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尚專欄/為什麼社工經常被誤會為志工?
社工經常聽到民眾稱呼自己為志工,心想:我辛苦替案家擬訂了細緻的處遇(因應計畫),協助案主度過一次次關卡,卻被詢問是否是志工?
有別於直接討論社工與志工的實質差異,我嘗試討論「為什麼會誤會?」
起源與文化翻譯
社會工作起源於 1970 年代左右,臺灣經濟成長近一步帶動了社福體系的發展,直到 1972 年開始,社會工作才被國家政府所納入,並有著明確的工作對象(注 1)。隨後「社會工作」(social work)的概念引進,「社會」與「工作」的符號(sign)因此誕生。
翻譯行為不僅是狹義的文字翻譯,更包括了概念、思想、制度與文化意識的翻譯(注 2),社會工作的概念在臺灣國家政策對社會福利的重視程度(如投注的成本、社福的定義等),及來自英美自由主義福利國家的「社會工作」概念角力之下,從臺灣經驗中發展出專屬於自身文化的社會工作概念。
但是,社會大眾對於社福制度的重視與社工文化知識的教育大多是缺席、點到為止,和歐美國家文化中備受尊重與擁有廣義性資源的社會工作不同,甚至連政府也是,不見得都知道社工是什麼,造就了社會工作者經常被誤解與錯認的文化背景。
身分的錯置
社會大眾對於社工的認知匱乏,錯置了實務工作者的身分認同,這也是本文要討論的「社工」與「志工」身分混淆的問題。鑒於臺灣社會文化對於社工及社會福利的陌生,更淺顯易見的「志工」身分所富含的想像,如助人、奉獻、無償、愛心等,更容易與處於社會福利網絡中的工作者(如「社工」)之身分/職業化期待與機構特質(如助人為本、專業化知識、愛心、同理特質等)有所聯想,因為某些屬性有著高度相似性及共鳴。因此,民眾對於社會工作者的想像更容易輕易與志願服務工作產生價值觀的重疊。
符號的解構與再建構
此外,社會工作者的稱謂隨著實務工作的便利性,簡稱為「社工」,這便利性的過程再度消融與解構原有能指(signifier)與所指(signified)的連結,重組成新的符號──社工。並且「社工」的符號,在臺灣對於社會工作的陌生及上述所提到的背景之下,民眾也偷渡了臺灣普遍針對社福觀念的關連架構。
換句話說,大眾普遍挾帶「既有認知」去觀看社會工作的位置,進而忽略了社會工作原有的詞意生產過程,並把既有認知如同海沙般的建材偷偷塞入「社工」的字意建築中。
當民眾用兩個字來表示職業時,既有對社會工作的陌生與最近詞意的關連,更會強化社工與志工兩者的連結。舉個例子,在民眾無法意會「社工」的狀況下,雖然瞭解何為「工」,但要獨立探究「社」字仍是一知半解,於是便將其延展,將「社會」當成再建構詞意的材料,並加以考量社會語境脈絡(contex)(例如在與社工的互動經驗中,連結了助人與慈善的意義),賦予「社」這個字嶄新的意義,同時連結與統整自己的人生經驗,以及既有知識中最近、最有關連性的身分──志工。
這也就是 Fillmore(1982)所強調的,要了解字詞所指涉的經驗,必須將其承載意義的成分置於真實的言談之中,字詞背後的情境都因相對於某一知識與經驗而存在(注 3)。
缺乏脈絡感的民眾將輕易把「社工」與「志工」作身分的綁定,把社會工作者簡稱自己為社工的內化知識拆解,重構成自己瞭解的、新的身分位置,社工的專業化知識就輕而易舉的在這個過程中被取消了。
社會工作的認同政治
我們不斷被詢問自己是否為志工,因為身分認同的錯置、因為加諸於工作者身上的價值、態度、信念不符、因為社會工作專業化知識的「被取消」,所以才不斷向民眾解釋與澄清,來奪回被錯誤認知的主體。
這種經常性的誤認,也回應了社工主體一直在主流社會中缺席,凸顯社工搖旗發動運動抗爭、爭取社工權益等,一連串仍不被主流社會所看見與重視的核心:國家/政府用於社福的資源分配問題(福利制度仍為補破網,國家仍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等)、社工文化知識的缺席、國家/政府對於社工(勞工/社福制度)權益的漠視等。
然則,社工的角色定位其實是政府福利、法治政策的執行者,如同警察人員一樣,社會工作者背後自有一套專業性知識、法規、理論架構來支撐實務工作,本質與實務工作就與志工有著巨大的差異。但是,如同前述所提及的狀況,陌生及身分錯置確實讓社工與志工不斷被混淆。
注釋:
[1] 黃培潔(2014)。《臺灣社會工作專業建制化過程研究:權力結構與歷史分析》。國立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博士論文。
[2] 張君玫(2012)。《後殖民的陰性情境:語文、翻譯和慾望》。臺北:群學出版
[3] 蘇以文(2010)。《語用學的發展與展望》。人文與社會科學簡訊 12 卷 1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