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前,你了解別人眼中的臺灣志工嗎?
暑假到了。偏鄉、部落、海外,各地志工團傾巢而出。
臺灣在 2001 年 1 月 4 日通過「志願服務法」,同年也是聯合國公佈的「國際志工年」。志願服務自 90 年代開始成為新的「體驗活動」,只不過時間久了,批評聲浪也開始頻傳。
無論是臺灣偏鄉、原民部落還是海外,都有大同小異的困擾。出團前志工訓練不足,主辦單位準備不足,造成受服務方必須勉為其難配合人力、調整日程;到異地「幫」小村落蓋的廁所,走了之後被村民拆掉拿來養雞,年復一年;暑期志工團資源重疊在同樣幾間學校,大家都喜歡到海外有規模的學校幫忙,追求乾淨的住宿、電力和熱水澡,沒水沒電最需要幫助的偏遠地區依舊經營困難。
服務回家後,疑惑持續漫延。志工不理解自己到底做了什麼,幫了什麼,事前不了解當地,事後不了解自己。覺得短期服務絲毫無法改變任何事,離別時的激動與感動日漸沖淡,異文化的洗禮沉沒在觀光行程中。
然而,就像任何事一樣,都是事在人為,因人而異。有些人非得見證血淋淋的貧困與殘弱,才能感受到自己擁有什麼;有些人看不見身邊的差距與辛苦,非得要出國之後才能反思在地;有些人照規定做事,一個口令一個動作,乖乖集滿時數申請推甄,志願服務志不在此;有些人舉一反三,熱情洋溢,該做的一樣不少,多做的一樣不嫌多;有些人回家後受疑惑驅使,決定去修習發展人類學、去聽講座、去做更多長期的志願服務,努力尋找答案。
我們對志工的想像是什麼?是否因為我都願意無償付出了,就不應該再要求我服務的品質?既然再怎麼尊重異地文化,也使終是個外來者,是不是就不需要跟人建立關係?如果無法幫助別人,志願服務還有意義嗎?可以單純為了讓自己長大而去做志願服務嗎?短期志工是否就一無是處?長期志工才是真正的服務?
「3 個星期有 3 個星期的做法,3 個月有 3 個月的做法,準備充足、規畫明確才是關鍵。」前泰北建華高中校長黃通鎰說。
泰國北部清萊府美賽縣滿堂村的建華高中,2002 年 5 月正式興學,從建校之初便重度依賴志工教師,如今已是泰北最具規模的綜合高中,正逐漸往自立自聘的方向發展。建華高中從一開始的短期志願教師到後期一年一聘,再加上暑期的臺灣大學生青年團,累積大量的志工接待經驗。2007 年,曾在北一女任校長 30 年的黃通鎰接掌建華高中校長,一待 7 年。
臺灣大學志工團喜歡往泰北跑,一方面因為早期孤軍後代計畫性引進臺灣辦學方式、制度、教材、人力,不僅華語相對來說較能通行,且志願服務自國合會、僑委會開始引入,由來已久;二來治安相對較好,父母相對放心,造成 7、8 月暑期志工團頻出,過去甚至發生供過於求,互相搶學生的狀況。
坊間研究志工服務與倫理的講座、課程繁多,卻鮮少有受服務的校方現身說法。NPOst 7 月專題走訪花蓮數間小學,傾聽學校的聲音,也於 7/28(四)晚間邀請到黃通鎰校長親自與社群朋友互動。
此外,我們也邀請到願景青年行動網協會(Vision YouthAction, VYA Taiwan)執行長丁元亨,與所有懷抱熱忱或困惑的青年朋友聊聊。六年級前段班的丁元亨相信「公益是一種生活習慣」,誠懇又熱情的他,透過願景青年行動網引薦臺灣青年到海外,也邀請國際青年來臺,認養國內外社區。深刻的交流持續超過 10 年,從自身的經歷到成就他人,丁元亨細膩、近距離的觀察、培訓、教育青年志工,從創業至今,累積起來的收穫與思考亦十足豐富。
我們不奢望這樣一場講座,就能回答所有的問題,但我們由衷相信,積極參與是理解的開始,悉心準備是志願的前提。在出發之前,甚至服務之後,聽聽在地的聲音與專業的建議,始能讓自己、讓世界都不斷變得更好。
2016 年 7 月 28 日,臺北社企大樓,一場志願服務的準備與省思。(報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