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
由專業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坐鎮回答各種 NPO/NGO 相關提問的專欄【阿北私會所】轉眼就 2 歲了!今年開始,褚阿北與 NPOst 決定轉身探頭,向外觀察,從阿北在國際非營利組織擔任顧問工作的日常中,帶回國際間在社會服務領域裡,各種好玩、有趣的潮流與做法。這個從 2018 年開始的新專欄【阿北望遠鏡】要分享的,可能是一個小小的設計,也可能是一個巨大的野心,甚至是一個失敗的計畫或爭議的概念,但無論如何,都希望成為臺灣 NPO/NGO 工作者一種新鮮的思考。
ps. 雖然如此,【阿北私會所】精神不死,如果你還是有 NPO/NGO 相關的問題,還是歡迎舉手發問 喔!阿北心腸軟
又愛罵人,一定不會棄之不顧的!
你總是在「非營利組織」和「營利事業」之間掙扎嗎?其實有第 3 條路,而這條路不一定叫做「社會企業」。
最近我在非洲盧安達進行清潔能源的英國工作夥伴 EcoPow3r,過去 10 年來以種植、提煉「小桐子油」的模式,轉移偏遠村落專用的太陽能發電貨櫃,這段時間以來學習的過程雖然昂貴,卻是值得的。
在這過程當中,我們學到的一件事,一個值得嘗試的計畫,並不一定需要在「非營利組織」和「營利事業」之間掙扎選擇。
哪一個是 NPO,哪個又是社會企業?
在臺灣,推動公益事業的組織自傳統以來就是以非營利組織為主,感覺是「舊」的,而旨在解決特定社會問題,同時又可以營利的「社會企業」則是「新」的。這好像變成「老派」跟「年輕派」的區別,但是如果我舉 2 個幾乎同時間在臺灣由年輕人設立的組織,你真的可以分辨得出哪一個是「NPO」、哪一個是「社會企業」嗎?
第 1 個是發現臺灣有許多來自東南亞國家的移工,因為長期從事勞動性質的工作而缺乏學習的機會,以致於回國後,難以找到更好的工作,容易再次陷入貧窮而再度出國工作,因此設計「學習型課程」培力移工的團隊,這個組織叫做「One-Forty」。(參考:不是每個故事都有美好結局:臺灣東南亞移工最真實的寫照)
第 2 個是搜集回收者資訊的地圖,方便網友就近把回收拿給有需要的人,也省去等清潔車的時間,這個叫做「把回收拿給阿公阿嬤」的計畫,成立的組織叫做「人生百味」;他們同時也有募集過剩食材,帶餐與者一起烹煮後到街頭上與接有一起分享的「石頭湯計畫」;跟協助街賣者開發新的產品,發展新的商業模式的「人生柑仔店」。
光看這 2 個組織所做計畫的內容,你可以分辨得出哪一個是「NPO」、哪一個是「社會企業」嗎?
(請先想 10 秒鐘,不可以偷看答案!)
很難對不對?那我公布答案囉,「One-Forty」其實正式名稱是「社團法人臺灣四十分之一移工教育文化協會」,是一個不折不扣的非營利組織,而「人生百味」的全稱則是「人生百味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個營利事業。
然而,創辦「One-Forty」的陳凱翔,整天要跟人家說明他們不是社會企業,而創辦「人生百味」的巫彥德,則要整天解釋他們不是非營利組織,雖然他們並沒有賺到什麼錢。這顯示了即使在 NPO 跟社會發展領域所謂的「自己人」之間,也時常會為了這個定位的選擇而困擾。
英國 EcoPow3r:同時是 NPO,也是營利公司
但從 EcoPow3r 的經驗,我看到另外一個可能性,那就是:何不同時成立 2 者?
EcoPow3r 雖然計畫在東非進行,但在英國登記的是「公司」,同時也在法國成立了同名的「NPO」,也就是非營利組織。
這個雙軌制,在需要募資的時候會變得非常重要。
因為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可以在專業投資人組成的英國群眾募資網站 crowdcube 上面以 10% 的公司股份,用商業模式的標準,接受投資人的嚴格檢視,來交換第一輪所需要的 25 萬英鎊(約臺幣 1023 萬元),但也因為是「非營利機構」,所以可以對外募款,或是申請政府補助或基金,比如這個盧安達計畫,就順利得到瑞典政府國際發展基金(Swedish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簡稱 SIDA)的補助金,非營利組織所得到的這筆發展基金,交給公司管理,不但解決了「你們到底是公司還是 NPO」尷尬的身份問題,而且可以有效的從雙重管道募款跟募資,合併運用,盧安達政府顯然也很樂意跟這樣的新型態組織合作,所以與政府簽約時不是阻力,而是助力。
當然這個選擇,會受到每個國家的歷史傳統、社會條件和對社會企業的理解不同影響,比如說我們舉例的英國,跟加拿大一樣,將 NPO 跟社會企業都視作為公司的一種形式,本來就不會因為非營利組織身份,而享有免稅的優惠待遇,所以不能為了「節稅」的理由而做出不適合組織發展的決定,不會有人問「你怎麼可以賺錢?」的問題。
至於其他歐洲國家,像葡萄牙、西班牙、希臘、法國、波蘭,則是把社會企業當作為非營利組織的一種形式,相當於臺灣的合作社形式,所以不會有人提出「你到底有沒有賺錢?」的質疑。
9 個問題,檢視嘗試第 3 條路的可能
所以,你的計畫/組織,適不適合在採用這除了非營利、營利之外的第 3 條路?阿北建議用以下的 9 個問題來檢視:
1. 這 2 個組織,一個營利,一個非營利,目標是一致的嗎?如果有不一致的地方,未來一定會產生問題。
2. 這 2 個組織,一個營利,一個非營利,同時進行可以加速組織成長嗎?如果變成彼此牽絆的話,還不如只選擇一個。
3. 這2 個組織,非營利組織的部分,可以幫助參與營利組織的成員,有效的運用「社會影響力」(Social Impact)作為評估成效的標準,而不是只用簡單的投資投報率嗎?(參考:不可量化的東西,不代表沒有價值/NPOst 影響力論壇前導訪問)
4. 這 2 個組織,一個營利,一個非營利,彼此能夠順利溝通嗎?在臺灣,有個同時成立合作社跟基金會的大型組織,就因為這 2 者之間彼此溝通不良,產生緊張關係跟內部耗力的例子。
5. 這 2 個組織的領導者,同時理解營利跟非營利組織之間不同的目標,而且能夠不偏頗的有效進行管理嗎?
6. 當這 2 個組織,一個營利,一個非營利,發展進度因為現實因素無法完全同步時,組織能夠保持對 2 者的信心不動搖嗎?
7. 這 2 個組織,一個營利,一個非營利,同時能夠符合法令規範,得到政府的支持嗎?
8. 這 2 個組織的成效評估,能夠有效的把「社會影響」盡量放在非營利組織下,而將「商業利益」,有效放在營利組織裡嗎?
9. 有能力提供長期、公開的評估方式,讓這 2 個一個營利與另一個非營利組織,接受社會大眾的檢視,不需要中途改變評估標準,或流於自圓其說嗎?
如果這 9 個問題都有明確的答案,那麼這第 3 條路,或許可以提供在「非營利組織」和「營利事業」之間掙扎、不知如何選擇的機構,一個完美解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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