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DGs 專欄/臺灣,性別平等了嗎?從重視兩性受害者開始
2015 年 9 月,聯合國(United Nations)發佈了《翻轉我們的世界:2030 年永續發展方針》,並規畫出 17 項永續發展目標,作為 2030 年以前,成員國跨國合作的指導原則(世界正在翻轉!認識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早在 1979 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了《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保障婦女在政治、法律、工作、教育、醫療服務、商業活動和家庭關係等各方面的權利。而去年通過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中的第 5 項目標即為「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旨在推動「消除對婦女和女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以實現婦女賦權與性別平等」。
2013 年,「聯合國婦女署」(UN Women)與奧美廣告合作,發表了一系列震撼人心的平面廣告。這則廣告以圖像顯示在 Google Search 中,輸入「女人應該/不應該 Women Should/Shouldn’t」、「女人不會/不能 Women Cannot」、「女人需要 Women need to」等關鍵字,呈現了國際間對現代女性,始終抱有不平等看法的事實。
搜尋的結果包含「女人不應該擁有權利」、「女人不應該工作」、「女人不應該當警察」、「女人應該乖乖待在家」、「女人不會開車」、「女人不會看地圖」、「女人需要安於自己的本分」、「女人不能教男人」、「女人需要更瞭解男人」等。
聯合國婦女署期望未來可在搜尋引擎裡看見以下結果──
「女人應該擁有為自己做決定的權利」;
「女人不應該再繼續遭受性別歧視」;
「女人不能接受這些既定的看法」;
「女人需要被同等對待和尊重」。
如何衡量性別平等?
聯合國開發計畫署認為性別不平等是阻礙人類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遂於 2010 年創編性別不平等指數(GII,Gender Inequality Index),從女性的「生殖健康」(Reproductive Health)、「賦權」(Empowerment)與「勞動市場」(Labour Market)三個面向,來衡量一個國家因性別不平等所造成的人類發展損失。
GII 值介於 0~1 之間,值愈接近 0,表示該國發展潛能因性別不平等所造成的損失愈低,故 GII 值越低越好。目前,熱帶非洲與南亞的性別不平等情況特別嚴重,兩地的女性仍然欠缺政治權利與社會地位。
將臺灣的資料帶入後,2014 年我國 GII 值為 0.052,與 UNDP 評比之 155 個國家相比,位居全球第 5 名,僅次於斯洛維尼亞、瑞士、德國與丹麥。與亞洲國家相比,我國表現最佳,新加坡、南韓及日本分居 14、 24 及 27 名。
臺灣受傳統中華文化影響,重男輕女的觀念根深柢固。以現今的國際指標來看,臺灣社會的女權意識與性別平等的確發展進步,但性別不平等的問題仍然存在。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 2016 年 2 月公布的薪資數據顯示,2015 年男性每人每月薪資平均 52653 元,女性 43709 元,兩者差距雖較 2014 年縮小,但女性薪資仍僅為男性的 83.01%,等於女性需要多工作約 54 天才能達到男性一年的薪資水準。
另外,「生育」對於女性來說不僅是一個甜蜜的負擔,對於要兼顧育兒與工作的職業婦女們來說,更是非常辛苦。根據《遠見雜誌》統計,女性在職場最常受到的騷擾與委屈,包括生理假限制過多、覺得女性不夠專業、職場性騷擾、懷孕女性求職困難、升遷機會不平等……2015 年,婦女新知基金會在五一勞動節進行了「友善生育職場大調查 #自己的職場自己評」,共回收 591 份問卷,調查顯示,57% 的女性擔心懷孕遭職場歧視、65% 的女性擔心請育嬰假會遭刁難。
2015 年,衛生福利部完成「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資料調查」,結果顯示,臺灣婦女每 4 人中有 1 人在一生中曾遭受伴侶的暴力傷害,過去一年內曾受暴力的盛行率為 10.3%,其中精神暴力占 7.7%、經濟暴力占 3.4%、肢體暴力占 1.1%。臺灣已婚及曾有婚姻的婦女約 690 多萬人,若一年肢體暴力盛行率為 1.1%,推估一年有近 7 萬名婦女曾遭肢體暴力,但實際通報一年約 4.2 萬名,恐有四成案件未被通報。
以上種種資料顯示,臺灣距離實現「兩性平等」的願景仍有許多進步空間。
如何達成性別平等?
