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幼公共化年花 300 億?假改革,真圖利!應優先廣設 0-2 歲公共托育家園、2-6 歲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時  間:2018 年 5 月 15 日(週二)上午 10:00
地  點:立法院中興大樓 102 會議室(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 3-1 號 1 樓)
主辦單位:婦女新知基金會
主持人:洪惠芬(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民間團體發言代表

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郭明旭(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
家長代表 王思涵(2 個孩子的媽,政大政治研究所 2 年級)

母親節剛過,據報載,行政院長賴清德將在 520 蔡政府執政 2 週年前夕端出政策牛肉,擬於 5 月 16 日宣布「私立幼兒園公共化補助」方案,將依各地物價和城鄉差距補助不同金額,參與的私幼的教師起薪需調高至 2 萬 9 千元以上,預計 107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路。

我們要質問的是,這項政策牛肉難道是送給私幼業者的肥肉?「私幼公共化補助」的政策訊息始於賴院長在去年底的年終記者會首度拋出,當時賴院長說明計畫目標為讓私幼比照公幼收費、調高幼教老師薪資,至於政府補助私幼的給付標準將比照各地「非營利幼兒園」的經營成本加上 5% 的獲利來計算,估計每年將補助私幼 300 多億。

時隔 5 個多月,原訂目標「讓私幼比照公幼收費」似乎不見了,只剩下要求教保人員起薪提高。這段期間爆出各式雜音,私幼業者抗議政府管太多;全教總、教保工會等抗議補貼私幼、使幼教更加市場化;連民進黨智庫也有疑慮,擔心違反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的「擴大幼托公共化」政見;甚至傳出前任教育部長潘文忠辭職的因素之一就是不滿賴院長的「私幼公共化」補助政策,牴觸了教育部推動的增設各地「非營利幼兒園」方向。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洪惠芬教授指出,賴院長的「私幼公共化」政策並未經過詳細的規劃評估及公民意見參與的程序,一旦貿然開辦,每年將灑錢給私幼 300 多億,拿人民納稅錢去補助私幼,但政府果真能管控私幼的收費、品質及人員薪資嗎?事實上,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早已明列經營成本、收費標準及人員薪資,政府不努力廣設,反將大筆補助經費送進私幼業者荷包,不僅是圖利業者,私幼的學雜費可能仍將居高不下,無法減輕家長負擔,也難以提升教保人員的薪資與勞動保障。

賴院長暴衝的「私幼公共化」是假公共化,違反蔡英文總統選前的「擴大幼托公共化」政見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強調,民間團體長期推動幼托公共化,因此蔡英文總統選前呼應提出「擴大幼托公共化」政見,但賴院長打算補助私幼的政策其實是「假公共化」。讓我們來看一看,在去年 9 月賴清德院長上任前,蔡英文政府先前規劃的「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內容為何。去年的婦女節,蔡英文總統出席國際婦女節活動,總統府特地發了一篇新聞稿,當中有一段話寫道:「衛福部和教育部正分別推動「長照 2.0」以及「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的政策,這一連串的措施,都能支持女性持續投入職場,依照自己的志趣追求最好的成就。」

什麼是「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教育部負責做什麼事呢?根據 2016 年 10 月 20 日行政院網站的說法,是要「提升公共化幼兒園比例」,主要作法為「以增設非營利幼兒園為主,增設公立幼兒園為輔,逐年協助各地方政府設置」。

可見蔡英文政府原先規劃「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的主力是開設「非營利幼兒園」。事實上,開設非營利幼兒園的也不是公家單位,而是民間的非營利組織,為什麼它的「公共性」是高的?

