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性教育:營造一個讓孩子安心說話的友善環境,從一開始就沒有傷害
文/周雅淳 性教育工作者、經營粉專「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
我想寫這封信,給我的同學們,也順便回應最近那些讓我憂傷不已的言論。我想了很長一段時間,到底該怎麼寫這封信。
破題是最困難的,那麼我就不拐彎了:某些團體口中可怕的性別教育工作者、這些可怕的性別教育工作者要教我們的孩子變成同志、雜交、人獸交、沒有父母只有雙親、變男變女隨意⋯⋯還有什麼呢?我實在沒有想要太記得這些抹黑的言詞,總之這些團體營造出某種「有這些可怕的性別教育工作者在,我們的孩子就要毀了。」我知道有一些同學不見得贊同這些說法的,我想謝謝你們,但我想說更多一些,讓大家多了解我正在做的性別教育工作。
是的。我不知道大家的腦袋中對「性別教育工作者」有沒有具體的形象,這樣說吧,大家知道這些團體在罵的之一就是我嗎?(當然不會是指名道姓的)同學中有好些人聽過我講性教育,而且大家聽的剛好就是尺度最開的題目;大家也看過我寫的專欄文章,我真的很想說,上面那些謠言,有任何一個,是我的立場、態度或主張嗎?
也許會有人說「啊,雅淳,我知道你不會這樣,但誰知道其他人是怎樣。」但我知道其他人是怎樣啊!我熟悉這個圈子、這個工作;熟悉校園和孩子的現況、熟悉老師和家長的困難,我甚至可以告訴你,我比絕大多數的其他人要敢講、尺度更開不知多少倍。
如果你願意聽我解釋,請耐著性子看這封好長好長的信,不是為了我,而是我想為了許許多多我在校園、機構,甚至我自己身邊所遇見的、受苦的小孩。我想請求你,如果你真的懶得看,請你至少拉到最後一個大段落,那是當我跟我的同志學生說:「我想寫我為什麼要做性別教育的文章,你願意讓我寫你的故事嗎?」這個現在已經上了大學、國中時因為同志身分吃了諸多苦頭的孩子勇敢的說:「我自己寫。」
相信我,那不是一個很容易的揭露。
孩子不是只有性器官,他們是完整的人
2007-2011 年我在清華人社系開設性別課程,移居花蓮後,2015 年也開始在東華開「性別教育」通識課程;演講從早年的零星經驗,一直到後來因為粉絲頁的關係開始有大量分享機會,加上目前的工作本來就有一大部分要到各級學校和社區、社會機構等進行性別教育,通常我接到的邀講主題包含性侵害(最大宗)、性教育、家暴、性別暴力、恐怖情人、單親、多元家庭、同志、如何跟孩子談性等。
我演講的主要對象包括從國小到大學的學生、老師與父母。使用素材包含繪本、電影、卡通、漫畫、國外的原文書、YouTube 影片、新聞、我的親身經歷,以及,確實,在某些性教育課程中我會使用被大肆渲染與汙名化的保險套,其實我連女性用避孕工具如避孕藥、避孕環等也一併介紹了。
我必須說,意識形態扮演了關鍵的角色,用白話文來講就是:目前性別團體跟宗教團體在對抗的,是背後不同的價值觀。我自己從小到大受到「貞操至上」的性教育,導致不但對身體充滿負面感受,也無法處理在人生不同階段發生的各式性暴力事件,一直到接觸社會學和女性主義後,我花了 10 幾年的時間,才能處理好這些因為負面的性教育而造成的創傷。
這些血淚經驗讓我清楚的知道,只有讓孩子了解自己的身體、了解在成長過程中會面臨怎樣的身心變化、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與社會規範、了解目前社會對於性暴力受害者和性少數仍有多少偏見和歧視;還有最重要的,用正面的方式看待自己的慾望和情感,不否定不貶低,孩子才能「保護自己」。
此外,非常重要的,小孩腦袋裝的並不是只有性而已,大人不要把「慾望」侷限在性這件事上,他們有各種興趣、對世界的好奇心、想探索學習(但常常在教育過程中被抹消)、對未來有期待,這些都是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和「性」同時養成的東西,這些也都是慾望啊!當一個孩子只剩下性或「大人覺得他」只剩下性,那我們是不是該思考一下這個孩子被剝奪了什麼,導致他失去了對未來的希望和興趣?
孩子不是只有性器官,他們是完整的人。
性別教育如何可能?
