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 15 年,我們給得起一個包容、公平的終生學習場域嗎?/SDGs-4(教育篇)
編按:
從去年開始許多團體逐漸在倡議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究竟是什麼?它跟臺灣有什麼關係?為什麼我們必須把它放在心上?
NPOst 與臺灣海外援助發展聯盟(Taiwan Aid)合力開啟了這個專欄,期望以 Taiwan Aid 紮實的研究基礎及其成員組織豐富的國際服務經驗,讓每個人都能理解 SDGs 為何與我們大有關係。本專欄將針對 SDGs 裡的各項目標議題,深入討論臺灣自身狀況,以及每個人身在其中所能呼應與著力的方向。
9 月下旬,聯合國(United Nations)會員國在紐約召開大會,其中一場由全球教育相關領袖參與的會議,主題在於當今「教育危機」(education crisis)如何遏制了數以百萬計兒童的進步。聯合國祕書長安東尼歐‧古特瑞斯(António Guterres)重申教育在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s Goals,以下簡稱 SDGs)中的重要性。他向與會各國領袖懇切陳述,在教育項目投入是最有效的投資,也是解鎖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的重要鎖匙。
教育是人類在環境安全、物質世界溫飽後,得以增進個人能力、知識、技術及自我成長的基本人權。古特瑞斯在聲明中特別指出,他早期在里斯本的學校與貧民窟擔任教師的經驗,讓他有依據可以指出:教育作為基本人權之一,其所發揮的力量足以杜絕貧困、啟動永續與促進和平。
那麼,「教育」這一項「最有效的投資」,目前全球所覆蓋的現況如何?「時至今日,全球仍有 2.6 億的兒童與青少年失學,其中大部分是女性。」
古特瑞斯強調,我們首先應該重視那些在貧困國家中,因性別、社會、文化暴力而中斷學業的女孩們。再者,現代化社會正在經歷第 4 次工業革命浪潮,為因應迅速的專業需求變化,「終生學習」成為每個人應變時勢的必要裝備。最後,全球在二戰後仍頻繁發起不同族群的戰爭,導致各地難民在國境內外遷徙,生命安全都無法受到保障,遑論教育,這樣的惡果導致數以百萬計的兒童失學。繁此種種,皆使得「教育」成為未來 15 年人類發展中的重要目標。
迎向 SDGs 目標設定的 2030 年之前,著實需要回頭檢視教育在全球過往的努力之下如何步步推進,而因應現代社會的轉變,又需要創建什麼樣的友善環境與之相應,以達到「不拋下任何人」的最終使命,如此,方能有所期盼與信心向前展望。
過去 50 年:受教權仍無法普及,女性更易被拋下
「教育」作為基本人權的討論其來有自,並不是在一個架空的歷史中橫空出世。1948 年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即指出:每一個人都應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尤其是初級與基本教育(the elementary and fundamental stages)都應當是義務教育;且教育的目的應在於充分發展人的個性、加強對人權與基本自由的尊重。教育可促進國家、種族、宗教間的相互了解、寬容、友誼,最終達到和平並得以維持。
中央政府遷臺初期,臺灣義務教育只有小學 6 年。到了 1968 年,則開始推動將 6 年義務教育延長為 9 年,由國家有意識的保障全民義務教育,這也可以算某種「臺灣奇蹟」。但從世界人權宣言對教育的闡釋,到 2000 年所提出的千禧年發展目標(MDGs)第 2 項,可以看到從 40 年代末期走到 21 世紀初,經過半世紀的努力,讓初等教育成為每個人生來即擁有的權利,仍未能在全世界如願。
MDGs 第 2 項目標:普及初等教育
確保不論男童或女童,在 2015 年前都能完成初等教育課程。
Achieve Universal Primary Education-To ensure that children universally – including both boys and girls – will be able to complete a full course of primary education by 2015.