「非營利幼兒園」及公幼才能確實管控收費、成本、品質及教保人員薪資

公立幼兒園或「非營利幼兒園」,不只是收費便宜而已,先不論經營成本完全由政府掌控的公立幼兒園,來看政府怎麼管理「非營利幼兒園」。

首先,教育主管機關掌握各地開設「非營利幼兒園」成本,會計定期入園稽查,財務報表公開受檢驗,確保每分錢都花在教保品質和第一線勞動者身上。

教保專業和會計一同稽查,如果確實執行,連幼兒食品、營養費被苛扣、教具教材費不當挪用等,這些細緻的問題都查得出來,更不用說普遍的違法超收,導致老師負擔過重、教保品質低落的情況。

再來,教保人員薪資有保障,從起薪到加薪,都必須依政府規範,這裡呈現的各級薪資都清楚註明不含雇主負擔的勞健保費用。因此能夠吸引到更優良的幼教師資人才。而且由於教育主管機關掌握了各地開設幼兒園的成本,這些薪資都經過詳細精算,不會讓園所有生存不下去的問題。

事實上,在賴清德院長接任之前,行政院就已為「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政策設下具體目標:

  1. 109 年以前提供 40% 以上的幼兒進入公共化幼兒園就讀之機會;
  2. 106 年~109 年規劃再增設公共化幼兒園合計 1,000 班

賴院長「私幼公共化」政策的真相:假改革,真圖利!

那為什麼賴院長去年 9 月上任後,又跑出「私幼公共化」政策?

據報載,賴院長提出「私幼公共化」政策的原因如下:

1. 緩不濟急

如果真的緩不濟急,為什麼不編列更多預算、分配更多人力給教育主管機關,提高「擴大幼兒教保公共化」的目標值,加緊開設公共化幼兒園?甚至可以積極輔導私立幼兒園轉型為「非營利幼兒園」,根本不需要推動「私幼公共化」。

2. 開設公共化幼兒園壓縮私幼生存空間

報載賴院長說:「蓋一間公幼,恐怕就要關一間私幼,沒有必要。」這句話,家長聽了大概很刺耳,公幼抽籤不成,賴院長居然想保障私幼,而不是保障家長?原來,要幫私幼爭取生存空間,這恐怕才是賴院長推動「私幼公共化」的真正原因。換言之,「私幼公共化」政策不是什麼生育政策,不是來幫家長、幫孩子的,更不是如蔡總統說的要「支持女性持續投入職場,依照自己的志趣追求最好的成就」,而是來幫私幼業者的,尤其是幫「教保品質不如公共幼兒園」的私立幼兒園,因為真正品質好的私立幼兒園,根本不怕跟公幼競爭。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理事郭明旭指出,私立幼兒園教保人員多年來工時長、薪資低,連帶也難以確保幼教品質。教保工會爭取多年,勞動部才進行幾次調查,發現私幼違規情況相當嚴重(詳見下圖)。況且許多偏遠鄉鎮並未設有私立幼兒園(詳見發言稿),賴院長的補助私幼方案對偏鄉的家長也沒用。

如果賴院長 5 月 16 日宣佈的「私幼公共化」補助方案,對私幼的唯一要求只剩下「教師」起薪需調高至 2 萬 9 千元以上,其他都不管,要如何控管品質?況且下有對策,這些錢不見得會進入教保人員口袋,如果政府還要給私幼額外的 5% 利潤,這若不是圖利,什麼才是圖利?「非營利幼兒園」明確規範了教保人員各級敘薪標準,除起薪外,還能帶給教保人員升遷加薪的明確願景,政府為何不直接把錢拿來設置「非營利幼兒園」?

非營利幼兒園的人員支薪基準,本來就經過精算,家長繳的費用加上政府補助,給教保人員這樣的薪水,園所是不會倒的。為什麼賴院長的「私幼公共化」方案不敢要求私立園所直接依照非營利幼兒園的支薪基準?

我們希望政府好好解釋,為什麼一個圖利私幼業者的政策,會被包裝成所為「解決少子化危機的育人革命」?這套政策,怎麼看都像是「解決私幼生存危機」的假公共化、真圖利!

