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人 & 企業,你願意成為公益組織的重要關係人嗎?/伊甸復康巴士爭議懶人包 & 回覆整理

 

伊甸基金會針對已協商 3 年而未果的復康巴士駕駛過勞低薪處境,反覆在受訪中說:「我們要對捐款人有交代。」說「捐款人希望錢可以直接用在弱勢身上(所以不能拿來加薪)。」連勞工局都說:「伊甸是公益團體,收受公益善款,不能罰這麼重。」

「董事會也會覺得,不能夠因為他們這樣抗爭就什麼要求都答應,那如果 3000 多個員工都來抗爭呢?到時候一定會出現資源排擠的問題,我們怎麼對捐款人交代?

「這還是回到資源分配的問題。低薪的這個族群,是我們的捐助者第一優先要處理的嗎?那伊甸就會被挑戰這個問題了。多數的捐款人還是以救急、救窮為主,像我們前幾年要推身障者的旅遊就募不到款。捐款人會說『我自己都沒有在出去玩了,還捐錢給你們出去玩?』」

「真的沒有什麼事是不能談的,但事情越白熱化,董事也越不可能讓步。他們有他們的立場要照顧、要對捐款人交代。」

──摘自「血汗社福──伊甸基金會復康巴士勞資爭議案

因為非常好奇,NPOst 於是製作了如下懶人包,希望能召喚長久以來最大群、最常「被代言」、卻長久隱身的公益服務利害關係人──捐款人:「這是你們的意願嗎?你們有同意捐款被拿去壓迫過勞駕駛,被公益團體拿去反覆繳交罰款嗎?」、「你們有同意支持血汗社福與血汗公共服務嗎?」

期望所有捐款人都能因此意識到,自己已經在不知不覺間成為公益服務的重要關係人。如果上述並非您的本意,我們鼓勵每一個捐款人鄭重向您捐款的單位傳達您的訴求:「我沒有答應捐款要這樣用。請不要代表我說話!

NPOst 也於本篇文末,針對讀者建議與回饋,整理我們的回應。


5/18 讀者回應:

過去很喜歡 NPOst 的文章,也支持討論有關社福團體勞工權益的主題。但這篇圖文的立場和論點讓我不禁有所質疑,如果問題的源頭出在於內文所述「復康巴士是政府應辦的公共服務,卻委由民間團體承辦」,致使重重壓迫下讓司機權益蒙受損害。那麼這篇圖文把捐款給基金會的企業一一點名,並把確實部分捐款人會有的公益潔癖觀念無限擴張解釋,更號召所有人電話抗議。

請問 NPOst 帶這樣的風向,是真的希望改善司機們的就業環境,還是太以為自己是代表所有捐款人的正義化身,要用這種近乎網路霸凌、切斷基金會財源的方式,才能伸張正義?司機們的權益值得所有人關注,弱弱相殘的問題更是政府應該重視的問題,但NPOST處理這個議題的方式與口吻,我認為並不是一個專業的媒體應該抱持的立場。

5/18 NPOst 回應讀者:

您好,謝謝您的指教。NPOst 從去年初就進行過伊甸的專題報導,當時伊甸復康的司機們就已一再陳情、抗爭過(事實上陳情已長達 3 年),卻毫不受注意。即使我們進行了 3 篇深入的追訪,也從來得不到回應。司機們呼喊再三,沒有任何人聽到。

一般司機罷工,受衝擊的通勤旅客會氣沖沖施壓,但復康巴士罷工,使用者盡數是比過勞司機更無聲的重度障礙者。司機們面對過勞低薪無路可退,NPOst 面對議題無人重視也無路可退。然而,比起司機們不惜自斷生計也要罷工卻遲遲得不到改善的急迫舉動,NPOst 對伊甸捐款者與政府的質問,其付出實無法相提並論。

今年 NPOst 也針對世界展望會的 113 流標案,討論過政府委辦案如何緊掐社福團體,我們深切了解大家都是結構之下的受害者。但,我們也必須邀請每個人與我們共同思考這其中至關重要的 2 件事:

1. 公益團體在其中的角色為何?可以將責任全數歸咎給政府嗎?那麼,組織收入的規畫與使用、服務計畫的擴張與數量、服務品質設計與人力訓練,是否也可全數交由政府決定?

2. 捐款人的角色為何?可以一再被當成擋箭牌嗎?捐款人是否其實不理解自己的善意,如何與更深層的結構或不經意的剝削產生連結?

