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性別平等調查公布:民眾普遍具備性別平等概念,但在實際執行層面上仍有改善的空間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新聞稿
現代婦女基金會長期投入性別暴力實務與政策倡議工作,深切體悟當社會的性別平權程度愈高,伴侶雙方關係愈平等,愈能對等溝通和互動,互信互助,才能消弭家庭中的衡突、甚至暴力發生的機率。
因此,需瞭解民眾性別平等相關議題之看法,才能有效切入性別平權與性別暴力防治預防倡導工作。
有鑑於此,現代婦女基金會特於 38 婦女節公布「2019 臺灣性別平等調查」結果。調查對象為年滿 20歲 以上之民眾,以電話訪問(CATI)方式進行隨機抽樣調查,由全國公信力民意調查股份有限公司於 2019 年 1 月 25 日至 1 月 27 日間執行,共計完成有效樣本 1,072份,以 95% 信賴度估計,抽樣誤差約為 ±3.0 個百分點。
民眾普遍具備性別平等概念,但與實際感受有落差
87.1% 的受訪民眾認為「女性和男性一樣具有相同的權利」。近 85% 受訪民眾認同「男性和女性是平等的」, 92% 以上不認為「女性只適合家務工作」;另外,近 77% 不認同「男性比女性薪水應該更高」,75.1% 不同意「男性比女性更有權力」,約 7 成不同意「男性比女性更適合當領導者」。
從以上數據來看,雖然民眾看似普遍都有一定程度的性別平等概念,但真的是如此嗎?深入分析後,發現仍有 2 成左右的受訪者,認為男性比女性更適合當領導者(21.4%),薪水應該更高(18.3%),更具有權力(19.3%),亦有 13% 左右的受訪者不同意「女性和男性是平等的」。
「女性應該和男性一樣具有相同權利」一題統計數據:
「男性和女性是平等的」一題統計數據:
「女性只適合家務工作」一題統計數據:
「男性應該比女性薪水更高」一題統計數據:
「男性比女性更有權力」一題統計數據:
「男性比女性更適合當領導者」一題統計數據:
再看看民眾對於社會環境性別平等的實際感受。近 6 成民眾認為臺灣男性地位還是比女性高(58.1%)。5 成以上的民眾認為女性在社會上未受到公平對待,且女性感受到不公平對待的比例,與男性有顯著的差異。此外,調查中顯示約 22% 受訪民眾表示曾遭遇過性別不平等的經驗,意即 5 位當中就有 1 位遇過性別不平等的事件;從性別來看,27.8% 的女性曾遭遇性別不平等的經驗,明顯高於男性的 15.2%。
多年性別平權的推動,民眾大多認為性別應該要平等,但對照上述實際感受和遭受經驗的落差,顯示臺灣推動性別平權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目前臺灣社會是哪一種性別的地位較高」一題統計數據:
「女性是否受到公平對待」一題統計數據:
「是否曾有遭遇過性別不平等的經驗」一題統計數據:
「民眾遭遇過性別不平等經驗性別比例」統計數據:
女性在工作上遭到不平等對待比例較男性高
有工作經驗的受訪民眾中,13.8% 表示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上的不平等對待;而在這些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上的不平等對待的受訪者中,女性(共 97 位,佔 68.3%)表示因為性別而受到比較不公平對待的比例,明顯高於男性(共 45 位,佔 31.7%)。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的類型,以「薪水待遇」(43.8%)比例最高,其次為「升遷(升職)」(27.0%)與「工作內容」(20.3%)。
「有工作經驗的民眾,是否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一題統計數據:
「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的類型」一題統計數據:
上述曾因性別受到工作不公平對待的受訪民眾,在整體評價目前或過去的工作環境有沒有做到性別平等方面,有 52.9% 表示工作環境的性別平等做得不好,39.5% 表示做得好,7.5% 未表示明確意見,這也表示民眾對工作環境的性別平等措施仍有改善空間。
「曾在工作上遭遇性別不公平對待的受訪者,認為工作環境的性別平等情形」統計數據:
性別平等政策滿意度只有 4 成,政策推動仍有進步空間
雖然 63.6% 民眾認為政府推動的政策和措施對於男性與女性「一樣好」,但對於政府推動性別平等政策滿意比例只有 40.4%,不滿意度為 31.6% ,也有高達 28% 的受訪者,可能因不了解政府的性別平等相關政策,而無法給予評價,這也顯示在性別平等政策上的宣導,仍有努力空間。
從調查數據中也發現,年齡在 40 歲以下、教育程度較高的受訪民眾,對於性別平等概念認同度較高,對於現實生活中的性別不平等現象,相對也具有較高的敏感度,可見性別平等教育紮根的必要性與重要性,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對性別平等教育應持續和落實去推動,除了學生族群的性平教育外,應多運用新興媒體與創新方式對年輕族群與社會大眾傳達性別平權的理念。
「政府推動的政策與措施對哪個性別比較好」一題統計數據:
「對政府推動的性平政策滿意度」一題統計數據:
綜觀以上數據,看似性別平等的理想社會,實際生活中無論在工作待遇與家務的分擔,皆顯示有相當的落差。因此,現代婦女基金會呼籲政府應加速推動性別平等的觀念宣導與政策落實,促進工作與家庭之平衡、落實尊嚴及平等的勞動價值,也能夠因為政策而促成婚姻制度中的性別平權。希望不論女性、男性,都能不受性別的框架,自由發展,才不負臺灣性別平等程度居亞洲之冠、全球第 8 的美名。
延伸閱讀:
性別平權不是大目標,是生活細節的平等落實/SDGs-5(性別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