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與氣候變遷大有關係?從個體戶到企業都能行動的減碳新招,向化石燃料產業「撤資」
文/350 臺灣 從 1997 年的《京都議定書》到 ...
文/350 臺灣 從 1997 年的《京都議定書》到 ...
本社企與報導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7 年度臺北市社會企業推廣服...
編按: 2015 年 12 月,全球包括美國在內的 195 個國家於...
本社企由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5 年度臺北市社會企業推廣服務計畫...
「自然保育協會擁有 2000 萬英畝的保護區與 60 億美元的資金,1999 年起被允許在其買下的德州自然保護區中開採石油,藉此籌措保育經費。」這個事件在《天翻地覆》中被記者 Naomi Klein 批評揭露。「自然保育協會對外聲稱,由於保護區當時是由石油公司手上買下來,他們是根據信賴保護原則,來繼續使用當初保護區獲得的石油開採許可證,並且他們會將收益運用在保育區域內的稀有動物。」
在非營利組織紛紛轉型社會企業、尋求企業CSR合作的現在,社會正義越來越向營利企業靠攏。
大型企業與非營利組織的距離該如何拿捏?營利企業的介入是否會使得非營利組織與其理念背道而馳?
但在小額捐款逐漸減少的狀況下,若沒有大型企業的資助,NPO又該如何維持營運?
2月25日,來聽聽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理事趙家緯與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執行長賴曉芬分享
在資本主義盛行的當下,非營利組織該如何在堅守理念的同時,保持永續經營
幾年以來,關於太平洋島上居民的故事,僅僅將他們描繪成受害者;一群對於氣候變遷之起因及真相束手無策的遙遠民族。新聞媒體更將他們描述為將與島國同歸於盡或成為難民的無助受害者。
為了改變這樣的說法以及集結更多當地居民的支持,350.org在太平洋發起了一項活動,讓太平洋島上居民誓言在西元2014年站出來,面對氣候變遷對於家園及海洋的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