2009 年,聯合國糧食與農業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於報告中提及,全球失學兒童至少有 7,200 萬,其中有 8 成以上生活在農村。
城鄉落差所造成的失學循環,起因於農村中許多貧苦人民依賴土地生產作物,努力過著趨近自給自足的生活。但因大部分農民沒有「多餘」的時間與家庭支持來接受基礎教育,識字率低落、無法增進農耕技術,更無法透過技術改良增加生產力與收入,當然也無法參與政策討論與民主化。農村人力更受耕作成果影響,災年時的收穫損失會直接導致幼童營養不良或死亡、家庭更貧窮,惡性循環加劇其無法將個人學習妥善運用以吸收基礎教育的遺憾。
MDGs 以「掃盲」(文盲)為初衷,推廣 15 年後,在 2 年前頒佈的「千禧年發展目標成果報告」中指出下列幾項成果:
發展中地區的初等教育淨在學率(net enrollment rate)(即各級教育學齡人口實際在學的比率)從 2000 年的 83%上升到到 2015 年的 91%、從基礎教育中失學(out-of-school children)的兒童人數從 2000 年的 1.02 億降至 2011 年的 5,700 萬,幾乎減少了一半。20 年間,下撒哈拉沙漠地區(sub-Saharan Africa)的孩童基礎教育「註冊人數」也翻倍到 1.5 億。另外,15 歲到 24 歲的青年識字率則在過去 25 年來的努力下,從 83% 進展到 91%。
在還來不及為這一連串數字所累積的成就喝采前,透過 2015 年出爐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民教育全球監測報告」與「千禧年發展目標成果報告」,卻可以看見隱藏在亮麗成績後,一些令人焦慮的訊息──
- 仍然只有一半的國家實現了全民的小學入學率目標,為了達成 2030 年全世界的兒童都可以完成小學入學的基礎教育,需要每年再加碼 220 億美金。
- 在 2015 結束前,全世界大約有 1 億的兒童無法完成初等教育;另外,由於過去並未特別關注脆弱的衝突地區、戰地、最貧窮地區等,使得這些地區無法完成小學教育的比例比起富裕地區高了 5 倍,並有高達 3 成以上的孩子因為住在衝突地區而失學。
- 文盲雖然已經減少,但女性仍占文盲人口的 2/3。童婚與早孕仍然在許多地區影響女孩的受教權。
- 即便基礎教育的「註冊率」有高度提高,但這些人註冊後是否順利完成學業,仍無法確切統計。同時,即使完成了基礎教育,在中低收入國,有 1/3 的青少年不會再持續進修中學教育。
- 最後,家庭經濟狀況仍然是影響孩子是否能夠入學的最大因素。在 2008 到 2012 年間,調查 63 個發展中國家的基礎教育資料顯示,這些地區的貧窮家庭兒童失學率是富裕家庭的 4 倍。
後 MDGs 時代,如何去關心那些生活在遊牧、少數族群中的孩子,生活在童工際遇、衝突區域、失能或身處城市貧民窟的孩子,甚或是貧窮孩子「僥倖」完成基礎教育後,如何繼續升學並獲得專業技能,都需要找出新的方式,繼續探索教育之道。
於是,當我們進入了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其中第 4 項(SDGs-4)便進一步為全球教育觀做了延伸與許諾。
SDGs 的教育觀:包容、協調、和平,成為一個更好的人
從 MDGs 的成就與檢討中,與之同期並行的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聯合國發開計畫署(UNDP)、聯合國人口基金會(UNFPA)、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與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從 2000 年開始共同推動的「全民教育目標」(Education for All Goals)。其所包含的 6 大教育目標,矢志要在 2015 年前滿足所有兒童、青年及成年人的學習需求──
- 幼兒全面保育及教育。
- 所有兒童(尤其女童、少數民族)接受/完成免費及高品質的義務初等教育。
- 平等獲得必要學習機會和生活技能,滿足所有青年及成人的學習需求。
- 成人(尤其婦女)識字率提高 50%,所有人有機會獲得基礎和繼續教育。
- 消除初/中等教育的男女不均、確保女性充分和平等完成高品質基礎教育。
- 提高教育品質,特別是讀寫算及生活技能,取得受認可且看得見的成果。
縱觀這 6 點倡議,再回過頭思考 SDG-4 在「確保包容性和公平的教育,並為所有人提供終生學習機會」的野心,及聯合國甫提及的「教育危機」,便可理解 SDG-4 所希冀含括的教育目標,是希望可以將只滿足基礎教育的識字需求,進階到終生學習以安身的未來性。
SDG 第 4 項目標:優質教育
確保包容性和公平的教育,並為所有人提供終生學習機會。
Ensure inclusive and equitable quality education and promote lifelong learning opportunities for all.
