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一年:2017 年 10 大 NPO 勞動環境新聞回顧

圖/coolloud @ flickr, CC BY-NC-ND 2.0圖/coolloud @ flickr, CC BY-NC-ND 2.0

 

一年又近尾聲,值此歲暮年終,沉澱與反省,都正合乎時令。這是風雨飄搖的一年,在社福產業,也有凜冬將至的氣息。

有人吹熄了燈,也有人撐開了傘。我們透過 10 件直接發生在非營利組織(註 1)勞動現場,或可能間接影響非營利組織勞動環境的新聞事件,來觀看 2017 的變化。評選新聞的標準,以「與非營利組織勞動環境相關性」為主,除相關性先於重要性、新聞性,其排序亦本為作者主觀的判斷,只是拋磚引玉的嘗試由回顧過往而展望未來,讀者自可持有認同或反對的意見。每則新聞之後會有簡短的介紹,有時是訪談,願起溫故知新之效。

比起排序更重要的是,身為社會中再尋常也不過的一個勞工,日復一日或懷抱著理想,或只謙卑的企求溫飽,我們以勞務、知識或專業技能,在資本社會中換取生存所需,這一點,無論是否身處於社福產業或非營利組織,都是一樣的。勞動條件與勞動環境的改善或劣化,對於勞工來說,就是至關重要之事,而勞動法規「應」是確保勞方在偏利於資方的勞動市場中,有最起碼的談判籌碼,立足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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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方立足之地,在日前民進黨政府提出的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中,逕自緊縮了。我們看到,休假日 7 休 1 的「彈性放寬」走了回頭路,狠打了去年狂推一例一休的政策一巴掌,對業已瀕臨人力緊缺的社福產業影響最大的,猶有輪班間隔的下休(由 11 小時可下修至 8 小時),與單月加班上限提高至 54 小時 2 項,前者影響工作型態多為輪班制的社福機構生輔員、居服員──扣除掉交通往返與飲食等生活庶務,8 小時的休息時間是否足以使一名投入高強度照護工作的工作者,恢復至可再投入下一段 8~12 小時的身心狀態?

而後者在案量爆高的社工業界,亦無異於將助人者更推往長工時的勞動。然而,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社福產業,如今所面臨最大的人力困境,難道是工作者工時還不夠長嗎?還是正好相反,所有問題的病灶,正在於將助人者壓迫至無法喘息而只能選擇棄逃求生的勞動環境呢?

條件越差,人力出走;人力不足,更想要解放對於工時與輪班的限制,來彌補人力的缺口,而這終究是殺雞取卵的作為。過去一年,部分社福組織因應一例一休而叫苦而意圖爭取的「彈性」,民進黨政府看似終於要搭一把手。雖然政府將最後採行與否全數付與勞資協商,但所謂的「勞資協商」,在工會力量尚未普及的民間組織單位,與對等公平同屬海市蜃樓。

在這一篇新聞回顧中,有幸採訪到 2 個正在成長與茁發的非營利組織工會,謹引用其中一位組織者在受訪中所言,做為本篇新聞回顧緻密的針腳──

「那些以為自己在袖手旁觀的人,都不是真的袖手旁觀,而是斷送了自己與大家的權益。」

提醒所有的非營利組織及社福產業工作者,不要忘了勞基法修惡與自身權益的切身性,12/23 日,「我血汗過勞、你功德個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一同發聲。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10 項:國家體育法 3 讀通過,促進單項體育協會之內部治理趨向透明開放

今年世大運在臺北舉辦,其中本國運動選手的待遇與處境,在鎂光燈聚焦於選手出色的表現之餘,也終於被大眾看見。這則新聞與非營利組織勞動環境的直接關係並不高,但廣義來說,則事關人民團體的內部治理與民主機制:修法後,在國體法第 32 條中明定,「特定體育團體會員組成應以開放人民參與為原則。」