這些,都是我們長時間追蹤、訪問所再三聽到的,並非拿幾句話就出來做文章,所有相關報導都有附於最末。 Vi har testat 7 populära spel från NetEnt

我們知道沒有人該承擔全責,但也深信沒有人完全無辜,即使是發出這樣懶人包的 NPOst,也知道必須承擔風險與責任。我們感謝每一個關切此議題的讀者,也相信讀者與捐款人都並非能輕易洗腦、是具有獨立思考能力的閱聽人。我們唯一無法真正切身體會的,或許只有司機們長年以來的過勞生活,以及始終得不到回應的訴求與急迫感。

再次感謝您的認真回應,您與其他讀者的憤怒,我們都確實收到了。我們一定會認真放在心上,並於接下來的議題討論與處理方式中,慎重檢視。

5/18 伊甸復康巴士專題記者周孟謙回應讀者:

你好,我是去年一系列報導的作者,但不是這個懶人包的發想者,不敢居功。但我完全認同這個懶人包的意義,我的想法是,這個懶人包,並不是在呼籲捐款人回收捐款,或是不要捐款給伊甸基金會,這個懶人包,是在籲請沉默的捐款人現身/現聲。捐款人可以更了解自己善意的去向造成了什麼結果,捐款人當然也可以主張,我就是要專款專用、其他的問題該從其他財務方向解決。這裡請求的、呼籲的,是請大眾成為一個非營利組織的重要關係人,然後來參與它的進步或改變當你使你自己不再隱形,你所重視的價值才有被實現的可能。

生物都要學著適應環境。生物都得被提供一個學習的機會,人透過和環境的互動來成長,社福巨獸也要有蛻變的契機。誤判捐款人與輿論的方向,或許使得它缺乏意願走出慈善的巨塔,世界在變化,我們都可以告訴它這個變化。

告訴它,你在意身障者權益,也在意藍領勞工的生計;
告訴它,你在意婦幼兒少保護,也在意社工的過勞與安危;
告訴它,你在意環境保護,也在意友善的職場與合理的勞動待遇。

成為非營利組織的重要關係人,然後,告訴它。

這才是這個懶人包真正想做的事。

你擔心的錯誤解讀,我只能說,相關的資訊(包括王處長昨日的受訪談話)在很多媒體上也都有揭露,而復康巴士這件事,不是昨天或甚至上個月、去年才發生,而是已經勞資協商了 3 年。如果伊甸在意爭議曝光後的惡效益,其實,有很長的時間,可以好好和勞工處理這個問題。若因此事終於走向公眾而傷害到伊甸的其它努力,我認為這件事,不應該怪罪媒體。

5/18 伊甸復康巴士專題記者周孟謙回應讀者:

我是懶人包中所提到 3 篇伊甸復康巴士報導的作者,有些話,原不想說了,還是不吐不快。

沒有人該承擔全責,也沒有人完全無辜:

首先,關於「平衡報導」。我去年採訪伊甸企業工會,並與伊甸社會事業處王昭恕處長進行了大約 2 個小時的電話訪談,全程並有錄音,也很感謝他願意受訪。之後,除了在報導中將伊甸資方與工會的聲量與敘事並存,在今年工會罷工後寫就的「臺灣社福界第一場罷工:低薪過勞挺身障,復康巴士司機爭勞權」報導中,我花了 1/3 的篇幅在談政府的角色,我寫下「臺北市公運處神隱,丟任勞資相殘」這樣的標題,並直言「伊甸基金會不是唯一的雇主,面對復康巴士駕駛的不可思議低薪與惡劣的勞動環境,伊甸基金會也不是唯一應當站在火線上回應的當事人。」

我以為,我如何陳列與處理資訊,正是明確說明了一個立場:我並不認為在這起勞資爭議中,伊甸存有獨責。

今年 4 月,NPOst 的專題文章「維持一個 24 小時的全國保護專線有多困難?/從世界展望會 113 流標案,到公益團體胸口永遠的痛」上下篇,也從非營利組織維持服務的艱難,談政府採購與發包政策的問題。NPOst 公益交流站也尚有許多正在規畫進行中的專案與專題,都在探討與剖析、乃至於搭建公部門與社福團體相互理解的橋樑。在這則懶人包中,召喚捐款人現身/現聲的行動,同時陳列了臺北市社會局身障科與臺北市交通局公運處的電話。

我要說的是,不論是我或編輯檯,都努力理解、並致力於向讀者說明社福機構在此類勞資爭議中的侷限與兩難。我甚至會說,全臺灣大概沒有任何一個媒體,比 NPOst 在此類相關議題中更專業、投入更多的時間與資源來研究,更謹慎地處理社福民營化中的諸多細節與差異。

但這很重要嗎?看來並不。因為還是有許多人視而不見,只願意看見他們所想看見的尖銳(與傷害)。(傷害真的是懶人包所造成的嗎?)

