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性農場,能否成為跨專業的新處遇模式?
文/屠崇軒
筆者為社會工作專業背景,但在研究綠色社會工作(Green social work)的過程中(屠崇軒,2021),發現在歐洲有社會性農場(Social farming)的模式,進而把社會性農場作為實踐綠社工的策略之一。
社會性農場(Social farming)其實是綠色照護保護傘(Green care umbrella)中的其中一個方法,其他還有園藝治療、動物輔療…等(Hine, Peacock, and Pretty,2008)。
但社會性農場特別的地方在於本身是經營場域的產業,因此所有的活動都包含在農場經營裡,換句話說,像是園藝治療、動物輔療,甚至如果農場裡有森林的話,那社會性農場都可以透過這些方式作為服務的一環。
農業是人類歷史悠久的行業之一,同時也是人類在地球賴以為生的重要根基,隨著時代的變化以及社會的需求,農業漸漸從一二級的生產和加工朝向三級休閒農業的發展,然而筆者對農業的想像是:在未來農業重新與人們的生活融合,並發揮「社會性」和「永續性」的功能,成為照顧人、又照顧地球的角色。
事實上社會性農場的確朝著這個方向前進,這是一個兼具經濟發展、社會福祉和環境永續的三位一體模式,農場本身可以透過農作物、加工品、體驗活動等獲得收益,同時將服務族群的需求和成長,設計進農場生產過程中,以達到社會面的效益,最後對自然環境的照顧則看農場的生產模式,亦或是循環系統的建立;換句話說,社會性農場比一般生產型或休閒型農場多了在社會福祉這一面向的規劃。
然而,助人工作是一門專業,社會性農場的內涵並非是單純在原有農場的基礎上,增加讓社會特定族群的人參與的農場活動而已,相反地應將對人的照顧和關懷成為農場DNA的一部分,例如在農業生產的流程中依據這些對象的需求或成長作個別化的設計,同時農場的功能不僅僅只提供就業相關的服務,從綠色照護的角度來看,還有療育、社會復健和教育等功能(Sempik, Hine, and Wilcox, 2010: 22),對助人工作者來說是一可以發展的新處遇方式,透過跨農業與助人工作專業的合作,帶給服務對象身心健康、提升社交能力、減少壓力…等效益。
另一方面,從鉅視觀來說,全球正面臨氣候危機、糧食不安全、環境汙染…等和環境相關的議題,社會性農場正扮演了既能照顧社會特定對象、既因應這些環境議題的角色,這也是筆者認為我們需要社會性農場的原因。
社會性農場的不同模式
社會性農場的經營模式在歐洲的文獻中大致分成四種,分別為(Willems, 2012; Iacovo & O’Connor, 2009):
▲機構型─公共衛生機關(public/health institutions)或第三部門:宗教團體、社區
▲網絡型:多數由非營利組織管理
▲混合型:社會合作社 (social cooperatives)
▲私人型:家庭式私人農場
不同模式的著重面向也不同,筆者認為可以看作是一個光譜,右側:公營且以人的照顧主要導向、左側:民營且以農業生產為主要導向,例如德國、愛爾蘭的機構型社會性農場便著重於人的服務;荷蘭、比利時的私人型社會性農場,則是在農業生產的核心下,提供部分的社會服務。
台灣可以借鑑歐洲各國發展社會性農場的經驗,但兩地在文化、社會、經濟、氣候…等都有許多不同之處的情況下,筆者認為其在地化的模式,應回到社會性農場所在的地區作探討,即便是以農場為主體,但仍要回到社區工作的方法中,從蹲點、資源連結、甚至是創造資源,農場成為社區的一顆恆星,但最重要的是發揮出引力讓周遭的家庭、非營利單位、地方產業、學校……等,成為一個彼此互助合作的星群。
筆者想要特別闡述的是社會性農場並非傳統概念上的農場,也不僅只是在農業的概念上加入社會公益,更與社會上大家會談論的庇護農場有所不同,筆者認為,社會性農場是以社區工作為核心、農業與園藝為媒介、助人工作為方法的模式,用農業術語來說的話,就像是把助人工作嫁接在農業中,以農業的根、讓助人工作盛開出新的樣貌。
社會性農場、庇護農場 有哪些地方不同?