這種鼓勵全民參與、成為會員來取得選舉與被選舉權的方式,雖乘得是公民對於體育活動的熱情與對於體育選手的疼惜關懷,然而將此事放回到非營利組織的脈絡下來看,卻無疑是一種相較於被動捐款,或被放置於遠端支持者這樣的身分底下,更加良性而有效益的互動。

支持一個社福團體或公益組織,除了成為它的捐款人或支持者,更可以直接參與它的民主治理,這件事情,在體育協會之外的非營利組織,是早已開啟卻無人通行的門扉。而設想一個在財務與組織管理上都更加透明開放的非營利組織環境,其勞動條件與長年被遮蔽於進步光環底下的勞動困境,亦可想像相對來說更容易被指認與改善。

2017 世界大學運動會。圖/@ Wikimedia Commons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9 項:綠色和平地圖爭議,一星評價與捐款人倫理

2017 年 7 月,老牌國際環保組織綠色和平(Green Peace)在北京的辦公室,發佈一份《中國煤電產能過剩與水資源壓力研究報告》,其中一張圖表,預估與分析 2020 年中國火力發電廠分布、產能與水資源壓力的關係,其中一張中國全區域圖,赫見臺灣在列。(參考:綠色和平爭議:有沒有比一張地圖更重要的事?

此事觸發兩岸敏感神經,轉瞬之間軒然成波。雖然綠色和平很快發表聲明稱其「誤植」並將圖表撤下,但誤植這樣的理由太難服人,而國族議題所召喚的創傷過於巨大,更有許多本地的環保團體或關心非營利組織發展的人在此時紛紛跳入論場,整起事件被談得枝節蔓生。臺灣的綠色和平網站也迅速湧入大量一星評價,不論原本是不是捐款人、支持者,網絡的集結與發聲揚言再也不捐款給傷害了臺灣人情感的綠色和平。

這則新聞與非營利組織勞動環境的相關性,同樣是間接的,並且與上一則有參照的意義:做為一個組織的關係人,或一個議題的支持者,除了有親身主動參與的權利,是否也存在著明辨價值與慎思的義務?每個人有一套自己的價值排序,只要把這個排序想清楚了,那麼支持或是不支持一個組織,都是自由的選擇,而建立一個對於工作者或倡議者來說有良性基礎的勞動環境,理性的捐款人的敦促與監督更是不可或缺。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8 項:家暴及兒虐通報專線 113 流標,社福安全網出現缺口

2017 年 11 月 29 日,持續了長達 20 年、受理全國家庭暴力通報的 24 小時「113 保護專線」,傳出明年度(107 年)的標案流標消息,原承接多年的世界展望會表示,因 24 小時輪班人力安排不易、需 3 班輪值、員工流動率高等原因,明年起不再投標。衛福部目前與世展溝通中,也積極尋找願意承接的社福組織,保證不會出現社福安全網空窗期。

官員描述世展的苦衷:「世展近年反映 113 運作困難,因法規要求必須維持 24 小時的專員接線人力,且進線高峰時間規定要 12 人,大夜離峰時段也要 6 人。依白班、小夜班、大夜班的正常輪值下,113 專員依法需配置 69 人。但是,有家累的專員不喜輪值大小夜班,另有許多專員因接觸太多家暴案、性侵案或兒虐案,心情沉重、鬱卒,最後選擇離職。世展為了維持 113 專線人力,就得趕快再派員或找新人遞補,壓力很大。」另一則相關新聞則指出,113 專線社工的離職率,從 5 年前的 3.4%,暴增到目前的 35%。

這則新聞的意義正在於,「助人工作」原本具有高壓與高強度的性質,且工時長、不容易有穩定的休息時間、薪資往往也偏低,而不合理的社福政策(如要求一個單位 24 小時維持飽滿的線上人力),將社會福利安全網的責任全扔給機構與前線工作者承擔,年久日深,終至出現潰口。

再從這則新聞回頭看此次勞基法的修法方向,關於縮減最小輪班間隔,由原本的 11 小時縮短到 8 小時,其對於第一線社會安全網持守者的勞動條件所可能造成的惡果,更令人心驚。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7 項:善牧關閉德蓮安置中心,人力不足