臺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一章第一條:「為保障性別工作權之平等,貫徹憲法消除性別歧視、促進性別地位實質平等之精神,爰制定本法。」雇主在職場上若發生性別歧視、性騷擾等行為,在確認構成後,不僅有道德上的責任,更有違法行為。然而,法律的規範只是揚湯止沸,向社會大眾宣導、證明並扭轉刻板印象,才是真正紮根的好方法。
也因此,有許多民間組織投入此議題,如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臺灣婦女展業協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陽光婦女協會等機構,提供婦女就業服務、協助婦女創業、重返職場,爭取婦女權益、推動性別平等理想等。
其中,對受暴婦女來說,就業不僅讓她們有一份穩定的收入得以支付日常生活開銷,穩定的經濟狀況也可以提高受暴婦女離開暴力環境的可能,降低施暴者對她們的控制,成為維持身體與心理安全的重要元素。
男性也難逃的性別歧視
打從出生開始,男性的行為便受到社會的刻板印象所限制,例如要玩積木、不可以玩芭比娃娃、不可以哭、粉紅色是女生的顏色等。只要表現得稍微女性化一點,就容易被取笑、排擠,甚至霸凌。翻閱報紙上的工作招募,許多職位會特別註明僅限男性或女性,如主管、司機、技術人員限男性,會計、行政、服務人員限女性,這些現象對兩性來說都是不合理的限制。
2015年,《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表的社論《The weaker sex》提到,男人在職場上也可能會是性別歧視的「受害者」,尤其是富裕國家的藍領階層男性,他們所面臨的現實可能比女性來得更嚴峻。
隨著科技及工業發展,機器取代大量人力,就業市場工作機會減少,摩擦性失業(由於勞動力缺乏流動性,信息交流不完全及市場組織不健全所造成的失業)情況加劇。其中,女性因為醫療、教育等服務業興起,能找到新的就職出口,但失去藍領工作的男性通常很難在職場上找到適合的角色,也難以找到伴侶,其結果就是成為無工作、無家庭、無願景的綜合體。
同樣是處於社會邊緣,男性的入獄和自殺比例都比女性更高,親子關係也比女性來得疏離,同時,社會上供給弱勢女性的援助也較多,且女性也較男性願意對外尋求幫助。顯然,臺灣的父權性別文化不但壓抑女性追求個人成就,也使男性背負過重的社會期待,這些期待也侷限了藍領階層男性再度就業的樣貌。
我們該怎麼做呢?改變文化態度(Cultural Attitudes)會是一種做法。我們應該盡可能的消除職業上的性別刻板印象,例如,男性也能擔任褓母、祕書;女性也能勝任司機、技術人員,讓所有性別得以適性、適才發展,發揮整體社會最大的專業分工效益。
2014 年,聯合國婦女署邀請影星艾瑪華森(Emma Watson)擔任親善大使,並於聯合國總部發表演說,為「他支持她」(#HeForShe)倡議活動拉開序幕。在過去追求性別平等的運動中,大多是女性為女性發聲,但 #HeforShe 的宗旨是讓不同性別爭取彼此的平等權利,讓性別平等不單是女性議題,而是人權議題。
在其演講中(為什麼艾瑪‧華森的公益演說撼動人心?),艾瑪華森說:「我們不討論男性遭到性別刻板印象禁錮,但他們確實深受其害。如果他們能脫離這樣的束縛,那麼女性的處境也會自然而然改變。如果男性不再需要具有侵略性,女性也就無需屈服。如果男性不再需要立於掌控的位置,女性也無需被控制。」
男女天生生理構造本就不同,每個人的心理因素更是迥異,不論男、女、LGBT(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或是跨性別者),性別平等是所有人都要共同努力的目標,而不是只有較弱勢的族群站出來為自己發聲。臺灣社會運動人士許秀雯律師曾說:「幸福,是即使分享了也不會變少的東西;平等則是一種,我站起來了,沒有人需要因此倒下的價值。」
共同編作:陳昱築、許恆銘、黃敏柔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全球資訊網
-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 性別歧視存不存在? Google 搜尋引擎告訴你
- 別再性別歧視!女性在職場最常受到的5種委屈
- 關鍵評論網:女性平均薪資僅男性的83% 需多工作54天才能兩性同酬
- 受暴婦女就業三部曲
- 別再性別歧視!女性在職場最常受到的5種委屈
- 臺灣婦女遭受親密關係暴力統計資料調查
- 我國 HDI、GII 分別位居全球第 25 名及第 5 名
- The weaker sex
- 為什麼艾瑪‧華森的公益演說撼動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