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來幫忙的志工總是「不好用」?因為志工不是你的免費勞工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27 歲的公益組織工作者 Sonia

我們的組織很小(只有我和我老闆),很多事需要一個人當多人用。雖然有志工幫忙,但畢竟沒有支薪給他們,很多時候不敢對志工要求太多。常常遇到志工說好要來幫忙,活動當天他卻告知臨時有事,或是請他幫忙的事情一直拖延、只做一半⋯⋯

我不知道要如何優化志工團隊、或是帶領志工,或是有時候不確定什麼情況下可以請志工幫忙、什麼事要自己處理。請問阿北:想要帶領好志工要從哪裡下手呢?看書嗎?

做好事還不夠的褚阿北:

志工是受益者,不是勞力。

做對的事,把對的事做好

請記得,志工不是非營利組織的勞力!志工沒用、不好用,才是正常的。如果志工好用,就會養成組織對於志工的依賴性,這跟社區養成對於政府、NGOs 援助的依賴,本質是一樣的。但是我們常常看得到社區養成依賴的問題,卻看不到自己組織養成依賴的問題

你的問題讓我想到最近一場大學的講座。這場講座的主辦者是「國際志工社」,他們每年會到泰北的華校進行教學活動,雖然有 1 萬多元的補助,但是要募集校內的大學生自己掏腰包,花 3 萬多元去做志工,還是相當困難。所以,為了聚集人氣,他們請我到學校,以「把好事做對」為題目,談我在國際 NGOs 的經驗,希望在活動的過程當中能夠招募到更有意願擔任國際志工的大學生。

泰國的孩子。圖/Tom Jutte @ flickr, CC BY-NC-ND 2.0

「做對的事,把對的事做好」一直是我掛在嘴上跟 NGOs 工作者分享的原則,所以這個演講題目著實呼應了我的信念。我們在國際上發展工作者的標語是「Do No Harm」,意思就是──隨時提醒自己,就算沒有幫到他人,至少也不要造成傷害。這個道理聽起來好像理所當然,但是比想像中還要難得多。在我的行業中,看到做錯的往往比做對的多,無論大至世界銀行的貸款開發案,小至臺灣學生到泰北當志工。

什麼是「做對的事」?比如說,大學生不管有沒有補助,願意自己掏腰包、花錢做國際志工,抱著謙卑的態度看世界,就是一件對的事(參考: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花錢當國際志工,投資一個謙卑的態度)。但是,短期公益旅行本身,從受助社區的角度來看,卻是弊多於利,這也是國際發展領域的常識(參考:短期公益旅行弊大於利,我們該怎麼做?),很容易花錢做錯事,比如說反客為主,明明是志工去「幫助」社區,往往卻變成社區的人要來「配合」志工,而且很容易在缺乏文化理解的情形下冒犯當地人

大學生自掏腰包做國際志工之餘,也要重新思考自己的行動。圖/Scott Webb @ Unsplash

短期的服務對社區長期的問題,幫助可以說是微乎其微,不專業的幫助帶來的傷害遠大於幫助,專業的幫助可能又會造成社區對志工的依賴性,與其志工戴著救世主的光環,我覺得還不如直接捐款,支持專業的在地工作者進行長期發展工作。

所以,我認為如何「把對的事做好」,往往比「做對的事」更重要。我希望這一場講座之後,這群「國際志工社」的師生能夠重新思考自己的行動。

「可抵早掃」的志工講座

但是我到學校以後,發現主辦單位有一張很ㄎㄧㄤ的活動海報──

「可抵早掃」的褚阿北公益講座。圖/阿北提供

其中「可抵早掃」字最大!我忍不住問在場的大學生:「『早掃』是什麼?」

他們告訴我,這是學校必選、無學分的「服務學習」課程。

這在臺灣的教育制度很常見。我在臺大教書的朋友,也會被分派到大一學生的服務學習課任教,他會讓學生自由選擇要去做什麼樣的服務,只要時數滿了就可以,如果真的想不出來要做什麼的,就打掃校園。

但是跟臺大不一樣的是,這所學校「規定」所有大一學生的「服務學習」課,就是讓早上起不來的 800 個大學一年級生,都去打掃校園。

「你們有認真掃嗎?」

「你們有『學習』到『服務』的價值嗎?」

「你們校園這麼小,需要 800 個人掃嗎?」

「你們很會掃地嗎?」

我問的每一個問題,所有的學生都搖頭。

於是我請學生舉手,他們認為這個「早掃」的規定,本質究竟是「服務」、「學習」還是「懲罰」。果不其然,幾乎所有的學生都異口同聲的選擇了「懲罰」這個選項。

一旦志工的「服務」變成主觀感受的「懲罰」,所有的正面意義就消失了

「如果有 800 個人掃地,是不是就不用請清潔工了呢?」

學生們都笑著搖頭。

我問他們知不知道學校有幾個清潔工人,大家共同討論的結果,是不到 10 個人。

「所以不到 10 個人可以做好的工作,你們 800 個人都做不好,這樣合理嗎?」

「你們有沒有想過,如果你們早掃掃得很好,這 10 個清潔工就會失業?」

「請問中高年的清潔工找工作容易,還是大學生找工作容易?你們有想過你們的『早掃』,不但沒有學習到服務的價值,而且萬一做好了,會讓經濟弱勢者更加弱勢嗎?」

「來聽我的演講『可抵早掃』,到底是『獎勵』、還是『兩害取其輕』呢?如果是『獎勵』,那不就證明了早掃的本質是『懲罰』嗎?

在場的學生,顯然在觀念上都受到了很大的挑戰,但是有了「早掃」的反省,我們也才可以開始探討「服務學習」和「國際志工」的真正意義。

參加褚阿北的演講「可抵早掃」是獎勵還是懲罰?如何藉此思考志工的意義?攝影/Jason Yeh

做對的事:從「不把志工當組織勞力」開始

「身為志工,我們自己才是最大的受益人。」是國際志工也好,機構志工、社區志工也好,都必須建立起這樣的觀念。許多 NGOs 誤把各種形式的志工當成可以分配、運用的「勞力」,就會覺得志工「不好用」。

當然不好用,因為從「志工」的個人生命發展角度來看,志工是最大的受益者。學習服務,學習謙卑,看見日常生活看不見的弱勢現實,透過志工服務的機會,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志工是社會教育的一環,透過服務成為計畫的受益人之一,從來不是組織的免費人力,所以解決你的問題,就從學會「做對的事」:不要期待志工成為組織的「勞力」開始!

組織工作者必須試著轉變對「志工」的想像,他們和組織服務對象/案主一樣,是 NGOs 的「受益人」。招募志工進入組織,不是為了增添勞力,而是為了「倡議」給予志工一個第一線看見社會議題的機會。如果把重點放在把志工當成組織的「免費勞力」,那就跟服務學習課的「強制性早掃」犯了同樣的錯誤,對組織帶來的傷害,遠多於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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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士瑩

褚士瑩,資深 NGO 工作者阿北,年近沒有半百,打交道的公益組織超過百餘,喜歡胡搞,語不驚人死不休,從來不怕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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