無獨有偶,早在家暴專線 113 傳出可能斷線的一個月前,發生一件震驚社福圈的大事:同樣是老牌的社福團體善牧基金會所屬的安置機構「德蓮之家」,因「徵才不易」、「人員難以補齊」、「人力調動不易」等原因宣布閉園,原本受安置的少女轉介到附近的安置機構。

善牧基金會在聲明稿中直言,人力不足的狀況直接造成服務品質的下降,「⋯⋯面臨前所未有的人力難題,已盡全力調動所有內部資源(其它安置家園人力)與外部資源(志工),但情況皆未改善」。如此警訊,同樣說明長期倚靠前線工作者支撐的社福安全網已面臨潰堤的危機,政府的角色、福利外包政策的檢討,與機構在用人制度心態的調整,其重要性在此新聞中,不言可喻。(參考:《從善牧德蓮之家閉園,看社會服務外包的 5 大隱憂》 

圖/Jordan Sanchez @ Unsplash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6 項:社大爭取 4 週彈性工時,進步組織的勞動困局

2017 年年初,還在新年氣息中,一例一休勞動新制剛上路,便傳出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全促會)擬將拜會勞動部,爭取將社大歸類在得採行 4 週彈性工時制度的行業別(勞基法第 30 條之 1 的適用範圍)。(參考:一例一休成為NGO照妖鏡(下):社區大學真的比較「進步」嗎?

長期在地方扮演民間重要的活化觸媒角色,社區大學的使命除了發展成人教育,也在於解放原先被圈圍限定、受知識分子獨占的知識,更進一步,以解放知識來催生、培力公民社會。社大在臺灣發展近 20 年,扎根於地方,做的是實事,在重要政策上社大圈也從不吝於表態,樣態多元豐富,從農村生態、文化資產、社區發展、環境保護,各在不同領域枝繁葉茂。簡而言之,社區大學是民間重要的進步力量。然而原本就已適用雙週彈性工時的社區大學,值此勞動新制上路之時,忙不迭的急赴勞動部,要求適用「彈性更高」的 4 週彈性工時,罔顧對於工時上限的放寬,可能如何劣化基層夥伴的勞動條件,其勞動意識的缺乏,令人惘然。

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的社區工作。圖/@ 全促會官網

在與全促會祕書長楊志彬確認此事之時,針對我提出的現有雙週變形工時是否無法解決社大人力調度的需求?他的回應是:「其實現在很多社大都已經在做雙週彈性工時的工作調整和評估了,我們只是想說在一個比較寬鬆的條件裡頭,看看適不適用。

在勞動權益上,對於管理階層「比較寬鬆的條件」,沒有例外的,便是對於工作者「更形嚴苛的處境」,這是勞動議題的恆常等式,同時也是為什麼「彈性」2 個字在勞基法的討論中終於被用成一個髒字的前塵脈絡。社大這則新聞,代表進步的非營利組織團體往往並不具有進步的勞動意識,因此選為年度新聞。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5 項: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工會成立,願做工作者後盾

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的工會(註 2),於 2017 年 7 月成立,剛滿 5 個月大的工會,處事低調,因此鮮為外界知悉。「消費合作社」原便是社會大眾較為陌生的型態,其服務對象的限制與分配營收予社員(註 3)的合作經濟樣貌,使其與非營利組織面向不特定公眾提供服務的「公益性」有所區隔,某些研究者因此將此類型的組織定義為互益型(mutual benefit)組織。

特別的是,類似像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這樣的團體,雖然以服務社員為主,但其社會角色,仍不懈的對大眾教育與倡議環保與綠色消費價值,從此面向觀之,其核心價值同樣具有很強的公益性。此次選入年度勞動新聞,短訪常務理事章雅喬,她笑著說:「合作社很在意形象,所以可能相較於其他組織,我們這裡算是和諧平靜的吧。」

