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北私會所】「可以為別人發聲,為什麼卻無法為自己發聲?」助人工作者內心被遺棄的愛哭鬼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身心俱疲的社工:
阿北,我是一個社工,最近我手上剛好許多案家不約而同發生棘手的狀況,需要協助,也時常因此必須和政府單位打交道,甚至對槓、吵架。有幾次結束後,我忍不住淚崩,這陣子的事情讓我發現,自己沒辦法接受社會發生很慘的事,這是否代表我不適合做助人工作?
前幾天下班以後,我跟學生時代的朋友吃飯時講到這件事,那個在銀行工作的朋友卻自以為幽默,「開玩笑」說:「你們社工不是都很會回捐嗎?妳就發揮愛心多捐一點薪水嘛!」
當場我不知道怎麼回應,甚至還陪著笑,好像沒事一樣,但內心又氣又傷心,當晚就失眠了。我不懂的是,為什麼面對政府機關的人我沒在怕,面對朋友無心的傷害言論,卻沒有能力為自己反擊?難道面對自己受的傷,就只能哭嗎?
幫助自己也幫助別人的褚阿北:
身心俱疲的社工你好,首先,你要跟你的朋友聯絡,告訴他那些自以為幽默的話,傷了你的心,並且請他道歉,如果他真的是你的朋友的話,他會反省並且道歉;萬一他只是繼續幫自己辯護,甚至進一步說出傷害你的話,那麼他不是你真正的朋友。
這件事先做完以後,我們再來討論你的 3 個問題:
1. 我們不是壞人,為什麼會無意中說出傷害別人的話?
2. 沒辦法接受社會發生很慘的事情,是否代表不適合做助人的工作?
3. 我可以為別人發聲,為什麼沒有辦法為自己發聲?
「三思而行」係金 A!先思考,再行動
第 1 個問題比較簡單,我們不是壞人,為什麼會無意中說出傷害別人的話?
我最近剛好有機會到小學跟高年級的孩子演講對談,引導他們思考,來想一想什麼是「國際觀」。
「國際觀不是英文很溜,或是去過很多國家,而是知道怎麼從別人的角度來看世界。」我是這樣開始的。
之後,我請這些 5、6 年級的小學生,反思他們的日常生活中,有沒有做出歧視別人的行為?
我知道,如果問這些孩子有沒有被別人歧視,他們可以說出很多,但是要想自己做過歧視別人的行為,就比較困難了,因為站上被害者的位置是容易的,但辨識自己是否是加害者,是個需要自省能力的練習。
5 分鐘之後,孩子們認真提出好幾種角度,於是我們用思考的技巧,討論每個人面對不同性別、身高、體型、膚色、學校成績好壞等人時,會對別人做出的差別待遇。大部分的孩子都很驚訝,自己舉出至少 1、2 項歧視別人的行為。
課後的反饋時間,一位男同學高舉著手說出他的心得:「我從不覺得自己是個歧視別人的人,但上了思考課以後,才發現自己其實經常無意中歧視跟我不一樣的人。」
這或許可以回答「為什麼大多數人明明不是壞人,卻會無意中說出傷害別人的話,或是做出傷害別人的事」,那是因為我們沒有思考,因此缺乏自我覺察。
「那我以後該怎麼做呢?」這位男學生認真的問。
「下次你說一句話、或是做一件事之前,先站在對方的角度,想一想如果人家對我這樣說,會有什麼感受?再決定要不要說、要不要做,這樣你就知道了。」
或許你的朋友,就是跟大多數接受傳統僵化知識教育的人一樣,沒有接受過思考教育,所以缺乏「反思」跟「換位思考」的能力。他需要的不是絕交,只是誠實的提醒。
等 7 分鐘,感受一定會改變
至於沒辦法接受社會發生慘事的人,適合做助人工作嗎?
試試看這樣想有沒有用:「無論你有沒有辦法接受,社會很慘的事情都一直在發生,但是我的參與,可以幫助這些可能原本沒有人幫助的人。」
你喜歡這樣的說法嗎?