這樣說有點抽象,我用幾個教案說明我的作法,以及所謂的「適齡」不見得是區分主題,而是你如何使用不同年齡層聽得懂的知識和語言,進一步讓孩子理解這些概念。
營造一個讓孩子能安心開口的友善環境
《家族相簿》算是少數以最直接的方式面對家內性侵議題的繪本,作者試圖用老鼠家族中,叔叔性侵小女孩的故事讓孩子理解這個議題,但實際在教學與說故事的現場,你會發現,孩子們都理解「叔叔對小妮絲做了很不好的事」,但會繼續追問「什麼叫做不好的事?」這時,所有小孩都會呆楞住,因為繪本中,以「叔叔用尾巴弄小女孩」做為隱喻。曾有過孩子搖頭告訴我:「人類不會這樣,人類沒有尾巴。」(其實我快笑死)
所以,我會追加自己被家族成員性猥褻的實際經驗,我會清楚的告訴孩子事情經過、對方摸哪裡、摸起來身體和心理有什麼感覺、我當時有什麼反應,跟孩子討論該怎麼處理,並且,在整個討論的過程中,都使用正確的名稱稱呼身體部位與性器官。
我想要告訴大家的是,至少有 3 場,在我講出自己的遭遇後,臺下的孩子直接大聲說:「老師,我也有發生一樣的事!XXX(通常是長輩)也對我這樣!」這就是我想做的事:營造一個讓孩子覺得自己不孤單、了解這個世界上有人跟自己有相同遭遇、並且說出來也很安全的友善環境,這樣的安全環境做為一個引子,讓孩子從「必須嚴守一個可怕的祕密」中解脫,然後跟孩子每天相處的老師得以介入。
但我也想要告訴大家,不只一個學校,在演講結束後,為難的跟我說「老師您講得太露骨了。」
有時候我會很想問,為什麼所有課程都要具體舉例,到了性別教育,就越隱晦越好?只要孩子能覆誦「我們要尊重別人、保護自己」的口號就好了?
孩子們需要談,需要正確的知識來源
敢邀請我做這個教案的老師和學校,我必須說,都十分清楚自己想要坦誠而正面的跟孩子討論性與身體的意圖,並且同時也理解自己把自己放進一個可能遭受誤會攻擊的狀態。那就是一個用真實的人類身體討論陰莖、陰道、青春期、月經、勃起、變聲、青春痘、成長與發育、性交(這個用模型)的教育性影片,影片播放後,我會延伸影片中提到的議題繼續討論。
有同學聽過我這個課程了,我真的很想問,坦誠而正確的使用性器官名稱、不閃躲任何議題、用有趣的方法講解科學及生活知識(例如卵子的實際大小、夢遺該如何處理、如何清洗陰莖),這些有這麼可怕嗎?如果這些不在學校討論,小孩要去哪裡學?
實際狀況就是爸媽開不了口,我也必須說,在我們一路性壓抑的教育中,開口確實很難啊,我也是經過多少自我訓練,才能克服心結,用這樣的態度直言不諱的面對。
挪威性教育影片「青春期」(3/8):陰莖
進行這個課程,我通常會在事前請老師幫我匿名調查:「如果只能問一個跟性有關的問題,你想問什麼?」我真的很想拜託大人們理解,孩子們需要談,需要找到正確的知識來源。我舉幾個孩子們發問的問題:每個學校都有孩子問「陰莖多長才是正常」;不只一個孩子說「我看過我爸媽做那件事」,而且這些孩子都是用這樣的描述句,沒有後續說明或提出疑問,你可以大概猜測孩子的衝擊;有孩子說「我想變性,但我不敢說」;還有人問:「為什麼做那件事的時候,女生都會發出奇怪的聲音?」
請問孩子可以跟誰談?還是我們要直接罵他們:「不好好唸書,腦袋都在想什麼?」(事實上在許多教育現場就是後者吧)
讓孩子知道同志不是變態,還給同志孩子基本的生存權
宗教團體最害怕的「同志教育」,我是怎麼講的?「如果我是男人」是今年勵馨基金會跟紀實頻道 CNEX 合作的影片,某紐約演員開設工作坊,透過一系列的訓練讓女人扮演生理男性,以「強調刻板印象」的方式「突破刻板印象」,不是讓女人變成男人(become men),而是變得擁有更多可能(become more)。
這概念不是那麼容易理解,而且我自己也有疑慮,當這種表演不是工作坊結束就結束、是必須持續在日常生活中成功,不就是跨性別的處境嗎?