但一開始也是因為幾個同事,從工作上的牢騷開始,思考結社的可能性。畢竟都覺得、也都相信,一個懷有進步理念的組織,在制度上還可以更完善,在勞資交流的管道上也可以更通順。目前工會會員 130 餘人,占合作社勞工總數約 1/4,問及目前營運狀況,她說:「我們也還在慢慢的摸索當中,和資方彼此適應對方的存在,目前都得到很積極善意的回應。」

工會的短期目標是什麼呢?「希望改善第一線勞動人員的工作條件吧。合作社裡主要分為辦公室、物流部跟站所的工作人員,物流部的職工以往有季節性超時加班的狀況,在工會反映之後便有得到改善;站所的時薪制工作人員可能在整體月收入薪資上還有更合理的成長空間,我們也想爭取。」

章雅喬說,工會想做的,不僅是告訴會員如何對抗體制,更重要的是自己身為勞動者的意識與如何從中長出力量。「雖然還只是一個沒有專職會務人員的工會,很多事情都還在慢慢的想,但想到,假設這次勞基法真的修壞了,至少我們還有工會,就覺得,幸好我們當時有去實踐這個(組工會的)想法。」

目前主婦聯盟合作社企業工會的理事長莊豪隆因病休養中,由常務理事章雅喬代表對外發言。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4 項:社福人事預算總額勻支制,朝三暮四與資源回收

2017 年 11 月,勵馨基金會向衛福部提案,建議將補助社福組織的預算,由現行「實報實銷制」變更為「總額勻支制」,這件事情在全臺各地社工職業工會的反對下,也或許衛福部自知研究盤整仍相當不足,由衛福部次長呂寶靜裁示維持原狀,暫不更動。但基層工作者的憂慮,與社福組織管理者的倡議,顯不在同一個利益維度上。(參考:社福凜冬將至,「總額勻支制」是解方?

總額勻支制的意旨,在於將政府給付予社福機構的人事費用做彈性運用,美其名為尊重機構內部敘薪機制,實則有剝奪資淺社工來補貼資深社工之虞。此外,所謂的「機構內部敘薪」文化,長期將政府方案的人事費用視為溢領,而寧可退回給政府,也不願讓社工領足政府支付的薪資全額,亦為造成社會工作者整體普遍低薪的元兇之一。

諸如勵馨基金會等社福大型機構,自然也看見了社福產業出現嚴重的人力緊缺問題,並試圖提出解方;然而將資源左右挪移的方式,除了讓新人起薪愈低,是否真的能改善整體勞動困境?這則新聞同時應被揭示的思考面向,還有每年募款能力逾億元,儲蓄家底也超過上億的巨型社福機構,值此社福凜冬,在訴求政府補足人力預算與增額之於,是否也到了反省自己用錢用人制度的時候?

社福機構普遍有保守理財的傾向,這對於善款的謹慎運用,本是面向捐款人與支持者很真誠的道德義務。然而,當儲蓄家底增加到安全範圍,經營風險從經濟層面轉移至無以為繼的人力缺口,關於風險管理的思考也應重新盤整,才是對志業的真正責任。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3 項:吳玉琴解套記者會,明明長年裸奔,何來處處不合身?

進入年度新聞的前 3 項,便皆是與勞動條件直接相關的事件了。

2017 年 3 月,「社團法人臺灣社會福利總盟」等團體偕同立委吳玉琴共同召開記者會,談〈社福團體特性與勞基法的衝突與解套〉。其主要訴求,在於:社福產業是提供「人」的服務,勞務有其特性,與現行以工廠法為框架的勞基法有衝突,宛如穿上一套不合身的鐵衣,桎梏難行。(參考:在離地獄不遠處扶傷救弱──是勞基法不合身,還是你們太任性?

