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伸出援手還是自保?助人的代價與心理學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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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仁廷(諮商心理師)

若遇到路上乞討的街友、坐輪椅前來兜售日用品或賣玉蘭花的,不知道你的反應如何?對我來說,屢屢遇見都是一段難熬的歷程。首先,映入眼簾的是憐憫,若老殘婦幼更讓人難受,我想出錢協助,可是,相反念頭是,「他有沒有可能是詐騙?」社會新聞說這是某種集團;另一個念頭是「該出多少錢?」,給乞討者 10 元未免太小氣,給 100 元太多,然而我身上沒有 50 元銅板⋯⋯隨著距離靠近,內心掙扎越高,也不知該怎麼做,充滿不安。交會的瞬間衝突最大,下一瞬間這個人被拋出,隨著遠離他,心理逐漸恢復平靜。

心理學家說:「最初的 3 分鐘若沒有動作,就可能不會有任何行動了。」果然沒錯,事後我總在懊悔,有沒有更好的方法面對這個處境。

這是我的日常經驗,也顯示了助人行為常涉及的 2 個問題:

1. 情境的判斷:對方是否真的需要協助。

2. 助人的代價:本身可以承受的損失。

這 2 項並非單獨存在。處於社會群體,我們都在顧慮旁觀者的眼光,萬一被騙呢?萬一被拒絕呢?給的錢太少太多別人怎麼想?我們極力避免出糗,行為舉止得宜,態度政治正確,才可避免眾矢之的。情境判斷與行動代價,要考量的太多了,凌駕了個人的原始動機或本能。

助人與否的 3 個社會心理學現象

根據《紐約時報》報導,1964 年 3 月 13 日,紐約市,一位 28 歲獨居女性,當晚照慣例把車開進附近的停車場。一名可疑男子一路尾隨,突然趨近拿刀朝她背部及腹部猛刺。她渾身是血,大聲求救,案發地區住家密集,她一呼喊,燈光紛紛亮起,但沒人下樓察看,只有人大喊:「放過那女孩。」隨後男子離開。恢復寂靜後,住戶燈光熄滅,男子覺得四周安靜了,又跑回來繼續猛刺,女子再度尖叫呼救,幾分鐘後,燈光再度亮起,男子再度退卻。

一切安靜後,男子第三度回來逞兇施暴,女子身亡。案發時間在凌晨 3:15,前後共 35 分鐘,有 38 名證人隔著窗戶目睹經過,但沒有伸出援手,也沒有人打電話。犯行結束後,終於有人報警,此時已是凌晨 4:00。

《紐約時報》報導,這 38 名證人被問到「為什麼不伸出援手救援」時都無言以對,有人說:「我們以為只是情侶吵架。」也有人說:「我不想被牽連。」這起犯罪事件被大幅報導,評論社會冷漠、人們無情,大眾甚至一面倒,投書建議公佈那 38 個人的姓名以示懲戒。

也因為事件引起舉世譁然,許多社會心理學研究者根據當時《紐約時報》的內容,著手做了數不清的相關研究,此事件因此成為心理學界的經典研究案例。雖然,時隔 43 年,這個「38 人冷漠以對」的凶案,卻被證實是當時的《紐約時報》記者加油添醋寫出來的故事。只是那時代的大眾對傳播的權威性沒有質疑,也或許這樣的發展更符合大家原本對社會冷漠的想像。

無論如何,在這許多研究中,有 2 位年輕的心理學家達利(John Darley)與拉丹(Bibb Latane)提出了「旁觀者的心態」之說,探討「當群體同時面對危機時,沒有權威主導,個人會有何反應」,助人行為如何發生或不發生。僅管《紐約時報》所說不實,但達利與拉丹自己設計了好幾個心理學實驗,詮釋其觀察結果,結果說明了幾個社會心理現象──