如果我是男人(Man for a Day)
我不想讓孩子覺得這件事是容易的,所以我會問小孩,這些女人扮演男人,是讓行動變得有更多種可能性、更自由,跨性別有這麼自由嗎?我用臺中一中曾愷芯老師(她今年已經退休)「轉換性別」的例子來解釋,包括性別轉換並非謠傳中那麼容易,必須 2 名以上精神科醫師同意、不論你年紀多大都要家長同意、要先經過賀爾蒙治療、目前臺灣一定要進行性別重置手術才會同意當事人改換身分證。
我也會簡單說明各階段治療的方式、對當事人產生的副作用,以及手術的過程及困難。我會問孩子們:「平均來說,這些變性治療會讓選擇轉換性別的人減少 10 年壽命,我們可以反過來想,他們出生時的性別讓他們多麼痛苦,以致於願意拿 10 年壽命來換?」以及,從今年開始,跨性別或性別不安,已經從精神疾病中移出,不再被視為精神病了。
同志議題一定要談,不是教孩子變成同志,而是「讓同志孩子不再以為自己是變態,非同志孩子也不再以為同志是變態」,我真的覺得這不是「彼此尊重」的問題,而是基本生存權的問題。這世界不改變,會有多少同志孩子在成長過程中被逼死、被逼瘋,這是我們要的嗎?
那些我遇過,受苦的孩子們
我前面說過,面對孩子們的演講,我設定的目標是,營造一個友善的環境,讓孩子可以釋放自己的擔憂、疑問和祕密,僅管我只能在學校停留 2 堂課的時間,但學校的友善老師可以持續介入協助孩子。
有些經驗真的難以忘懷,甚至想到還會紅了眼眶。
在某個學校,小孩七嘴八舌的說他們學校的娘娘腔小孩脾氣很好,欺負他都沒關係,這個小孩也真的好脾氣的笑著,此時我立刻離題講了葉永鋕的故事。下課後,這個孩子衝過來抱我,他什麼都沒說,就是抱我。
葉永鋕的母親談葉永鋕的故事:「不一樣又怎樣」紀錄片/蔡依林官方專屬頻道
還有,某次講完性侵害議題,下課我在收拾器材時,一個孩子一直在有點距離的地方蹭,最後慢慢的過來說:「老師,真的所有人都不能碰你嗎?家人也不可以嗎?」但她再也不繼續說了,我請老師一定要追下去。
也有的孩子下課後過來找我「閒聊」,說自己對離去的媽媽感到憤怒,即使媽媽是因為遭受家暴而離開;老師吃驚不已,因為平時這孩子又乖、又正常、又努力,沒有人知道他內心受了這麼大的傷。
發生性行為被雙方家長羞辱式謾罵的小情侶們;懷孕了被委婉勸說「老師到家裡協助你的課業就好,不要來學校了」的小媽媽們;下課以後過來泣不成聲的說著「老師我也被性侵過」的孩子;因為各種創傷經驗不被理解而飽受精神疾病折磨的孩子們;被(本意是保護的)法律更深的傷害了的孩子們。
如果能從一開始,就沒有傷害
有個小孩(其實他已經滿 20 歲了),是跟我很親近的學生,在學校,也維持著某種公開同志身分的樣態,某次一起吃飯,我問他:「你那麼早就意識到自己是同志,成長過程會遭遇許多困難吧?」於是,他告訴了我下面這個故事,並說事情結束後,他就不曾再提起,太傷痛了無法面對。
雖然我早就知道 24 小時強制通報制度(註)和本為保護兒少的刑法 227 條有時會淪為不教而殺,但這件事太令我震驚。那時我跟他說,有一天準備好了,我希望你說出來,這件事太重要了,不管是在教育或法律層面。這次我問他,我想寫性別教育的重要性,能略提他的故事嗎?他說,我要自己寫。
然而,他還是只能寫到這裡,他給了我下面的文章,說:「我寫不下去了。」我說好,就這樣吧,每個人都需要用自己的速度復原。
但我們更希望,從一開始就不要有那個傷。肯定每個孩子的性別教育,真的不是那些充滿傷害性文字的文宣那樣,我幾乎是要紅著眼眶說這句話:請不要再用這些可怕的言詞傷害這些孩子了,如果你看不見,只是因為我們缺乏辨識出這些苦難的能力而已。
「我明明沒有做錯事,為何我的人生會變成這樣?」
我是一位男同志,現年 20 歲。我的家庭非常傳統,國二是我人生轉變最大、也最黑暗的一年。
那時候的我已經很清楚知道自己就是男同志,但學校不談、身邊的親朋好友也不了解,想當然爾,我就上網尋找各種訊息了。對於一個沒有受過性別教育的國二生來說,網路上的資訊都是新奇有趣的。沒多久我就在某同志聊天網站註冊了一個帳號,每天放學回家就上去認識新的同志朋友。
其中有一位問我要不出來見個面,我爽快的答應了。那時我已經知道,約出來見面可能會發生性關係,但沒有人告訴我性愛的過程,以及法律上對於性愛的一些相關規範(例如與未成年人發生性愛關係是有刑責的),我當時對於性愛純粹只有好奇。
