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本篇取自去(2017)年底法律扶助基金會與臺灣人權促進會合透過新學林出版社合作出版《國界上的漂流者》一書其中一則故事「我只是想要有個家──伊芙」。
來自印尼的伊芙來臺將近 20 年,起初與丈夫阿丹在印尼以宗教儀式結婚,不料已成前夫的阿丹早有一位臺灣老婆,為了讓伊芙能合法來臺,阿丹找了其他人與伊芙辦了結婚手續,取得居留權。而後伊芙與阿丹關係不好,阿丹又上法庭以各種名義對伊芙進行告訴,官司纏身多年的她,最後連印尼國籍也放棄,獨自帶著 2 個孩子生活。
沒有身分的伊芙,連父親的最後一面也見不到。在法扶的協助之下,伊芙再度取得臺灣身分證,生活才有比較好過,但仍必須多打工才能負擔一家 3 口的生活開銷。
本書詳實記述了 10 個流離失所的真實故事──那些離開母國,所屬國家又未能接納他們的處境,每個故事就像一個等待被撿拾的漂流瓶,然而,10 只是一個代表數,更多的是未被看見的、在國的疆界載浮載沉的生命。
書籍採訪整理/馬萱人
伊芙 ,化名,原籍印尼,1999 年即到臺灣工作。在臺認識一位來自南亞的阿丹,後來結婚了,婚禮在印尼以宗教儀式舉行。
後來,伊芙發現阿丹在臺已婚,阿丹還安排另一位臺灣人與伊芙假結婚,好讓她再度來臺。伊芙與阿丹育有 2 子,但 2 人關係逐漸失和,阿丹開始上法院控告伊芙的大小事,終至她原來早已取得 5 年以上的中華民國國籍被取消。伊芙一人帶著 2 個孩子討生活,頓時陷入極大困境。
幸而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伊芙提起行政訴訟,確認其取消國籍一案已過法律追訴期,在 2016 年底重獲中華民國國籍,她終於可以回老家一趟探望母親了。
「我想要定下來」
你看,我女兒的頭髮很漂亮吧?今年夏天,我終於可以帶她和弟弟回去印尼老家,給我媽媽看她的長頭髮。我已經 3、4 年沒回去了,因為沒有太多錢,我本來有的臺灣身分證也被剪了。還好,去年底「法扶」幫我要回來我的身分證,我可以搭飛機了。
我 1999 年就到臺灣了,是來工作的。其實我爸爸很不想讓我出國,怕我一個人在外面辛苦,覺得女孩子早點結婚就好了。我家鄉的女生都很早嫁人,我大姊 13 歲就結婚了。
剛到臺灣的時候是在照顧一位阿嬤,只要我能出門,幾乎都是去清真寺,我就是在那裡遇到我老公的。他看到我就一直追我,我跟他說,如果你沒有老婆,就跟我結婚,不要玩一玩。我們都是從外國來的,萬一他玩一玩就回國,有什麼事情的話我怎麼辦,我到哪裡去找他?我想要定下來。如果不結婚,我不會跟他在一起。
他說,好,我跟妳結婚。那時候我 3 年的工作證剛好到期,他就跟我回老家辦回教婚禮。我們就在印尼成為夫妻了。
遭前夫欺瞞,帶著孩子離家自立
沒想到,他沒有用他的臺灣居留證跟我結婚,而是找另外一個臺灣人代替,幫我辦假結婚。如果他用居留證登記,就會被發現他其實已經有一個臺灣老婆了。而且,我也聽不懂、搞不懂臺灣的法律,我就是看他拿我的護照去登記、辦手續,這樣子而已。
結婚 1 個月之後,就有一個女人一直打電話來,原來是他的臺灣老婆。我們當然就開始吵架,但是也沒辦法,我們還要一起在夜市擺攤賣吃的。 我有 2 個家要養,一個臺灣的家,我們後來孩子生了 2 個。印尼的家也要養,我的娘家在山上,到都市還要 3 個多小時,很鄉下。我爸爸本來是做豆腐的,現在家裡經濟環境還是沒有很好。到現在,我每個月都還是會匯錢回去給我媽媽。
還有房租、水電什麼,都是我付啊,每個月賺的錢統統沒了。我只好一天到晚工作,變成白天 9 點開始在便當店,晚上再到海鮮店做到 12 點。但是每天半夜回到家一開門,他都是喝醉的,他只想跟我睡覺。有一天,我們終於被房東趕出來,因為他喝醉酒之後經常大吵大鬧。
我決定了,不要再跟他有什麼了。我不希望小孩每天看到爸爸媽媽總是在吵架,就帶著 2 個孩子另外找地方住。
還好有個在夜市擺攤時認識的臺灣朋友,對我很好。她看到一間小房子空的,就問要不要一起租,我們一人一半。她其實沒有來住,只是放東西,她是賣青草茶的,等於是讓我和小孩住得比較大。不過房子很舊,下雨時會漏水,但是已經很好了,也比以前的便宜一點。
照顧我的社工也很幫忙,幫我募了一些錢,家裡就有冰箱、洗衣機了。我因為沒有身分證又沒錢,不能辦信用卡和分期付款,跟我分租房間的朋友又幫我用網路團購,分期付款買了比較便宜的洗衣機,我再分期還她。真的很謝謝她!
