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人想什麼?】「不認同做給媒體看的善行」、「不希望捐款變成強制性行動」、「支持財團法人法」

圖/DESIGNECOLOGIST @ unsplash

編按:

過去 2 年,新政府上臺廢止了《紅十字法》伊甸基金會爆出與復康巴士司機的勞資爭議、《蘋果日報》記者臥底調查「圓夢 580」臺灣世界展望會坦承曾因性取向而辭退前董事王增勇113 家暴保護專線流標,以及臺灣社福界的勞動權益困境安置機構的性侵與暴力體罰⋯⋯

而這其中,捐款人的責任究竟在哪裡?NPOst 對臺灣的捐款行為倍感好奇,因此每月定期於「捐款人想什麼?」專欄中刊出 4-6 位捐款人訪問,期望進一步了解每個人捐款時的想法。當然,少數的抽樣無法代表臺灣廣大的捐款族群,但其中不乏寶貴的建議方向,值得機構團體思考。

若您也身為捐款人,並且願意協助我們透過長期的質性調查積累,與 NGO 共同改善大環境,歡迎您來信留下您的聯絡方式(contact@npost.tw)我們將在您方便的時間訪問您,讓 NPOst 、公益組織、捐款人都藉由更多的理解,拉近彼此的距離。

另,本專欄設立主旨為傳遞捐款人樣貌與想法,了解所謂的「捐款人觀感」,希望讓各團體在對外溝通與勸募操作時,能作為掌握對話氛圍的參考之一,因此不特定追究各捐款人的回饋或進行深入的議題報導。若您對公益領域的各項議題有興趣深入理解,歡迎您訂閱 NPOst 公益交流站

對動物懷著熱血心腸的公教人員

姚小姐,26 歲,公教人員,位居臺中市,年收入 54 萬元

我以前國高中的時候曾經捐款給慈濟,每個月 1000 元,會有一位慈濟師姐到家裡來收款。起因是我外婆參與慈濟已經很久,外公過世之後,外婆領有他一半的退休俸,幾乎都捐給慈濟,我媽媽受到外婆的影響,也固定每月捐款給慈濟,媽媽會向我和弟妹收取一部分的零用錢,一起交給慈濟師姐。

當時我認為慈濟籌辦很多活動、幫忙撿拾垃圾、做資源回收好像不錯,我們甚至被要求參加讀經班。但是,印象中有次類似歲末祝福的晚會,不知道哪位法師正在演說,要求我們必須跪下,這讓我很不能苟同,從那時候我開始對慈濟感到反感,也不再交錢給媽媽做捐款之用。

我還參與過學校端午賽事的志工,該賽事為期一週,我記得週一到週五的預賽只有一些參賽者與零星民眾參加,但一到週六要舉辦決賽、媒體與觀賽者紛紛進來學校,慈濟就出現了。擺了一個大垃圾桶撿拾垃圾,入口處還有師兄師姐放置捐款箱,甚至自備攝影機拍攝,週一到週五也有垃圾,他們卻沒有來,這讓我對他們不太有好印象,彷彿這些「善舉」是刻意做給媒體看的,讓我連零錢都不想要捐助他們。

圖/中華民國外交部 @ flickr, CC BY-NC-ND 2.0

我固定參與捐助的對象是不同區域的流浪動物保護協會,曾經協助臺北、臺中、新竹與屏東等地的流浪動物團體。動機通常是我在 FB 看到動保團體 PO 的救援影片或是募款貼文,內容是有一些貓狗需要緊急醫療費用,我就會去捐款,每次大約捐助 1000 元,通常我以匯款方式捐款,比較方便。

我看過有些狗園斂財的新聞,也知道這些不誠實的團體並不會好好對待貓狗,所以我一般都是在看到動保團體有公開的提供貓狗救助的相關收據,上面的醫療名目也合情合理的狀況之下,我才會捐款;我也會按照我平時對組織的了解評估是否捐款,例如一些團體用心經營 FB,會交代救助動物的成果,也會幫動物們找新家,這會提高我的捐款意願。

圖/Berkay Gumustekin @ unsplash

此外,平常走在路上,如果巧遇一些需要協助的流浪漢、無家者、障礙者,我也會捐助,通常是把身上所有的零錢給他,如果沒有零錢,就捐出 100 元。其實我也看過一些新聞說那可能是假的,我也在乎他是不是假的,可是我更在乎的是,我們如果太執著於真實與否,卻漏掉了其中任何一個真正需要協助的人,那不是我樂見的。再說,他們在人來人往的路邊風吹雨淋、忍受高溫也已經非常辛苦,換作是我,也不願意這麼做。

我大概知道部分捐款會用作人事行政,我也不知道多少比例才合理,不過,這些人做著那些平時我不能做到的事,他們跟我一樣,不可能不吃飯、不買東西吧!所以人事行政用掉了多少捐款比例,我覺得主要還是要看他們怎麼用、怎麼說明,只要有幫助到我捐款想要協助的對象,我都可以接受。合理的話,變成薪水沒有關係,不要變成薪水以外的東西,進到自己的口袋就好。

