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芝蘭
看到許多身障者對這篇文章有諸多評論,就一般人的角度會質疑「勵志」有錯嗎?但就身障者的角度來看,是我身體的不便激勵了你?還是我所做的事激勵了你?
無論被激勵的對象是一般身體、精神無恙的人,還是身障者自身,激勵這件事究竟是激勵了什麼人做了什麼事?還是成就或突顯了某些族群的優越感?這些分了好多層次的觀察與思考不能全部混在一起談,卻很片面的被解讀為消費與物化?
即使有也是跟社會發展有密切關聯與層次之分的。但為什麼身障者的勵志故事會在身障者之間掀起波瀾甚至引發反感呢?我覺得這是個非常有趣的論文題材。
這讓我想起讀過的一本談自閉症的自傳體,作者提及的「動物園」理論。(細節待查),先把我對這些討論的想法記錄下來。
這本身是很弔詭的,如果不是因為人們想聽勵志故事,Stella 也許不會走到這個講台上。因為社會不關注、國家繼續忽視,身障者的舞台將永遠被掩埋。
但是走上了舞台,要說什麼?要演什麼?決定權在身障者自身,不能說社會物化你而身障者也自甘被物化,卻要責怪給你舞台的人用社會期待綑綁你。我覺得走不出這個死胡同,是身障者在獨立思考的判斷上自我選擇被綑綁了。但是許多綑綁應該回到那裡去討論呢?
責怪那些原從公益出發展示自己的人嗎?之所以被公益等諸多社會因素拿出來被展示的人,難道不是身障者被看到、被了解的先遣部隊嗎?大家在追權益的時候,也要要求自己有同理或平等對待所有的身障者,包括失智者、失能者、甚至極重度臥床的人?不要只為了階段性任務而踩空了我們該行進的動線。
所以有學習能力的身障者在追求高等教育的平權上,不能只落入表相有書可讀,而要更深入自我思想與哲學的訓練,才不會一直在這種社會期待下打轉。
而有能力發聲的身障者更要著眼於無法為自己發聲或迫於無奈的身障者。有些人連生存活命都困難的這些人,這些現實,還存在一天,在要求平權上的言論是不是該更謹慎些?
我覺得這是個迷思,要分很多層次來說。例如,如果身障者的故事可以啓發人心是停留在:「哇,你看她好慘哦,看到她都能活下來,還有什麼活不下去的理由。」這個層次就很低,就好比我們看到猴子好聰明然後去罵自己的孩子說:真笨,猴子都比你聰明,猴子能學,你也可以。一樣的道理。
每個人對生活的要求不同,對品質有各自的標準。只陷在這個層次來標舉障礙者,久了,連消費身障者的人都看不下去。但是你能說這樣無法激勵到任何人嗎?我自己就覺得被激勵到呀,我身為極重度身障孩子得母親,我感受到了其他身障者的處境,我才會帶著孩子出來一起爭取權益。如果我什麼都接觸不到,我才會以為大家都能好好的自立生活,遇到障礙自己克服。只是媒體習慣用這種慣性報導,身障者也容易被如此誘導?
問題在你看到了什麼,你怎麼思考你看到的人事物與因為所以….,而不是別人給你看什麼,為你下結論。
又如,某個人他不以自身的障礙為恥,努力在各方面找到一席之地,甚至到哈佛劍橋拿到學位,他是如何克服這些隨時隨地的障礙,如何管理自己的時間與生活的?這個「如何」就能激勵很多人,不要看輕自己。但是對於真的不喜歡讀書,不喜歡升學,或無法在這個領域拿到好成績的人,或是先天條件就不允許他向學的人,這個勵志故事會成為負面的教材嗎?每個人從中獲得的啟發可能各不相同,如果會因為這個勵志故事而使自己更加唾棄自己,就把所有正向的、陽光的或被鼓勵的人事物全部掩蓋起來嗎?
一般人喜歡勵志故事,不是模仿故事主人翁,進而成為故事主人翁,而是這些激勵可以引導我們的自覺與思考,不同條件的人可以從他們自己的優勢興趣與喜好上得到激勵。(即使一般人現在不會成為障礙者,但人人都有機率因病因意外而成為障礙者。)
我可以說:請不要把我拿來做激勵人心的勵志故事,但我不能說:你們不要再拿所有身障者的成功範例來做勵志故事了。就好像許多藝人的被消費被物化被視之理所當然,但要社會不要消費藝人可行嗎?這樣類比有些不倫不類,但藝人甘願被消費也有選擇性,涉及到真正的消費行為,但身障者常常是基於公益的概念被消費。譬如說我們一直要大家站出來發聲,媒體要關注你也要消費你,不能反過來指責跳出來的人是為了消費行為或為了出峰頭,這有失公允呀!
但反過來說,許多單位原來只是聽到或看到身障者的發聲,想要幫忙做些事,但缺乏同理與認知,出發點是善意的,卻被說是消費身障者,他們冤不冤,社會底層還有許多等待救援的人,因為這樣的聲浪而被放棄了?政府的資源能夠及時補救嗎?我認為應該漸進式的導正並教育許多觀念,但不能連自己都糊塗,與所有願意提供舞台的人對立。
已經能自立生活也有自覺的人,他們也經歷過自覺的歷程,更需要有舞台分享出來。只是這自覺夠不夠堅強,要用什麼方式傳遞我們要傳遞的觀念,而不是一刀劃開。一分為二。漸漸觀念打開之後,一般人真的會以為你沒有三兩把刷子,只是身體殘缺就能消費嗎?沒有真正努力來的歷程,只是坐輪椅就能得到認同嗎?所有人都會因為得到了身障者的激勵而認為所有的環境都很OK了,根本不須不需再改善了?
有,仍有許多經過刻意包裝,故意欺瞞,攪亂視聽的,所以我們要檢驗的是樣板化的身障故事,包裝虛偽的身障故事……或只為非公益營利企圖的,身障者本身就要能有導正與拒絕的勇氣。我至今都認為身障者本身的努力沒有錯,而且也應該持續給予更多元更正面的鼓勵的。特別這些資源來自政府機關,而非倒退回不聞不問。
本文獲作者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photo credit: h.koppdelaney via photopin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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