出身於社福界的立委吳玉琴,在此記者會後接受媒體專訪,說出:「我們的社工現在有這麼累嗎?」的名句(參考:記者會後獨家專訪),後遭社工工會製成標語毛巾,形成新一波的抗議行動。還原現場,我不認為吳立委所言帶有惡意,然而這無惡意的提問,卻更顯出社福前輩在遠離了勞動現場之後、與勞工困境脫節的悲哀。這場記者會引起的後續效應,是基層社工工會的嚴正回應,其中 3 項訴求:「堅守工時上限」、「充實社福預算」與「傾聽勞工聲音」,在勞基法面臨更往「彈性解編」方向修惡的此時此刻,看來更顯諷刺。

立委吳玉琴。圖/@ 吳玉琴 fb

無論是吳玉琴與若干社福團體、社福總盟在年初開的這場記者會,或是前述社區大學要求適用 4 週彈性工時,或是勵馨基金會提案要求人事費用的彈性勻支,其共通點都是認為,人事費用與人事法規的缺乏彈性,是致使志業難伸、服務品質下降、社福產業面臨困境的主因,而這是不是問題癥結?恐怕基層與論者都有不同見解。

只是,一方努力要求更多的彈性,一方強烈表示再彈性下去就要在勞動現場無法生存,這樣衝突的局面,到底是期待誰出面解決呢?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2 NGO 工作者產業工會成立,搭橋之人,撐傘之人

在長達一年的籌組、醞釀、討論與徵集之後,在 2017 年年底,傳來「非營利組織工作者產業工會」終於達標發起門檻的消息,順利的話,可望於明年 1 月中正式成立,成為臺灣第一個將非營利組織工作的產業疆界做出界定與整合,同時以產業工會的型態撐開大傘的勞權團體。

談到為什麼想組織這個工會,發起人之一 C 小姐表示,其實本來主揪的那群人,早已換過一輪,但聚合的契機,應是起源於在工作現場受到的傷害。「那時候是某倡議組織有一批工作者,勞動條件很差,也是從抱怨職場不正義的對待與想要改善勞動環境開始。有很多事情很基本,但有著高尚理念的組織卻連合於勞基法都做不到,辦公室人又太少,也不可能成立企業工會,加上朋友在別的團體也有這個狀況,所以才會慢慢的開始萌生『那我們來組織一個產業工會』的想法。

圖/coolloud @ flickr, CC BY-NC-ND 2.0

但非營利組織工作者流動率高,很多人撐不下去了,就選擇離開現場,現在這批發起人,多是還想留在這個田野裡努力的人。「我們也一直在思考產業工會的定位到底是什麼?與其他工會的競合關係。」比方說,占社福組織工作者絕大多數的社工已經有動能很強的社工職業工會,有些大型非營利組織則有企業工會,各地區也有各地的產業總工會,「當然未來也很樂意與他們合作,我們想做的,大概是想把孤兒撿起來吧。我們接觸的 NGO、NPO 都很小,只要有一半的人加入,產業工會就有(勞資協商的)談判代表權,可以進行團體協約,這對那種只有 5、6 個人,甚至 3、4 個人的小組織工作者來講,等於也有了靠山。」

誠然,若深入分析臺灣非營利組織的類型,超大型機構與超微型機構大約各占一半,而兩者各有其勞動與勞動者組織的困境。能有一個團體可以同時將 2 大群工作者納入傘下,將有可能起到相當大的、對於勞動現場的改變。「最少,能做為一個吹哨者,監督這些號稱進步的團體與組織,不要太過壓迫自己的工作者。」

目前,該工會的章程草案中明定──

非營利組織,係為我國依法成立或登記,非以營利為目的,其所涉及的領域從藝術、慈善、教育、政治、公共政策、宗教、學術、環保、勞工等,且包含但不限於上述領域之社會團體、社團法人、財團法人。故本會定名為臺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

張開大傘的同時,也意味著將面對充滿異質性的會員,與隨之而來各自不同的勞動處境。關於這個挑戰,C 小姐表示:「我們也希望這個工會還有一個作用,就是讓各種不同的 NGO、NPO 之間可以彼此認識。在不同的領域工作,真的會完全不能想像對方在幹嘛,如果產業工會也可以搭起這個橋梁,那對於改善整體非營利組織的環境可能也會有幫助吧。」