1. 社會暗示(Social cuing):以一種含蓄、間接的方式對人們施加影響,使其產生一致性行動或意見,是一種模仿。

2. 旁觀者效應(bystander effect):責任分散,每個人都認為總會有人去做,但不是我。

3. 多數的無知(pluralistic ignorance):錯誤的想像,認為其他大多數人都會這麼做。

產生助人行為的 5 大階段

達利與拉丹從後續實驗中得知,旁觀者的內心應該飽受煎熬,袖手冷眼旁觀多半來自惶恐及猶豫,以致手足無措,而非一般認為是都市人慣有的冷漠無情作祟。他們矛盾不安,不知道要不要反應,錯失良機,就持續不動。最後達利與拉丹結論出最重要的事──「助人行為產生的心理歷程」。助人行為的產生要來自以下 5 個階段──

1. 覺察:你注意到有事情發生,而你可能幫得上忙。

2. 理解:你認為對方需要幫助。

3. 責任:你自覺應該幫忙。

4. 判斷:你決定要怎麼做,有效的行為。

5. 行動:做出該行為。

研究結果很有幫助,社會科學家比曼(Arthur Beaman)也發現,人一旦知道自己有多容易因為偏頗的解讀,錯失關鍵時刻,就會設法不再讓自己如此。因此助人行為 5 階段最好拿來教育民眾,播放影片、教學或示範都可以,知道發生什麼也知道可以怎麼做,便可對冷漠產生抗體,做出有效的危機處理。簡單說,「知道發生什麼並採取有效行為!

「知道發生什麼並採取有效行為!」的結論是對抗社會情境影響的先行知識,然而世事糾結晦澀多於清楚明確,很難判斷到底需不需要幫助,個人所顧慮的也不僅是社會眼光,還有自己私下的諸多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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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的情境判讀與代價取捨

我們把研究結論套到現代來看,其心理歷程會是如何?

1.「我們以為只是情侶吵架。」:怎麼判定緊急情境?

生活情境多半模稜兩可,難以判讀,緊急情境也是,假如有個男子倒在街頭,我們會怎麼認為?他是心臟病發,還是不小心跌倒而已?假如有情侶當街吵架,彼此拉扯,我們又該怎麼認為?

緊急情境不是既定事實,而是隨人感受詮釋,只要從不同角度解讀,結果便會全然改觀。」達利與拉丹認為,人類有否認緊急情境存在的傾向,自己會安慰自己沒事,也會根據旁人舉止神態的鎮定而不做任何事,這便是社會暗示及旁觀者效應的影響。

怎麼判定情境緊急?最好的方式是「根據實質證據」,並以謹慎態度去嘗試錯誤。男子倒在街頭,靠近看、拍拍身體呼喚就能增加判斷線索,情侶吵架拉扯,多停留一段時間觀察就可了解互動模式,如果動手了或呼吸急促,有了實質證據,就知道該出手幫忙。

2.「我不想被牽連。」:助人所付出的潛在代價是什麼?

最困難的是助人代價。同樣是助人行為,線上捐款方便容易且保密,但在路上施捨或作善事就不是那麼容易,這 2 者的差別就是潛藏的助人代價。

(1)「異於他人行為」的代價

判斷情境只要「多注意、多觀察線索」,說來簡單,做起來卻很難,光是向前靠近、停留觀看,就是異於他人行為。因為社會規矩說直視他人是不禮貌的,也不能碰觸身體,舉止要得體合宜,更關鍵的是當周遭的所有人根本無視,繼續往前走,你要怎辦?

(2)「被牽連」的代價:金錢、時間及負面回饋

我們勇敢的觀察、判斷,但那對吵架情侶說:「看什麼看!」被嗆的我們會退縮、放棄關心,而倒在街頭的男子是喝醉酒的街友,幫忙後他纏上了你。「做善事還這樣?」這種結果會讓我們下一次選擇不再管閒事。

《街頭生存指南》作者講了一則經驗。夜裡有位老先生倒在街頭,現場有許多目擊者,卻遲遲無人走向前。他扶起老伯想向周圍借手機叫救護車,卻被在場的每一個人拒絕。圍觀群眾有帶著兒女的父母,眼神流露驚慌與警戒,閃避時邊將孩子拉到身後;有無奈的在地店家,平時和藹可親,老闆卻說:「之前也是幫忙報案,結果一直被警察叫去做筆錄,生意都不用做了。」

