我仔細看了你的組織被網友質疑的留言,也看到你的第一次回應:

「我們合作的是○○社會企業,不是同名的○○教會。○○社會企業由身心障礙者組成,努力學習技能,放棄補助,接受網站設計工作,以自己的能力養活自己,找回尊嚴,非常了不起。」

這是你犯的第 1 個錯誤:「否認」。

接著你又補充:「○○教會我們不熟悉,所以也不表達任何意見,謝謝。」

這是你犯的第 2 個錯誤:「撇清」。

請問音樂工作者可不可以到奧地利對著被迫害的猶太人說:「我們是音樂工作者,納粹黨我們不熟悉 ,所以不表達任何意見,謝謝。曲譜趕快給我!」

問題有解決嗎?並沒有,這個提出的網友顯然更加不滿意了,提出他的回應:

「我不會笨到在提出疑慮前,沒先去查他們後面的關係。我想你們也應該要去 Google 看看。」

這是你犯的第 3 個錯誤:被支持者認為「愚笨」。

圖片來源:http://digitaltraininginstitute.ie/ultimate-pr-crisis-communication-plan/

圖片來源:http://digitaltraininginstitute.ie/ultimate-pr-crisis-communication-plan/

既然被緊咬不放,你不得不再次回應:

「我們當然查過囉!或許○○社會企業背後的一部分股東與成員不符合大眾的價值觀,但這與這些勇敢的身障朋友們無關,我們支持的是這件事本身,也邀請你一起支持○○社會企業的身障朋友們。

更重要的是:我們也實地去過○○社會企業拜訪,跟身障朋友見過、聊過、討論過,我們想要幫助的是○○社會企業的朋友們喔,謝謝你的提醒。」

於是你犯下了第 4 個錯誤: 為不是自己的問題「背書」。

一旦連續犯了這 4 個「否認」、「撇清」、「愚昧」、「為錯的價值背書」錯誤,你在對方的心目中就不再是個努力在讓世界變得更好的人。如果這個○○教會對同志的迫害屬實,對於認定自己是受害者的族群來說,你這 4 個錯誤,就責無旁貸地讓自己變成了劊子手,就像幫助納粹政府去鄰國收集曲譜的音樂學者──即使沒有把任何人推進毒氣室,不是共犯,也是同路人。

我不知道你們公司內部,是不是事前確實充分了解了「○○教會」與「○○社會企業」之間的關係和立場,以及社會觀感,並且評估過幫助這個團體的機會成本(包括帳面成本,以及潛在成本,比如可能為公司帶來的負面形象)。如果這是評估之後團隊共同的決定,那麼應該在第一次被質疑的時候,就直接誠實說明公司的決策過程,清楚選邊站,千萬不能模糊處理,即使坦承公司認同○○教會的價值觀,都有可能得到對方的理解。

圖片來源:https://edwardsturm.com/handle-pr-crisis-or-controversy-pauline-harris/

圖片來源:https://edwardsturm.com/handle-pr-crisis-or-controversy-pauline-harris/

可是,如果是在網友質疑之後,公司才發現這一層關係,而且是不能接受的價值時,與其試著去轉圜、解釋,自圓其說,不如直接坦承是事前團隊功課做得不夠,下次會小心,不再犯同樣的錯誤,或是選擇立刻終止合作計畫,都會比「可是身障者比較需要幫助」更有說服力。因為弱勢者A的確是有可能對另一群弱勢者B歧視, 「同為弱勢者,所以同志跟身障者之間不會彼此歧視」、「同志比身障者需要幫助」或是「身障者比同志更需要幫助」,都不是正確、符合邏輯的說法,而且不是你的立場所應該做的價值判斷。

世界上有許多殘酷與難解的現實,接觸 NGO 的人,會比其他人有機會看到更多,或是更加敏感,就像 NPOst 這個專欄的主編所說:「弱弱相殘」往往比「強欺弱」更常見。

至少,你避免了最糟的情形。因為在臺灣,網路上責怪對方「玻璃心」、「想太多」是對於受害者最大的汙辱,很高興你們沒有人走上這條路。有沒有關係,不是我們自己說說就算數。

下次再遇到公關危機,與其「否認」,不如「承認」;與其「撇清」,不如「負責」。與其事發後「裝笨」或「裝聰明」,不如「承認自己笨」;與其「為錯的價值背書」,不如「快刀斬亂麻」。這是一個很好的練習。因為這不會是第一次,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褚士瑩

褚士瑩,資深 NGO 工作者阿北,年近沒有半百,打交道的公益組織超過百餘,喜歡胡搞,語不驚人死不休,從來不怕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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