庇護農場的經營者,主要由非營利組織成立,是庇護工廠的延伸型態,主要服務的對象是身心障礙者,是庇護性的就業服務方法,相對與社會性農場比起來,對象和目的便更為專一。
社會性農場的對象更為多元,在歐盟的社會性農場計畫中1,對象包含身障者、學習困難者、長輩、發展遲緩或困難的兒少、失業者、移民或難民……等,因此要依據服務對象的不同作個別化的方案設計;另外,從前述歐盟的四種社會性農場模式會發現,也有營利單位的社會性農場的模式,這點也與庇護農場有所不同。
換句話說,社會性農場在台灣可以說是一個比較新的概念和做法,還有許多可以討論和發展的空間,筆者也期望透過自己的研究和經驗,在台灣的土地上種下更多社會性農場的種子。
強調「社會性」的跨專業團隊服務
社會性農場(Social farming)或有人稱之為社會性農業,之所以把社會(Social)放在農場的前面,強調的自然是其對社會、對人的關懷和幫助,照顧人同時照顧的環境的模式。
當一個農場同時擁有農業營運和助人工作的目標導向,兩個跨專業的相互合作,便是成功的基石,但兩個看似不相干的專業,到底要如何發揮1+1大於2的效果?仰賴不同專業者的包容和同理,農業專業經理人可將農場所有工作羅列成清單,並在標準化作業流程的設計中,助人者參與討論並依據服務對象的能力、需求和改變目標列入考量,將標準化工作作更個別的調整,並於實際操作後,進行評估和再調整以達到當初設定的目標,也就是將農場工作或活動與服務對象的個別化服務計畫(ISP)結合。
當然,除了跨專業的合作,也可以讓自己成為跨農業與助人者的雙重角色,像是筆者是社工出身,但在農業方面經過受訓、課程、實作等過程後,在桃園市大溪區成立了社會性農場,同時有農業方面的知識和助人工作的專業,因此可以從頭到尾都一人作業;然而很明顯的缺點是,建置一個農場等同於創業,風險高且同伴不易尋找,這點筆者深有體會。
未來想要投入到社會性農場的助人者,可以思考與農場合作的模式,或是像筆者一樣完全自己運作,但現階段面臨的考驗是,台灣對社會性農場普遍不認識,因此尚未有政府端的政策支持、或是農場端透過市場機制提供創新服務的獲利模式,使社會性農場的在台模式不容易展開,包括筆者也還處在實驗、累積經驗和創造典範的過程,但以歐盟為例(Iacovo, & O’Connor, 2009):社會性農場在各國有相關的政府補貼或是市場支持,而對農場與服務對象來說也具有收益加乘的效果。
總而言之,社會性農場是需要跨專業的合作,當視野從一個點拓展到社區時,不同專業者都能在這片土地上創造事件,用農場來做社區工作不失為一個好方法,因為土地是人的根,我們的食衣住行育樂都能在這裡實現。
助人工作者可以如何看待社會性農場?
在本文最,筆者想分享自己的一些經驗,透過社會性農場的經營過程中,體會到深刻的點點滴滴。
我最常被挑戰的一件事情是:為什麼你的社會性農場,要做很多不同族群的服務,專心只做一個族群不好嗎?
