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惹惱障礙者大賽」在臉書被檢舉下架,障礙者只能勵志、被保護和代言?

 

文 / 胡勝翔(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精神障礙康復者(持有中度手冊))

夥伴舉辦了「一句話惹惱障礙者大賽」臉書活動,邀請了不同障別的障礙者與非障礙者自由參加,然而活動除了吸引到障礙者的親身經歷投稿外,外界亦出現了批評的聲音。目前活動已經因受到檢舉而從臉書被下架,臉友們重新改以 Google 表單的方式重新發起投稿活動(連結請點我)。這個事件突顯了許多問題,在此逐一為客官說明:

障礙者是什麼?

先定義清楚何謂「障礙者」,更容易釐清「障礙上遇到的問題」。

這次的「一句話惹惱障礙者大賽」活動中使用「障礙者」一詞,無非是希望打破「狹義」的法定身心障礙者(容我使用法定名稱),舉凡任何障別、疾病、生活遇到問題等都算障礙者,而非侷限在持有政府核發的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此舉重新詮釋了何謂障礙者。

「負面」的用詞造成二度傷害?

活動起初的參加者大部分為障礙者,後來陸續出現了非障礙者(也許人家生活毫無障礙吧?)指責,認為該活動「過於負面、容易造成障礙者與家屬的二度傷害」。然而,這樣的指責現象,無非又是一種正面失控思考與同情(非同理)下的產

該活動並不是不可以被批評,但是指責者未思考過行為背後的動機是什麼?現象背後的結構因素是什麼?指責者除了將社會結構因素歸咎給障礙者,亦認為障礙者本身即為弱勢族群,同時認為障礙者就是需要被保護與代言。指責者的動機明顯遭受社會刻板印象的影響。

生命經歷道出了社會問題與「障別」間的差異性。

其實該活動目的是透過不同障別的障礙者的親身經歷,道出社會上常遇到的問題。生命經歷的歷練除了讓障礙者更敢於發聲,也能讓不同障礙者認識不同障別之間的差異性,並讓非障礙者理解(非同理)社會的不友善與結構問題。因此,活動中的字句並不全然會造成障礙者的二度傷害,反而有助於改善社會結構。進行指責前,請先想想指責背後的動機與社會結構因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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