那天,我們看完電影後,他說要帶我去一個地方,我意識到我們可能要發生性關係了,雖然猶豫,但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仍說好。果然他帶我到附近一家摩鐵,剛進去沒多久,他就開始對我上下其手,我內心既好奇又恐懼,我好奇性愛到底是什麼,為何一些成人片裡面的人看起來似乎是愉悅的,那到底是什麼感覺?但又恐懼真的要讓這個才剛見面的陌生人進入我的身體嗎?最後好奇心戰勝了恐懼。
隔天,我將這個祕密透露給我當時最親密且最信任的老師,我想多了解,也很想跟她分享複雜的心事,但我萬萬沒想到,這是噩夢的開始。由於教育部規定教師必須在知情的 24 小時內通報上級機關,還不到 3 個小時,我的爸爸跟外婆就被通知到了學校。
當時爸爸那銳利的眼神,現在回想起來,像是刀劍一樣直接砍殺在我身上,而我也是此時被迫出櫃的,外婆對這一切都不太了解,因此只是一直安撫爸爸。他們的世界裡沒有同志,就算有也該「留在陽光背後的陰影下」。我恐懼的回到班上,害怕晚上回家後需要面對的一切,只想著當時媽媽也有重度憂鬱症,這件事更不可以被她知道。
晚上開飯時,我永遠記得我爸對我的神情以及所說的話:「不要跟我們一起吃飯,撿角(臺語,原義指一個人沒有用、沒希望,甚至「無藥可救」)。」我完全心碎了,為了不要被媽媽發現,我趕緊逃回房間,將頭埋在枕頭裡無聲大哭。我明明沒有做錯事,為何我的人生會變成這樣?
我第一次開始厭惡我的同志身分,覺得自己是社會的底層、骯髒的階層。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一直活在可怕的日子裡,彷彿陽光照射不進的深淵。先是醫院,接著是警局,最後是法院。一般學生通常會倒數考試或校外教學的日子,我則是倒數何時是開庭日。
開庭的次數多到我已經記不起來,但我到現在都無法忘記,每次在法院等待時,爸爸那種足以殺死我的銳利眼神。而每次開庭,我都要再重新回想當時的場景與細節,太煎熬了,因為這段回憶早已經被定義為骯髒汙穢,我卻被迫不斷的面對;也有嗜血的記者在我出庭之後,想要從我這裡挖出一些什麼題材好讓他們發揮。那種心力交瘁的感覺,我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被要求配合這一切?
國二學生的生活應該就是念書和跟同儕玩樂吧?我的生活卻一夕變調。在多重的壓力下,當時我對於人生的感受只有絕望,好幾次有自殺的念頭。即使有一些人同情我,當時社會對於同志的態度多數仍是非友善的。我偷偷把所有日常用品收在一個衣櫃抽屜裡,一直想著:是不是該離開這個家?是不是讓這個家蒙受了極大的汙名?我也不配再是他們的小孩了。這念頭一直揮之不去,有時晚上也會因為這件事情醒來,無法好好入睡⋯⋯
註解:
臺灣在 2002 年修訂《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將責任通報列入法條,後經幾次修法,細膩的將醫事人員、社工人員、教育人員、保育人員、警察人員、勞政人員、移民業務人員、司法人員、矯正人員及村(里)幹事人員,全都列為責任通報者,並規定至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應即通報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性侵害防治中心,後來制定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也都將責任通報制列入,甚至未盡責任通報者,須接受罰鍰。資料引用來源:勵馨基金會
本文「給我親愛同學們的公開信,如果可以,我更希望讓所有人理解性別教育的工作現場」原刊載於單親媽媽和她的小孩臉書粉絲專頁,NPOst 獲授權轉載。
延伸閱讀:
「同學取笑我,因為我弟弟喜歡女生的東西。」關於教養,我們不欠任何人答案/《家有彩虹男孩》書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