由此出發,SDGs-4 的指標不只論及初等教育,還包含了中小學教育(4.1)、幼兒發展與學前教育(4.2)、技職和高等教育(4.3),同時強調就業/創業技能(4.4)與識字/計算能力(4.6),以利教育成果能和經濟發展目標相互加乘。但同時,也強調了整個 SDGs 所需的多元知識與能力,例如普世人權、性別平等、非暴力文化、全球公民意識,文化多樣性等(4.7),並強調必須處理性別、身心障礙、原住民、弱勢等「易受傷害兒童」教育不均的問題,希冀每個人皆可透過平等的管道接受教育(4.5)。
針對教育品質的提升,SDGs 也關照了學習環境與設施──要符合安全、非暴力、包容、有效等原則(4.a),並呼籲各援助者提供弱勢國家高教獎學金以利於職訓、資訊、工程、科學等發展(4.b),同時提供貧弱國家師資培訓以增加合格教師數(4.c)。
除了將教育從初等教育擴張到學前、技職與高等教育,SDGs 也關注到教育品質、學習環境及教育不均等結構性問題。在全球的廣闊觀點之下,SDGs 大規模納入地方、區域與社區觀點。最重要的是,SDGs 強調人與人的相處中,要如何兼納包容、協調與促進和平,邁向以人為本的「全人教育」。這一點,臺灣長期在做教育服務工作的至善社會福利基金會執行長洪智杰相當有感。
洪智杰指出,至善過去因越戰的脈絡,從越南開始做醫療服務起家,但隨即從臺灣發展經驗關注到「教育」可以創造階級流動與脫貧的機會,「透過教育,孩子才有能力為自己做選擇,才有機會為自己走出貧窮的環境」,因而開始從事以兒少發展為核心的服務方案。
至善在兒少發展方面的理念核心,一直都是「陪你長大」,持續性的陪伴、觀察孩子每一個學習階段的需求,在各地的計畫方案往往也都是 10 年起跳。而在這樣長期的服務經驗中,洪智杰發現服務經常會邁向「從計畫中再生出計畫」:「比如當年在中越支持孤兒院,卻發現孩子實在太多,收不完。而後拓展到支持孤兒院外的困難家庭,讓孩子可以留在原生家庭成長並求學,直至成年踏入職場。」
又例如,至善在新竹原鄉的服務原本只以補助學費、營養午餐為主,但進入學校後進一步發現學習現場的需求──諸如校外教學、學習成效、文化刺激、教師培力等。無論是在越南、新竹原鄉、雲南等地的兒少發展方案,都不是將物質資源送進去,或是孩子的某一個求學階段結束,方案就完結。對他來說,實踐教育發展方案需要透過進場,經營一個下至社區有效溝通,上至與政策對話且具有持續性的友善環境。
教育的本質,因此除了窄義的「讓人得到訓練與知識,因此找到工作」,在 SDGs 的脈絡下終能開啟一個更深刻的理念。洪智杰以組織經驗反饋 SDG-4 教育目標的擘畫:「透過教育解放人的潛能與品質,讓每個人都能過著有尊嚴又體面的生活,獲得自立、立人,達於至善的生命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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