政府放棄了建置 0-2 歲幼兒托育服務,把照顧責任丟給媽媽與阿嬤

現在家長面對的現實是托育公共化服務嚴重不足、城鄉不均。蔡英文政府先前規劃的增設「非營利幼兒園」及公幼政策,提供的是 2-6 歲幼兒的托育,那麼 0-2 歲幼兒呢?目前 0-3 歲幼托服務的涵蓋率只有 9.49%,扣除 5.73% 的居家保母支持系統之外,幾乎就沒了。(見圖表 A)

圖表 A/臺灣 2017 年 0-3 歲幼兒托育方式。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家長代表王思涵女士說明自己找尋公共托育的經驗與困境(詳見發言稿),她請過育嬰留職停薪,2 個孩子從沒排上過公托,非營利幼兒園也沒抽上,小女兒去年搭上北市廣設 0-2 歲公共托育家園的政策列車,終於「搶食」到公共托育資源。她看到政府張貼的 CEDAW 海報,上面寫著「性別不是阻力,你我都是職場達人」,但對職業婦女來說,嬰幼兒托育才是回職場前會遇到的第一個難題,政府鼓勵婦女就業,托育資源卻少得可憐,尤其是 0-2 歲嬰幼兒托育資源非常缺乏,政府自相矛盾,這才是婦女走不出家庭的阻力。她感概自己身在資源比較豐富的臺北市,都很不容易搶到托育服務,其他資源更貧乏的家長要怎麼辦?

除了臺北市少數家長幸運搶到 0-2 歲公共托育家園的資源,政府幾乎是全面放棄了 0-2 歲幼兒托育服務。婦女新知基金會 2 年前的母親節記者會公佈相關統計,顯示臺灣 0-3 歲幼兒照顧的方式,90.51% 是由家人照顧(見圖表A),幾乎不是媽媽照顧,就是阿嬤照顧,幼兒照顧責任只在 2 代女性之間轉移,政府裝沒事,賴院長居然還稱這些是要解決少子女化危機的「生生不息」政策!

政府應優先廣設 0-2 歲公共托育家園、2-6 歲「非營利幼兒園」及公幼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洪惠芬教授彙整提出訴求,我們在此呼籲及提醒賴院長,不要違反蔡總統選前提出的「擴大幼托公共化」政見,蔡總統的政見不是發放零碎無用的育兒津貼,更不是發錢給私幼,政府經費應優先投入廣設 0-2 歲公共托育家園、2-6 歲公幼及非營利幼兒園,這才是人民之福,真正做到管控收費、品質及教保人員薪資。

既然蔡英文政府先前的規劃是「逐年協助各地方政府設置公共化幼兒園」,地方政府的困難之一就是適宜的幼托場地難尋,但少子女化的現實已使各國中小出現閒置教室。因此我們要請賴院長參考,婦女新知基金會去年底 12 月 7 日記者會,針對地方政府及地方選舉所提出的「擴大托育公共化服務」訴求

各縣市政府應全面徵用每一所公設國中小的校舍使用,並應用閒置教室廣設 0-2 歲公共托育家園、2-6 歲非營利幼兒園;如果縣市政府另有加碼補助保母費用,則應綁住定價措施,以減輕家長托育負擔。

我們估算,如果賴清德院長願意將原本要補助私幼的每年 300 多億元,拿來廣設 0-2 歲公共托育家園、2-6 歲非營利幼兒園,並善用各國中小的閒置教室空間的話,將是綽綽有餘,剩下的經費還可以增設 2-6 歲公幼!

如果先只計算國小校舍,105 年全國公立國小 2595 間、私立國小 35 間,就共有 2630 間小學可徵用多餘的閒置空間。

一次性的開辦及改建費用:
2630 間 x【 450 萬元(2-6 歲非營利幼兒園)+ 120 萬元(0-2 歲公共托育家園)】 = 149 億 9100 萬元

每年的營運費:
2630 間 x 【 300 萬元(2-6 歲非營利幼兒園)+ 150 萬元(0-2 歲公共托育家園)】= 118 億 3500 萬元

受益幼兒人次:
2630 間 x 【106 人(2-6 歲非營利幼兒園)+ 12 人(0-2 歲公共托育家園)】=31 萬 0340 人

數字會說話,政府卻只想灑錢給業者,不想處理麻煩的校舍徵用及改建。我們在此疾呼賴清德院長懸崖勒馬,千萬不可讓錯誤的「私幼公共化」及育兒津貼政策上路,所有生育及托育政策皆應提出週延的政策評估研究,並預告方案內容 3 個月以上,召開公聽會聽取民間團體及專家學者的意見,政策形成後亦應提出定期評鑑與檢討改進的機制,這才是負責任的政策,也才能真正符合家長的托育需求及保障教保人員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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