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社區志工事件(五)/黃盈豪(下):如何進部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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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裴大生事件經過 NPOst 專題追蹤,真相已存於各人心中。剩下的問題是:「那我們究竟該怎麼做?」此系列最後兩篇,邀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助理教授、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祕書長黃盈豪,為有志長期服務於部落的社會工作者專文解析,以部落為主體的服務究竟該抱持什麼樣的「態度」。

 

部落是一個集體」這件事很重要,任何人以協助之名不管是不是原住民,都要尊重部落這個集體。外來工作者進部落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澄清自己的動機」,尊重部落這個集體的在地組織和在地性;

第二步,是讓部落族人了解你在做什麼,透過不斷的聊天、開放參與和公開的資訊,讓大家知道你的想法和可能的計畫,也持續跟大家對話修正;

第三步,就是跟部落當朋友,好好在部落生活,外來工作者必須能在部落生活,且讓部落族人願意與你共同合作。

有了以上的步驟,過程中還有幾個提醒:

1. 團隊工作

外來工作者要「謙卑謙卑再謙卑」,不過度膨脹一己之力,用團隊工作甚至結合部落在地組織的力量一起工作。再次強調,很多部落的問題,是集體和結構的問題,不要落入用個人的方式和個人的視角來解決部落集體和結構問題。

2. 在地的力量

解決部落問題應該要從復振部落傳統文化和原有的社會機制著手,而非一昧外求他者和外來資源。如泰雅族部落就有「共食共作」的Gaga傳統,部落一起耕作、一起打獵和收穫、一起分享,親族Nian之間一起共食共享,過往的 Qutux niqan(共食團體)強調的是互助與分享,彼此互相照顧。只是現今,受到資本主義的影響,部落內各家庭有經濟差距,家族的能力也被分化,不再那麼強調「部落的孩子都是我們的孩子」。

進部落協助兒童和家庭問題,除了物資發放和個別福利服務,恢復部落原有的集體照顧機制才是核心在部落既有機制不再的狀況下,外來工作者或社福組織如何增強部落自有的功能,而非取代;如何在助人專業內,去跟部落文化對話,都是部落的工作者可以思考的方向。

3. 扮演橋樑功能

外來工作者常常掌握媒體和科技的能力,對部落和主流社會可以扮演「轉譯者」的角色,作為部落和外部社會的橋樑,協助部落取得主流社會的資源和資訊,也將部落的真實處境和需求反映出去,或為反壓迫而跟部落一起對外倡權和行動。

只是,過程需要以部落為主體,而非掌握了訊息管道和對外詮釋權就擅作主張。這次引發爭議事件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部落對於網路上的描述和負面訊息不滿,部落族人不高興部落內部的情況在網路上被亂爆和負面呈現(當然也可能是其中一個理由而已),但裴姓志工堅持自己要把真實情況反映出來,讓外人知道「這裡需要幫助」,外來工作者訴諸社會公評的部落實況在族人眼中卻是「隱私權」被侵犯。

轉譯不是掌握了權釋權和管道就可以任意妄為,媒體的使用和文字的呈現應與部落充分溝通,媒體引發的討論和效益(如負評或募資等)也要有機制回到部落共同討論、後續處理,而非掌握在個人。真的有公權力需要介入的事或超越部落集體可以處理的事,也必須連結司法、社福、教育等正式資源,並非以一己之力即可個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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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與主圖提供:愛@原鄉

 

以原住民為主體的部落工作

在傳統的泰雅部落裡,有Gaga的規範、有Nian的維繫、有傳統的智慧傳承……在傳統泰雅部落中長大的孩子可以受到祖靈的愛和部落的照顧,傳統部落裡的家庭生活所需和難題也將能由部落來協助解決……這些原本都只是要提醒部落主體性的重要。

但現實狀況是,部落的傳統組織、社會規範甚至部落的支持系統,已隨著殖民和同化的腳步而快速崩解,原鄉家庭的問題絕不是個人或單一家庭所造成。這崩解後的部落現況正需要有文化能力的社會工作專業或外部力量,來協力進行部落重整、家庭維繫和問題解決等方案,而這些作為都需要以原住民為主體的部落工作來推動。

面對這次的爭議事件,對原住民社群和部落來說,該好好討論如何更集體和共同面對當前的處境,如何在祖靈信仰、部落經濟及議會共識下,更自主的判斷和分析國家、市場與外來資源,合作壯大部落力量,並且更好的善待、運用這群外來的工作者(志工、社工或外來社福組織)

 

延伸閱讀:

原民社區志工事件(一):站在道德制高點,該怎麼把好事做對?

原民社區志工事件(二):社會行動的基本功

原民社區志工事件(三):獨家專訪「傻志工」裴大生

原民社區志工事件(四):進部落,為部落所用

 

作者介紹

黃盈豪

部落社工/災區社工實務工作者,以身為社工為榮,相信社區工作是社會工作的出路。大安溪部落共同廚房推動者,社工工會催生者,社會工作教育工作者。現職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助理教授,原住民深耕德瑪汶協會祕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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