目前主要的發起人,從倡議組織成員、工會會務人員到社福團體工作者都有,工會的短期計畫除了順利成立(?),「也包含對會員、同時對會員的組織做勞教。還有,我們希望能對非營利組織做更細緻的勞動環境調查,了解這個產業中正在發生的事。」

臺灣非營利組織產業工會仍在持續徵求發起人連署(1/20 日截止收件),若讀者為非營利組織工作者,可在此處下載發起人連署書,填寫之後,以下列方式擇一寄回:

掃描寄到:ngowiu@gmail.com

紙本寄到:100 臺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 1 段 60 巷 6 號 1 樓/九五聯盟收(請註明為工會資料)

NPO 年度勞動環境新聞第 1 賴清德長照功德說,我血汗過勞,你功德個屁?

2017 年 11 月 24 日,在衛福部正式啟用「長照 1966 專線」的場合,行政院長賴清德上臺致詞時表示──

⋯⋯所以我們做這個事情,照顧老人可能薪水 3 萬多元,好像不值得,工作困難條件、環境已超過忍耐程度,愛心施展有一點困難,我在這裡要勉勵第一線照服員,把它當作功德臺灣的社會理念、做善事的行為。真有碰到困難,希望衛福部也有機制解決,不要讓照服員在第一線獨自面對、獨自承擔,他只有 2 種選擇:繼續忍耐或離開工作,這樣不好,這要隨時檢討、隨時調整,讓整個制度更加周延。

這段發言,正逢勞基法修法的交鋒熱期,因此迅速起了野火燎原的效果。究其原意,閣揆並非沒有意識到目前有一個逼人只能忍耐或離開的制度存在,他也並非沒有囑咐主管機關要檢討制度。然而,這段話真正的意義──即使我們撇開那些煽動情緒的斷取其義──乃在於它完美的彰顯了「逼人忍耐」的制度是如何透過慈善與公益的呼籲而建立起來。也正因此,當逼人忍耐有了正當性(為了功德),餘下的對制度的檢討,遂只剩空虛的意涵。(參考:要照服員做功德,卻邀壽險財團賺大錢?/民間團體聯合聲明與抗議

非營利組織的勞動環境經年累月得不到解決的病灶,組織經營者滿口空話、要「夥伴」共體時艱的完美演繹,「長照功德說」5 個字固然簡化了他的發言脈絡,然而完整的讀完他的意思,卻只讓人感到更深沉而無力的悲哀。賴清德院長曾為良醫,如今見病灶而不根除,卻囑病人轉念正向思考,有此行政團隊,臺灣的勞工不需要外敵。故將本段新聞選為年度之最。

以上 10 大新聞,或有遺珠,概屬作者智識與經驗所限,還望讀者寬諒。透過這樣的呈現、訪談與整理,意在提供一遠觀的視角,以整年的大小事件綜合觀之,我們可以看到有政策角力,有對局勢做出的判斷,有現形,也有默默運作而匯聚的伏流,也有警鈴大作的時分。人從歷史中習得面對未來的方法,2018 年,我們祈願有一個什麼樣的勞動新局?


12/23 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我過勞血汗,你功德個屁」


註解:

  1. 在臺灣,非營利組織(NPO)與非政府組織(NGO)在組織與適法上,並無顯著差異,且 2 方內含多所重疊。多數的 NPO 概屬於非政府組織,也幾乎所有的 NGO 都不以營利為目的。故此,作者認為 2 者皆屬於非營利組織範疇,在本文中不戮意區分。
  2. 在現行工會法架構下,屬「同一廠場、同一事業單位或同一企業的勞工所組織的企業工會」。
  3. 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奉行國際合作聯盟於 1995 年在英國曼徹斯特所修定之合作社 7 大原則,其中有以一定比例嘉惠社員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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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周孟謙

NGO 勞動環境觀察者。非營利組織田野浸淫已久,曾從事募款與公關工作,後進入社區大學服務。曾經以為文學是自己一生道路,後來發現社會學更吸引人,轉了一個髮夾彎之後就再也回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