這和我當時初乍到大溪的經歷有關,在因緣際會之下我到某個學校兼幾堂課程,沒多久我就發現一些現象:學生不吃早餐、不想升學、留級、重讀……等,這大大震撼了我的價值觀,雖然有著對人的敏感度,但面對許多有這樣背景的學生,我仍然搞不清楚到底他們生活在什麼樣的環境。
直到幾年後,我在大溪蹲點到能夠完全在這裡工作生活時,同時農場也有了初步的建置,也是機緣巧合下與兒少據點合作食農教育的課程,這時我開始發現學生在中年級出現了分水嶺,書還念得過去的孩子會繼續念書,但累積太多學習低成就的孩子便很快放棄。
而後我在暑假時開放農場,一週兩天讓附近的國小學生參與活動,發現了許多隔代教養、或是獨留、性別議題、過度溺愛等議題的孩子,幾乎都處在脆弱家庭的邊緣。
忽然之間我突然意識到,我能看見一個孩子從5歲到18歲的樣態,以及他們都生活在什麼樣的家庭和環境中,同時,也藉由農場和社區或機構長輩的服務活動、小作所的課程和產品合作、中途班的課程……等,看見整個社區不同族群的狀態,而一個脆弱家庭有很大的可能會遇到多重的問題,不同對象的需求和任務也不同,只藉由單一服務對象的模式,往往是不足的;因此,我認為擁有鉅視觀和挖掘結構性議題,是社會性農場重要的法門,跳脫傳統機構的侷限性,讓服務更能深入社區裡,及擁有處理結構性議題的可能性。
如果用盲人摸象來比喻,比起單一服務對象地單位來說,我摸到了社區更多元的樣態,透過社會性農場,我能依據不同對象的狀態來設計方案,並在和不同社福單位連結的過程中,形成一個非正式的網絡,有助於在社區工作中的資訊、資源交流,更重要的是,社會性農場可以發揮效益的關鍵之處在於,農業工作或活動的多元性,經拆解或整合後可以透過優勢觀點讓多元的服務對象參與不同內容或階段,事實上也更符合社區工作的內涵。
累積經驗之後,對於為什麼要做多元族群的疑問,筆者的回應是:「一個人從出生到死亡的不同人生階段,都是助人工作者可能介入的點,假使有一個社會性農場,也能將其工作或活動設計成不同人生階段都可以接納的場域,那為何要糾結服務的專一性呢?」。
以上是對社會性農場作粗淺的分享,筆者想一再強調的是,社會性農場不僅是農場,也是一個助人工作的場域,模式有很多種,可能偏重農業、可能偏重助人,但無論是哪一種,我們還需要有更多的研究、討論和經驗的累積,期望社會性農場能帶給台灣新的助人想像。
參考文獻
1.屠崇軒(2021)。晴耕雨讀─綠色社會工作在桃園大溪的實踐。輔仁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新北市。 取自https://hdl.handle.net/11296/3549fp
2.Hine, R., Peacock, J., & Pretty, J. (2008). Care farming in the UK: Evidence and Opportunities.
3.Rappe, E., Berget et.all., B., & Sempik, J, Hine, R, Wilcox D, eds. (2010). Green care: A conceptual framework: A report of the Working Group on the Health Benefits of Green Care COST 866, Green care in Agriculture. Loughborough University.
4.Iacovo, F. D., & O’Connor, D. (2009). Supporting policies for social farming in Europe: Progressing multi-functionality in responsive rural areas. Firenze: ARSIA.
作者簡介
屠崇軒(輔仁大學社會工作碩士)
大約在2018年因大學實習緣故走入桃園大溪,蹲點多年後終於能在地方生存,現以綠色照護(Green care)中的社會性農場(Social farming)為核心概念經營一家農場─思凡自然農園,和不同的社福單位合作,服務社會特定族群、提供療癒、社會復健、教育與就業的支持,與在地社群有緊密的連結,農場本身也會規劃一些創新方案執行。
理念上,期許從人權、糧食和農業的角度,藉由行動者本身在田野的行動經驗和文獻探討中,為社會工作者建立綜融社會與自然的環境視野,在社會工作的領域中提出新的發展可能。
1 來源:https://learning.socialfarms-erasmus.eu/homepage
核稿編輯:程士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