有一次冰箱壞了,我就打電話叫我以前的老公阿丹來,把食物拿回去吃。然後我問他,可不可以給我買冰箱的錢,中古的就好,一台才 3500 元。他說,可以啊,但是你要跟我睡覺。我就說,那不用了。他還說,我不跟他在一起是想要有低收入戶資格來領補助。他講這樣就不對了,我一直在工作耶,每天只睡 3 小時。
官司纏身多年,原鄉身分也失去
接下來,他開始舉發我、告我,包括假結婚什麼的,隨便什麼都告,沒有的事也告。他跟法官說,我認識那個跟我假結婚的臺灣人,是我自己找到那個人、跟他辦結婚的。我明明就不認識他、不知道啊。
弄到最後,不但我的中華民國國籍被取消,印尼國籍也早就放棄了。
我現在在一家鍋貼店上班,那裡的工作時間可以讓我接送小孩。在廚房工作非常熱,我也不吃豬肉,但是至少有同事可以聊聊天。
沒有國籍,我就不能到外面工作了,會被檢舉。後來有人介紹我去工廠接一點手工回家做,是做貼紙的包裝,但是才一點點錢,而且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不過有多少我都做,我得自己一個人養孩子,他們有這裡的國籍,社工有幫我申請他們的低收入戶補助。可是每個月才 12000 元,真的很少,房租就去掉一半,還要付水電費,小孩子得吃飯、買書,又會牙齒痛、肚子痛,根本不夠。
最慘的時候,50 元就要過一天。我可以跟朋友先借,但是又不能一直麻煩人家。那陣子我每天都在哭,最傷心的是我爸爸過世的時候,我不能回去,因為沒有身分證。那天晚上,我花了 500 元打電話回家,我爸爸已經不能講話,但是還可以聽,我就一直講一直講,整個晚上一直哭,都睡不著。
到了半夜 4 點,我實在是很難過很生氣,就打電話叫我前夫過來。他一來就跪下,說對不起對不起,說可以買機票讓我回去。但是我說,對不起也沒用了,而且我那時候又沒有身分證啊。我爸爸走了 100 天之後,我一個姊姊也過世了
獨養 2 個孩子,法扶相助取回身分
我們就這樣打官司打了 3 年多,他什麼都告我。打官司的時候,他跟法院說他有工作、可以養小孩,要把小孩判給他,講話很大方。最後他統統敗訴。輸了官司以後,他就很少來看孩子了。
我真的很生氣耶,政府還給低收入戶小孩一個月一些錢,可是他一塊都很少給,你說會不會生氣?孩子又不是別人的,是我跟他的孩子,有做 DNA 啊。
現在我不會怕他了,沒事我也不會跟他聯絡。除非是非常不得已,或是為了小孩,我才會跟他聯絡。
孩子應該 2 個人一起照顧嘛,至少要幫忙嘛。我以前做貼紙加工,要搬好多大箱的東西回家,我要出門載貨的時候,兒子常常很生氣地對我大叫:不要再去拿箱子回來啦,你都沒有時間陪我們玩。那時候他比較小,不知道我是為了要多賺一點錢養他們。女兒是老大,就說要幫我賺錢,然後去辦身分證回來。她這樣想,我很高興,但是我跟她說,這不是那麼簡單的事,也不是 1000、2000 元的事啊。
有一天,社工帶我去找「法扶」,幫我義務請律師。終於在去年底,我又拿回來中華民國國籍,可以找正式工作了。
不順利的時候,很多人還是對我好
以前因為失去國籍,沒健保又沒錢,生病都不敢看醫生。有一次很嚴重,還發高燒,雖然我家隔壁就有診所。社工知道了就帶我去,說一下我的狀況。結果醫生說,唉呀,我們又不是沒飯吃了,等你有錢再拿過來啦。
我的兒子有點過動,也是社工幫我帶他去看醫生,現在比較好一點了。空閒的時候,偶爾還可以去社工為我們這些媽媽、移工辦的活動,打打羽毛球、聊一聊天。社工對我們真的好好。
還有一家店的老闆,也對我們真的很好很好,好到連社工都說,怎麼可能。我兒子很調皮,眼鏡老是壞掉,賣眼鏡的竟然都不收我錢。最近一次配眼鏡,要隔一天才好,他還先借我們一副。結果隔天兒子到學校,又弄壞了。老闆又說沒關係啦,不用錢。但是我怎麼好意思,要還他錢。他就問,是你自己付還是有補貼?我說是我自己付,他就說,那 100 元就好。
還好有大家的幫忙,我拿回身分證了,生活也比較好過一點,可以合法打工養 2 個家,也終於可以回娘家了。小孩子也很高興能回印尼玩,有很多表哥表姊表弟表妹。我現在是臺灣人。我之前很怕人家說我是不好的女生,搶別人的老公,還要拿臺灣的身分證。其實我只是想要有一個家,很多事我也實在搞不清楚,我希望別人不要像我這樣子。
我會帶小孩每個月去臺北車站地下街一次,順便匯錢回去給我媽媽。他們實在很愛吃零食、買玩具,花好多錢喔,但是我統統會買給他們的。
我也很怕人家說我對不起我的宗教,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只要有時間,我就會去清真寺。除了可以做禮拜,還看到好多老朋友。
過幾天,我要帶女兒去剪掉長頭髮。之前一直沒剪,是希望有一天能讓她的印尼奶奶看一下,這麼美麗。但是之前我就跟她說好,回來臺灣以後要剪頭髮囉,要捐給生病的小孩做假髮。我們沒辦法捐錢,但是可以捐這個啊。
逍遙法外|法律扶助跨界講座
「逍遙法外系列講座」邀請不同專業領域人士與非典型法律人進行跨界對談,透過局外人 V.S. 圈內人的角度,談談法律工作之內涵與價值。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參加對象:不拘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報名費用:免費
活動洽詢:講座相關問題請 Email 至 hwa@laf.org.tw。
延伸閱讀:
無根難民在臺灣:孩子與身分,這輩子還有機會要回來嗎?/《國界上的漂流者》書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