作者說:「批判城市冷漠、疏離當然能輕鬆作結,但那忽略了年輕父母防備的考量,店老闆曾經不愉快的的協助經驗⋯⋯這些都是如此平凡的樣貌,加總起來卻差點釀成了一場悲劇。」(P.101)

我想起自己上班時曾看見車禍,也很難馬上決定是否幫忙,車禍的情境明顯,但我想到協助的代價是遲到被老闆唸、需等救護車來了才能走、不知道怎麼安慰/照顧受傷的人⋯⋯我沒做過這件事,就在猶豫不決時,我已經路過了那個現場,掙扎也在 3 分鐘內結束了

互相幫助的社會,需要教育與練習

後來有一次成功經驗。下班時遠遠看見老婆婆推平板車過馬路,一陣風把回收物捲落一地,此時行人燈號又轉紅,汽車接連而過。我騎機車經過時,以為行人會幫忙,結果沒有。我雖然穿越了老婆婆,卻屢屢回頭擔心,後來選擇折返、停車,幫忙擋車及撿東西。老婆婆事後輕聲道謝,我也沒什麼特殊感覺,只是覺得自己自由多了,不必強壓什麼。

助人行為真的很不容易,如果顧慮太多,那遇見緊急情境「自保」將會是最佳選擇。然而利他是人類的本性啊,看到需要的人,能幫卻不去幫是一種最不舒服的內心掙扎。硬是壓抑自己,刻意冷漠,那真不知以後會變成什麼樣子。也許會變成每個人都最好不要出錯,一旦出了錯不會有人幫忙,正如我們也不幫忙任何人一樣。

我認為人們是願意互相幫忙的,只是需要更多資訊,需要教育怎麼做及練習如何做──

1. 在教育方面,多認識與關心社會處境下的每個人,無論什麼位置。對於社會的急救管道與通報流程也要弄清楚,如 113(婦幼保護專線)、110(警方報案電話)及 119(消防求救電話)。

2. 在行為練習方面,從索取社福機構簡章開始、參與志工行動及培養對社會人文的關心,凡事都有第一次,之後就會上手,當這些協助方式及心理準備都建立,年輕父母將不用擔憂是否會被詐騙而急著拒絕,店老闆將了解筆錄是為使事件還原,而不是對他的責難,事情或許會有不同。

助人行為的教育、練習,覺察自己當下的困難與在乎是什麼,將能換來個人意願的自主選擇,也讓自己更自在,《街頭生存指南》說:「資訊造就了選擇,選擇決定了生活品質,甚至是面對生活的態度。」(P.98);達利與拉丹也認為「處理潛在危機的最佳方式,就是以謹慎的態度去嘗試錯誤。

選擇助人或不助人都好,而不是無意識配合社會情境被操控。至於我自己的困境,多次的懊悔讓我想起空中英語教室創辦人彭蒙惠女士說過的:「欺騙是對方的事,決定幫助是我的事。」不過度擔心是否是詐騙情境,以我可接受的範圍,一律給 50 元,事先準備好幾個銅板放在包包固定位置,看到就給。這是一種自主選擇,至少我能自在的通過那條路了。


參考資料:

1.《街頭生存指南  城市狹縫求生兼作樂的第一堂課》人生百味,2017,行人文化。(P.101-P.104)

2. 《打開史金納的箱子:二十世紀偉大的心理學測驗》,Lauren Slater 著(鄭雅方譯),2004/2006,張老師文化出版。(P.111-P.129)


作者

林仁廷

現為諮商心理師,工作迄今 15 年,曾任部隊心輔官、監獄治療師、諮商機構心理師,目前服務社區駐點、社福機構、青少年暨大專生、特教生,服務年齡從幼稚園到 70 多歲都有。

心理學碩士畢業,主修社會心理學,論文寫男性的尋愛過程。2 個孩子的爸,興趣是閱讀、烹飪、作家事、旅行、繪圖、攝影、社會觀察與寫小說。

作者介紹

NPOst 編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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