如果你喜歡的話,你當然適合做助人的工作,只是你不知道怎麼去思考自己的感受罷了。
如果你只想著自己的感受,當然就無法去幫助別人。
阿北在 NGO 領域工作將近 20 年,我相信自己還會繼續做下去,而且想要繼續做下去。並不是因為我是冷血動物、鐵石心腸,看到不公平的現實沒感覺,而是我不怎麼在乎感覺。因為我知道感覺,例如憤怒,隨時會改變。根據我對自己的觀察,同樣的情緒往往不會維持超過 7 分鐘,所以當我覺得被情緒占領的時候,我會告訴自己:這是假的、暫時的,因為 7 分鐘之後,我就不會這樣覺得了。
我不相信的,不只是不可靠、抽象而又主觀的「感覺」,我也不怎麼相信人世間的儀式或道德教條,但是我卻相信仁慈、靈性,以及天道。
所以我相信我應該做對的事,把對的事做好,即使我們的力量如此微小,無論我是不是 NGO 工作者,我都想要這麼做,因為我喜歡那樣的自己。
如果能夠等 7 分鐘,把自己的感受放到一旁,想一想面對自己不愉快的感受去行動,是不是會比逃避,來得更接近自己喜歡的樣子?
為別人也為自己發聲,我當然值得!
我可以為人發聲,為什麼沒有辦法為自己發聲?
你說「為什麼面對政府機關的人我沒在怕,面對朋友無心的傷害言論,卻沒有能力為自己反擊?」你知道很多社工面對家暴、雛妓問題,或是為其他族群爭取勞權時,也是什麼都沒在怕,但是一提到爭取社工的合理勞動權益時,卻不敢為自己走上街頭抗爭?
你知道這是一樣的道理嗎?你知道這中間的落差是什麼造成的嗎?
不是因為對付體制比較容易,面對歧視的言論比較困難,你發現「別人」被歧視的時候可以理直氣壯,但是被歧視的對象如果「只有自己」,卻無法開口說出自己真正的想法?
對的事情,會因為是為了自己,或是包括自己,而變得比較不對嗎?
「我還是很清楚那是不對的,朋友說的戲言,跟我的案家受到的言語暴力,本質沒有不同,都是歧視,都不是我們的錯。」你這麼說。
我相信如此。如果今天一個政府官員,或是長照機構的上司,對外籍照服員說出這樣的話:「你們看護工不是應該很有愛心嗎?那就發揮愛心,回捐一半薪水嘛!」或是「你們國家不是很窮、薪水很低嗎?你在臺灣薪水何必拿那麼多?」難道你不會腎上腺素大爆發而採取行動嗎?如果你認為對的事情就是對的,為什麼說話的人是你的朋友,或被歧視的對象是自己時,卻不能為自己發聲?
為什麼你認為幫別人發聲,比幫自己發聲更有價值?
很可能真正的原因,在於你覺得自己沒有價值, 所以你幫別人傷心、憤怒、行動,卻覺得自己不配、不值得。
「行動」跟「值得」有直接關係,因此我們時常掛在嘴邊說:「這件事值得我這麼做!」我們不會刻意去採取我們覺得不值得的行動,因為那違反理性。我們選擇不去做的事情,多半是我們認為不值得的。
從小到大,我們累積了很多對自己負面的觀感,讓我們覺得自己不值得別人的尊重,但心裡是傷心、憤怒的,所以會去伸張社會正義,希望那些沒有被善待的人得到應得的補償。但是我們從來沒有去幫助自己心中那個愛哭、自卑、覺得自己不值得、不夠好的傷心鬼。為別人做 100 件對的事,也沒有辦法替代為自己做一件對的事。你有沒有想過那些張牙舞爪的所謂「正義魔人」,其實很可能是覺得自己一文不值的人?
認可自己的價值,把力氣先用在自己身上,自己站穩了,還有力氣,再去幫助別人。否則你只是「利用」弱者,來減輕輕視自己所帶來的痛苦,那只是「贖罪」的概念,而不是真正的「愛」。
真正有愛的人,不會只愛別人,卻不愛自己;真正相信正義的人,也不會只為別人發聲,卻不敢為自己發聲。
啊!好沈重。阿北要去吃一顆芒果解憂了,下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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