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到底是政府監督 NGO,還是 NGO 監督政府?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永遠 18 歲的學生阿鈞鈞:
如何客觀判斷或決定所謂的「退場機制」呢?假若政府無法有效接手,是否先前做的努力就是徒勞無功?
關於政府的「治理」,是否是監督者的角色而已,而 NPO 是勞動者?
換位思考大師褚阿北:
NGO 與政府到底是誰監督誰?
NGO 與政府的角色為何?
看到這個問題我的第一件事,是問 NPOst 的編輯小花:「你說說看,你認為到底是政府監督 NGO,還是 NGO 監督政府?」
「對我來說是 NGO 應該監督政府,理想上,NGO 倡議的是人民的想望。」
這是一個很文青的答案,可是跟阿鈞鈞一樣,有點卡住了。我們反過來說,政府難道不應該監督 NGO 嗎?不監督的話如果 NGO 發生捐款弊案怎麼辦?
還有,政府不是更應該反映人民的想望嗎?難道只有 NGO 反映的才是人民想要的,預設政府跟人民的想望總是違背的?另外,NGO 真的可以視為一個整體,擁有一致的想法嗎?
社會樣貌的本質是凌亂?還是多元?
在這個問題變得更加複雜之前,我先來說一個小故事。
最近我跟嘉義某個有機小農聊天的時候,他提到自己擁有好幾個 NGO 核發的有機認證標章,也有好幾個大學實驗室的食品安全檢驗報告。
「但是我發現去農夫市集擺攤的時候,如果我那天特別擺出來的是慈心有機的認證標章,我的農產品就會特別快賣光。」
「還有食品安全檢驗報告,如果是中興大學發的,消費者就會立刻相信,別的大學的,他們就半信半疑。」
不只一次,我聽到很多臺灣的消費者,表示臺灣的有機標章 「很亂」,竟然高達 13 種,其中有 3 家是大學,4 家是公司,6 家是非營利組織(協會、基金會等)。
「為什麼政府那麼爛,不會統一成一個就好呢?」我聽過不少次消費者這樣抱怨。
這就是「世界觀」的問題了。很多人覺得現在教育部開放「一綱多本」政策,讓廠商自行編寫教科書「很亂」,但有多少人真心認為像你在題目當中說的──「政府有效接手」,回復到只可以有「國立編譯館」教科書的時代,才是進步的象徵呢?編寫各種教科書的單位,有必要「退場」嗎?
成熟的公民社會,不能視為「一個整體」
實際上,無論是教科書還是有機標章,在市場自由競爭的機制下,根本「亂」不到哪裡去。以有機標章為例,在臺灣只要標示「有機」,不管是國產或進口農產都必須接受《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的約束,即使有國外最富信譽的有機標章產品,也不能直接使用!就像出國開車必須換國際駕照一樣,經過國內驗證機構驗證,或行政院農委會審查通過後,臺灣政府會發放「有機標示同意文件」,農委會農糧署還會發「有機標示字號」,如此一來,才能以有機農產品的名義銷售,而且無論是大學、公司,還是 NGO,都必須接受同樣的約束。
所以從這個簡單的有機認證例子看起來,政府確實扮演得更像是「監督者」的角色,而大學、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跟公司一樣,是實際上執行工作的「勞動者」。
臺灣之所以會有 13 種不同的有機認證,正是所謂「公民意見」在成熟的社會裡,本來就會有各種聲音,NGO 裡也有「生物多樣性」,不能視為一個整體,所以才無法被「整合」,也沒有必要去「整合」,這就是多元社會。
但是我們也都同意,NGO 當然也跟公司、跟學術機構一樣,應該受到監督,不該因為「非營利」的性質而擁有光環、接受特殊待遇,否則就不符合公平、正義的基本原則。同樣的,監督政府,不會是 NGO 獨占的角色,國內外公司企業、公私立學術機構,當然也都要一起扮演監督者的角色,但這並不代表政府不可以有法律來治理這些監督者。
換位思考,更全面的理解問題
我有一個小撇步,下次再試著思考這類型的問題時,請確定你已經從 4 個角度都「換位思考」過了:
1. 政府需要監督 NGO。
2. NGO 需要監督政府。
3. NGO 需要相互監督。
4. 政府與 NGO 需要相互合作。
要不然,很容易就會卡在某個特定「立場」,產生自以為是的對立,而看不到整體。這是 NGO 工作者很容易犯的錯誤。
最後,阿北要丟給你一個有趣的問題當作家庭作業──
為什麼有機認證、教科書,我們同意可以讓政府以法令治理、監督 NGO,但是為什麼駕照、護照不可以比照辦理,讓 NGO、公司、學術單位,運用市場競爭機制自行彈性發放,只要接受政府監督就好?你知道這中間的區別在哪裡嗎?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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