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當一個志工之前,先當一個「人」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38 歲服務中的海外志工:
我是一位正在海外服務的志工,服務性質以小孩及婦女的健康、教育及兒少保護為主。在接觸偏鄉民眾的過程中,常常遇到超過合作單位援助或服務範圍的個案, 此時心理會矛盾和掙扎。想請教你之前遇到類以經驗時,如何在心理上或行為上克服?
很喜歡管閒事的褚阿北:
你的「客戶」是誰?你對「誰」負責?你是否對自己失望?
你的「客戶」是自己、案主,還是贊助人?
臺灣 NGO 很容易把「客戶」對象,設定為拿錢出來的贊助單位,因為傳統上我們有著「出錢的就是大爺」這樣的想法。這也是為什麼那麼多的非營利組織會靠政府標案來維持生存。然而當標來的計畫案,跟組織原本要發展的主要方向並不一致時,卻不知道該怎麼辦。
另一方面,NGO 工作者也往往將協助的個案當作「客戶」,以至於時常站在案主的立場,跟自己的組織起衝突。比如說,一位 NGO 同事曾經派駐泰北,組織的設定是協助華裔子女後代的華文教育,但實際派駐在現場工作 2 年後,他非常確定當地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族群並不是華裔,而是當地的其他少數民族,在沒有辦法說服組織改變方向的情況下,他雖然為了生計還留在組織,但決定自己向其他國際 NGO 遞募款企畫案,來籌募這個部分的資金。
過了幾年,這位同事覺得自己跟組織的理念越來越遠,組織的董事會對於幾乎完全脫離掌握的計畫,也產生許多疑慮,於是他索性離職,以自己的能力所及,建立了一個小型的教育機構,自然而然放下原本的華裔元素,將實際的管理跟運作,交給當地社區直接負責,自己單純轉為募款人的角色。
這個時候開始,他承諾的對象變成了「自己」。
回想八仙樂園事件後,臺灣社會醫病關係劍拔弩張,傷者家屬出於對家人的愛,將壓力加諸在醫療人員身上,對醫療人員的每個小細節都用放大鏡檢視,甚至在換藥或病情解釋時,像蒐證般的錄影錄音,這些行為都讓醫護人員身心俱疲,救人不成還會被告,這種仇醫的態度會不會以後沒有醫護人員敢幫助病人?
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掌握在衛福部的官員手中,而是這個第一線的醫護人員,設定的客戶究竟是傷者、傷者的家屬,還是自己。
所以不只是海外志工,從事任何一份專業工作,你設定承諾的對象(客戶)是誰,就決定了你的立場。
你是對社會失望,還是對自己失望?
我在緬甸的教育計畫中,碰到過一個棘手的狀況。
有一個 NGO 指定贊助我們支持的學校治療學童的頭蝨,但實際上一點幫助都沒有,因為就算治好了,住在同一個屋子、睡在同一張床上的家人也有頭蝨,卻沒有受到治療,無論投多少藥,還是會不斷重複感染。但因為這個教育性質的 NGO 宣稱他們的贊助人不會允諾他們以「家庭」為單位僅行治療,只能以「學校」為單位,否則會「超出業務範圍」,所以這個原本善意的計畫,就完全流於形式。
換成是你,你會怎麼辦?
我想起一個在美國的醫生朋友告訴過我,他在印第安部落當巡迴醫師時遇到的狀況。
「當時有個小男孩得了C 型肝炎,不符合一般會罹患 C 型肝炎的年齡,我就合理懷疑是不是有可能這孩子遭到性侵,因此開始去進行家訪,發現這個孩子住在狀況很不好的貨櫃屋裡,父親是愛滋病帶原者,我因此向州政府社會局申請調查。作為一個醫生我不需要做這件事情,但作為一個人,這是我應該要做的。」
說這個故事的,是我的好朋友小杰醫師,一個在阿根廷長大的臺裔美國醫生。雖然我不是醫生,但是我想我完全理解他說的。
今天我的專業工作範圍是緬甸的 NGO 工作者,但是如果我在臺灣知道有菲律賓漁工需要幫助,我絕對無法原諒自己說出「很抱歉,這不在我的業務範圍內」這種話。
因為我們之所以選擇一份工作,其實不是對雇主做出承諾,而是對自己做出承諾。一個真正的專業 NGO 工作者,遇到社會需要自己的時候卻不願意出手,其實不是對社會失望,而是對自己失望。
如果無法做出這樣的承諾,你可能沒有真的那麼在乎你在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