為兒童議題效力的資深捐款人

李小姐,40 歲,司法從業人員,位居新北市,年收入 100 萬元以上

我目前捐了 20 多個團體,我到現在都定期定額捐助的團體包括兒童福利聯盟芥菜種會嘉義基督教醫院恆春基督教醫院慈濟原聲教育協會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紙風車文教基金會世界展望會、臺東孩子的書屋(參考:林立青專欄/在學校與家外,臺東書屋給孩子的那些信任等,若發生自然災害,我也會另外再捐款。此外,我也會將舊書捐給茉莉二手書店

不管是定期定額或是單筆捐助,我的捐款金額都大約落在 300-500 元上下,我在兒福基金會、展望會與芥菜種會則是認養(support)小朋友,金額大約是 700-1000 元不等,目前我手上共有 4 個定期捐助的小朋友。

我從出社會那一年開始捐款,民國 93 年到現在大約已經 14 年了,我每個月花在捐款的費用大概是我年收入的 10%,也就是 11-12 萬元,主要都是以信用卡每月定期扣款或是匯款方式完成捐款,對我來說比較方便。捐款從來沒有對我造成負擔,我會衡量我的經濟能力。

我沒有參加過所捐組織辦的活動,也沒有參加過認養人相見歡活動,一來是個性關係,我覺得很尷尬,二來是因為我的工作滿忙碌的,或是活動舉辦地點在中南部的話,我不太有時間撥空參加。

我捐款對象的考量通常是看我對團體的理念是否贊同,個人比較關心小朋友相關的議題,因為我母親從事保母 20 多年了,我們家一直都有小朋友,基本上只要團體協助對象是小朋友、有一點規模,我覺得 OK,就會將它加入我的定期定額捐助範圍。所謂的「規模」,其實是我會看捐款團體有沒有在內政部登記,基本上有登記,我覺得就滿 OK 的。

其實,我會捐給幫助小孩的團體,還有一個原因是我在司法機關工作,親眼看見很多誤入歧途的孩子,如果等到他們長大成人再來教育,相對比較慢看見成效。我希望我的捐款可以協助更多的孩子,讓他們有資源,不要到我(司法)這邊來。

我曾經停止捐款給勵馨基金會,主因是勵馨對 2010 年「白玫瑰事件」的反應與我的理念相違背。當時的事件中,有一個性侵受害者為 5 歲左右的小女孩,法官認為因為無法辨別這個小女孩是否「被性侵」,因此以刑度比較輕的法條下判決。

當時勵馨曾經主辦一個活動,抗議這個事件的判決結果,勵馨裡面的律師直指法官為「恐龍法官」,讓我相當不能苟同!我們的刑法中(當時)確實有將性侵行為分等,不同程度的性侵行為將受到不同的刑責懲處,我認為,你可以批判立法立得不夠好、討論規定對不對,而後來確實也修正了法條,但是誤導民眾說法官沒有良心,將怒氣轉向司法機構,讓我很不開心!一般民眾可能較不懂律法的細節,而勵馨作為團體領導人,當中還有專業律師,也許結果是好的(使社會重視幼兒的性侵犯罪),但手段我不喜歡,因此停止捐款。

我知道許多組織會將部分捐款用作人事行政費用,我可以接受,其實一開始我並不知道,後來媒體有報導,我也認同做好事光有錢是不夠的,還得運用好的人才來推動才行。這個人事行政費的比例多少我都 OK,我願意捐助,就代表全然的信任。

先照顧好自己,再關心公益的製造業人員

司徒菖蒲,38 歲,製造業作業員,位居雲林縣,年收入 50 萬元以下

我曾經捐助的團體相當多元,包括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臺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財團法人精神健康基金會恆春基督教醫院時代力量財團法人荒野基金會,前 4 個組織基本上每月固定捐款,後 2 家則輪流捐款。

我固定捐款已經持續了 4-5 年,一開始會捐給罕見疾病基金會是高中的時候,看過相關的雜誌介紹罕病基金會成立緣由,也稍微了解罕病的困境,如果得了罕病,又缺乏健保補助的話,那醫療費簡直是天價。因此我告訴自己,如果有一份心力,一定要幫助罕病。

醫療改革基金會則是透過智邦公益網認識的,剛好那陣子有很多醫護人員過勞的新聞,同時也揭露了臺灣許多醫療制度的崩壞狀況,醫改算是醫護從業人員發聲的起步,我也願意給予希望的種子(捐款)與鼓勵。

此外,我親自參與過精神健康基金會的講座,他們針對現代人的精神困境舉辦了許多講習、研討跟預防講解等,我有特地查了一下他們的資金來源,看起來滿正當的,我就進一步捐助;而捐款給恆春基督教醫院則是因為我是恆春人,雖然我人不在那,但是人不親土親,我看過一些恆春的討論,發現醫療資源的城鄉差距並不是說說而已,是真的非常嚴重,我便給予一些支持。

我並不是定期定額捐款,但我也盡可能的每個月進行單筆捐款,每個組織每月捐款約 200 元,使用信用卡線上刷卡。我自己比較不喜歡固定扣款,因為我不希望捐款變成一種強制性的行動,或是每月形成非捐不可的壓力。

