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看見窮人
街友的狀況百百種,有些人是因為失業被迫流落街頭,你只要給他工作機會,他一存到錢就馬上租房子去;但也有人流浪久了,習慣街頭的生活文化,反而離不開習慣的生活模式。
筆者這幾天閱讀英國的街友文獻,被英國人輔導方式的「細膩」所感動!雖然英國是從居住缺乏的角度,來處理無家可歸的問題,但是他們也知道不能只是給房子住。除了住以外,還需要其他心靈、健康層面的支持。
英國牛津地方政府的報告指出,如果要終結長期露宿(Entrenched Rough Sleeper)的問題,需要(1)密集的關懷(2)依個人需求給予輔導(3)帶領長期露宿者參與有意義的活動(例如當志工、培養健康的興趣等等)
案例一:露宿倫敦的 Yvonne 婆婆
在倫敦,有個60歲的老婆婆 Yvonne,她是躁鬱症患者,而且有酗酒歷史。她在街友關懷組織 Thames Reach 的幫助下,被安置到租屋處。儘管如此,她的生活仍然沒有定下來,她「偶爾」還是會回到街頭過夜,也因健康不佳常進出醫院。
儘管婆婆的狀況不太樂觀,NGO 社工仍不離不棄,常去拜訪她。後來婆婆的狀況越來越好,她成為教導西班牙語的志工(因為婆婆曾在西語區住過一段時間),並參與社區的歌劇活動,她也會去附近的大學旁聽有興趣的課程。總之,「保持忙碌很重要!」她說道。
案例二:流浪七年的 Oliver 伯伯
來自蘇格蘭的 Oliver,50多歲,他七年來都睡在戶外。後來在街友團體 St Mungo’s Broadway 協助下,搬進了單人房。NGO 幫他管理財務,並減少他酗酒的問題。他同時也有去找工作,甚至有了當志工的第一次哩!
僅管如此,他住了幾個月後,他「偶爾」還是會跑到戶外露宿。他說他很想念街頭的社交生活,當他一個人待在房裡,他覺得孤單。
他說他真的很高興有個地方可以住,但是當他看不到眾多朋友圍繞在身旁時,如果沒有NGO社工固定去拜訪陪伴他,這個租約他鐵定是無法維持下去的!
從以上故事我們能知道,「關懷的行動」是脫遊的關鍵。當然了,在拜訪街友的時候,有個細節可以特別留意。資深街友團體 St Mungo 社工分享說:「我每次去,一定會喝杯茶或牛奶、吃塊餅乾再走,這件事情很重要!我們去朋友家拜訪,總會拿個禮物再離開吧?幫助她們建立「家」的感覺是重要的事情。」
藉由以上輔導街友的經驗,能帶給我們台灣人哪些啟發呢?
公部門的安置場所除了需要加強隱私權保障外,如果要像英國那樣做到高度密集的關懷,依照目前台灣現有的輔導人力,恐怕是做不到的。(監察委員高鳳仙 2012 年就在調查報告裡批評街友輔導人力不足)
另一方面,當街友離開收容所時,台灣的街友輔導系統是否有做到後續追蹤?當街友安置到租屋處時,社工是否有積極訪視?甚至積極幫助他們融入社區,而不是把人安置到租屋處後就放著不管。
因為一個人會成為街友,不會只有經濟需求,許多人有多重問題需要處理。例如心理輔導、精神醫療、癮症戒治、就業等需求均需顧及。如果只是提供住,卻欠缺其他配套措施,那麼即便將長期露宿者安置到租屋處,不久後,他們仍然會因為難以適應生活,而又再次返回街頭。
當然,我相信仍有許多社工是帶著熱忱進入這個服務領域,無奈街友輔導人力不足,案量又多,目前台灣在街友輔導這塊只能做到處理緊急,以及勉強提供部分過渡性服務。而長期性的居住需求,在社會住宅只有 0.09% 的現實下,仍遙遙無期。在連住房權都難以落實的無奈下,更遑論做到密集訪視街友這一步呢?能不要密集驅趕街友、打壓給街友地方住的團體就已經很不錯了。
參考資料:
- DCLG (2015) Qualitative evaluation of the London homelessness social impact bond, p.29,33
- Oxford gov(2013)Ending Rough Sleeping in Oxford: Working with Entrenched Rough Sleepers,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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