指認公益服務中最大群的利害關係人:

說到尖銳,NPOst 與我都不是今天才跟進這起事件。我(們)很溫和地、處處留有餘地的談了許多年,默默地書寫記錄很多年,這很多年間,也把大型機構的沉默與八風吹不動的倨傲看在眼裡。總是將「要對捐款人交代」掛在嘴邊的,不正是伊甸的管理階層嗎?那末,在層層的責任推卸下──勞工局推給勞資協商(協商了 3 年你還要怎樣?),社會局推給交通局,交通局推給公運處,公運處推給伊甸,伊甸推給捐款人的觀感,那是不是,我們只好來問問捐款人了?而「問問捐款人」這件事,若「專款專用」是唯一解,那如此一問,又有什麼好值得害怕?

「捐款人觀感」長期被揮舞成一個模糊又好用的工具,它的內容絕不僅只是專款專用的概念。捐款既有分「指定捐款用途」與「不指定捐款用途」,前者自不待言,後者則可視為一種對機構的信託:因為認可這個非營利組織的核心價值,所以提供財貨(或服務,譬如志工)支持,捐款人與社福團體,更深的關係其實是在這裡。指定用途的捐款人該去看該筆款項的使用方式是否合情合理,不指定用途的捐款人,也有權利(某種程度上也有道德義務)去了解機構是否走在實現他認同價值的路上。

所以,請問捐款人的意願,請捐款人表態,怎麼會是在「攻擊」或「霸凌」非營利組織呢?捐款人之於非營利組織,是最重要的一組關係之一,與捐款人的溝通,本來就應該是一個收受大量捐款的組織應該長期努力的工作目標,或許在這篇懶人包所引起的質疑與效應中,我們更該問的是:口口聲聲說要對捐款人負責的伊甸基金會,為什麼卻又這麼害怕與它的捐款人溝通?

關於媒體責任:

最後,是關於媒體責任。

伊甸復康巴士司機與資方的爭議,不是昨天才發生,甚至不是上週、不是上個月,不是去年。這些終於走向罷工的駕駛,他們與資方的協商長達 3 年。有這麼充裕的時間可以在內部解決問題而未果,直到最後事件公共化了,才來跳腳、責怪媒體?伊甸的公關與行銷部門,真的好意思走這麼一條最無利於輿情回應的路?在過去這麼長的時間裡,關心伊甸、不願慈善公益事業付諸流水的伊甸人又在哪裡?凡事怪媒體是最簡單的,好像媒體若不報、不問、不質疑,就沒有處理危機的必要,當懶人包一出,更好像事情其實是媒體惹出來的──好像積欠復康巴士駕駛加班費的,竟是 NPOst 一樣。

如果伊甸在意爭議曝光後的惡效益,有很長的時間可以好好和勞工處理這個問題。若因此事終於走向公眾而無可避免地傷害到伊甸的其它努力,最大的責任恐怕還在無法明快處置、止血,或直到今天以前並不相信會有傷口擴大的伊甸基金會自己。

以上是我,一個獨立記者對若干質疑的回覆,僅只代表我自己。

5/19 讀者回應:

針對這次罷工事件,我知道的不多且片面,所以不適合評論些什麼。但有人留言提到伊甸的財報跟責信,我必須要跳出來說些什麼。

作為伊甸基金會第一線服務端的基層主管,我經常需要經手單位的財務、內控以及對政府的核銷作業。我必須要說,伊甸基金會的會計真的是超級無敵龜毛到無法理解的程度,每一塊錢怎麼花都要交代得清清楚楚,少任何一個單據或證明文件都不能核銷,除非補齊否則就不能送核銷,而對於大小廠商開立的發票要求都很仔細,任何一個欄位錯誤就要重開。而且會內也規定 5000 元以上的貨款,原則上是不能用現金,只能開票或匯款,就是避免任何的道德風險。

每次我在弄核銷時都會在心裡咒罵,但伊甸的會計規定真的是細節到連我們政府方案的承辦人都告訴我:「這個我們不會看阿,你們幹嘛那麼要求?」而我每一季和主辦會計一起送核銷報表給社會局時,承辦人總是告訴我,每次經手不同民間單位的核銷資料,看伊甸的最舒服,因為總是整理得清楚明瞭而且該有的文件都有,甚至比他們政府部門自己的還要完整。

對阿,連政府都沒那麼嚴格的地方,到底為什麼伊甸要這麼小心?

今天勞動權的議題,很多東西是值得討論;但如果今天的討論延伸到非營利組織的財務報表與責信公開,伊甸基金會在這方面的表現絕對是非營利組織的 PR99(滿分等級),我希望那些質疑伊甸財報的人,可以清楚明確地說出到底黑在什麼地方,否則躲在螢幕後面說一些沒有根據的事實,是非常不道德的行為,因為你的耍嘴皮子,不僅僅傷害了在這背後努力做好核銷與財報的行政工作人員,更抹滅了伊甸基金會這麼龜毛的會計制度背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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