捐款從來沒有對我造成負擔,我捐款絕對是量力而為。有時候我看到組織的理念與運作都很好,想捐款卻心有餘而力不足的時候,也會感到心痛,但是 NPOst 的文章曾經寫到 4 個字──「量力而為」,千萬不要犧牲生活做公益,我能捐的就是這樣,再多我自己也會感到困擾,成為社會問題。

我沒有參加過所捐組織籌辦的活動,主要因為我人在中部,比較不方便。但我會看他們固定發行的公報,精神健康基金會與醫改基金會會發紙本手冊寄到我家,主要內容包括當季活動、編輯的話、精神議題、法律改革進程、平面/網路媒體的內容等;罕病則發電子報分享公衛資訊等;恆春基督教也會寄類似報紙的刊物,大部分都是募款消息,我沒什麼在看。

醫改基金會的手冊會附上財務報表,精神健康基金會與罕病基金會的財報我則上聰明公益資訊平臺看(參考:「聰明公益資訊平臺」正式啟用!),看了之後,我就更加支持財團法人法應該要修法,雖然我相信他們是正派團體,但財報卻都很簡陋,許多細節沒有揭露,有藏汙納垢的可能。(參考:建置「財團法人法」刻不容緩

以前我有往慈濟的零錢箱捐款過,一開始覺得這些組織滿有名氣的,捐款應該沒問題,但後來我發覺,慈濟太龐大、太臃腫了,就算捐很多錢,可能也只是被耗掉,沒有真正發揮善款的效用,就不再繼續捐款。

我不會想要捐給失去善良目的、追逐金錢的機構。我會先透過智邦公益網篩選、過濾想捐助的組織,看過智邦的簡介之後,我會再用組織全名搜索他們的官方網站,如果說他們的活動很聚焦,也很專心的從事符合成立宗旨的事務,我就會納入捐款考量。

我知道我捐的錢會被用在人事行政費用上,這是可想而知的,只要是組織,一定有行政,總不可能叫人家做功德吧?善款用在人事行政的話,我可以接受大約 20%-30% 的使用,那些人有專業,專業就必須付費。

關心流浪動物的冬冬

冬冬,28 歲,服務業,位居臺北市,年收入大約 70 萬元

我每個月固定會捐給慈濟與法鼓山,到現在大約 2 年。主因是我爸媽跟隨朋友到法鼓山參與活動,感受不錯,他們因此每個月捐款給法鼓山,法鼓山的師姐會固定來家裡收款,都是固定捐 1000 元;慈濟則是因為我奶奶與小阿姨有在參與,爸媽也會鼓勵我跟姊姊捐款,不過後來因為慈濟有爆發一些負面新聞,我跟姊姊都不是非常認同,所以就停止捐款。

此外,我也會隨機捐款給路邊的募款箱,大部分是流浪動物相關團體。我很喜歡動物,自己也有養寵物,如果出門看到路邊剛好有流浪動物相關團體擺攤募款,我會投個 50-100 元。比起人,我覺得流浪動物比較可憐,好像比較不被重視,所以我希望可以多幫助牠們。

圖/Mysaell Armendariz @ unsplash

捐款從來沒有對我造成負擔,以後有機會的話,我也會想要捐助流浪動物相關組織,但是因為我比較被動,我想如果剛好有看到,或是有人跟我介紹,我就會很有意願捐款。像之前我也有參與「十二夜 2:回到第零天」群眾募資計畫,贊助一定的金額,可以使關懷流浪動物的電影拍攝團體有資源完成電影,我們也可以獲得電影票的回饋,其中一定比例的贊助金額也會回饋到動物身上,我覺得很棒。

對了,我也很喜歡結合流浪動物中途之家與咖啡廳的「浪浪別哭」,我是透過社群媒體 Instagram 認識他們,他們的形式是一家咖啡廳,裡頭會飼養一些貓貓狗狗,讓喜好動物,或是想領養寵物的人來到這裡不僅能用餐,也可以多點機會認識這些貓狗、和牠們多多相處,讓寵物認養的流程更完整、更有責任感。雖然浪浪別哭其實沒有在收捐款,他們是一間社會企業,會將餐食收入回饋到貓狗身上,甚至會在社群媒體上以照片、影片的方式介紹浪浪別哭裡的「浪孩」,比起許多沒有妥善規畫、又大又髒亂的收容所來說,更能吸引我,因此常會很想到他們店裡消費支持。(參考:「領養代替購買」是一句沒說完的話/「浪浪別哭」中途咖啡館的取與捨

我在乎組織如何運用捐款人的善款,不過我可能平常不會特別想到這件事情,但若新聞媒體有揭露哪個組織不合理使用善款的話,讓我被動的看到相關資訊,一定會影響到我的捐款意願,會重新審視是否要捐助這個團體。

對於組織如何將捐款人的善款分配給人事行政費用,我其實不是很有概念,不過,我認為多少倒不是很重要,而是要用在恰當的地方,薪水也要是正常、合情合理的薪資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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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黃愉婷

曾任 NPOst 編輯。 八年級生。社會學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