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性別,無差別?」專題綜觀國內外,距離性別平權的理想社會之遠近。在現代看似進步之下,仍有多少形於外、內裡腐壞之事正持續發生?又有哪些,是女力解放的可循路徑?
「思想禁錮」為此專題的主題二,外顯的行為是表徵,展現在異性、同性,社會或自己本身,淵遠流長的思想捆鎖……
阿宏(化名)與小華(化名)在同一間身心障礙機構接受服務,兩人互有好感。家長和工作人員知道後,格外留意他們的互動,要他們保持「安全距離」。
有一天,阿宏趁工作人員不注意,帶小華到房間,直接摸了她的私密處。事後,阿宏被轉到其他服務單位,小華則留在原單位……
上述的真實案例,發生在無數服務身心障礙的機構中,熄滅燃起的「情愛」需求。身心障礙者因著生理或心理、智能、感官上的損傷,從小到大,身旁的照顧者、助人工作者經常扮演守護者角色,讓他們免於危險。
一論及「性」,性交、生育等狹義的定義往往第一個浮現,讓照顧者、工作人員退避三舍,只要一發現苗頭不對,「隔離」成為常見的處置方式。然而,身心障礙者的性需求卻不因轉頭不看,就因此消失。
性別平權的障礙盲 停留在什麼都「不可以」
上述案例中,阿宏沒有在此狀況後,學會如何與有好感的對象相處,如何建立社交關係、肢體接觸的基本知能,當他再次遇到欣賞的女性時,他很可能嘗試更秘密的交往,想方設法不被工作人員發現。至於小華,她自責不已,不知道事情為何變成這樣,認為自己害了阿宏。
當臺灣社會越發重視性別平等時,身心障礙者的性權仍停留在落後的階段。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周月清指出,儘管臺灣已施行聯合國訂定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 ),但從近年備受矚目的大型機構性侵案例可知,身心障礙者連人身的基本安全都仍受忽略,「跨障別是很多元的,也常被認為太複雜、很麻煩而避談。」
周月清認識的障礙者中,一名女性聽覺障礙者晚上幾乎都不出門,原因是「有誰跟在後面我都不知道。」還有一名女性的智能障礙者,在職場上遇到性騷擾,但卻無法清楚表達實際發生了什麼事。她說,若連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無法融入障礙者思維,在法律上提供有效的保障,更遑論其他政策能如何符合障礙者的需求。
比起要移除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貼上的標籤,周月清認為,要對身心障礙者帶來實質的助益,傾聽他們的聲音、正視他們的需求更為重要。
其中,性教育讓障礙者增能,卻因為性別平權的障礙盲,使得障礙者的性需求諱莫如深、不見天日。不是一直說著「不可以」、「不能」,對障礙者就是一種保護;而是在適切的支持之下,讓他們的「可以」成為可能,才是障礙者賦能的積極意義。
迅速「昇華」的親密關係 原因在冰山之下
目前按照政府評鑑的規定,身心障礙機構每年要辦理 4 小時的性教育課程,大部分教授的課程,偏向自我保護、性侵害防治等類議題,對於性教育的想像狹隘。
關於身心障礙者的「性」,學者 Leslie Walker-Hirsch 將障礙者的性教育設計分為 6 大類──生理構造與機能、成人自我照顧、社會技能、關係技能、賦權、社會/性權與機會,如此多元的面向,開啟對障礙者的性的想像。
心路基金會高級研發專員黃如玉,投入智能障礙者性教育 10 多年,發現,一些智能障礙者在親密關係的進展速度較一般人快,是因為在成長歷程中,沒有人跟他們談性,能接收的資訊很零碎,甚至僅從偶像劇習得,又受限於智能的理解困難或是錯解,更易於把友誼「昇華」為親密關係。
「我們的性教育卻常在教冰山上面的,而忽略下面的。」黃如玉說,顯露出來的行為是冰山上面的一角,冰山下面則是行為的本因,本因比行為更加關鍵。
她舉例說明,一些智能障礙者很容易發出交往邀請:「你可不可以做我的男朋友/女朋友?」一個人常擁有數個伴侶。經細問,才知道他們是因為看了偶像劇,也想要擁有常常一起聊天、出去玩,很親近的友伴關係,但誤以為那就是「男朋友/女朋友」,就是「愛情」。
性的議題,固然觸及人與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卻也不僅僅是牽手、親吻、愛撫、性交等肢體接觸而已。
談性是禁忌 誤學、誤解、誤判層出不窮
琳琳(化名)今年 50 歲,因為長了子宮肌瘤,因此動手術拿掉子宮。
開刀過後,她時常悶悶不樂。原本希望自己可以結婚生子,如今,這夢想永遠也無法實現了。
面對身體的劇烈變化,琳琳難以接受,成天悶悶不樂。工作人員忙著做好術後照顧,不知道、也沒有太多心力,處理琳琳情緒低落的問題。黃如玉知道後,與工作人員一起了解琳琳為什麼想結婚,才發現她的渴望是女性魅力獲得肯定。於是,工作人員從打扮著手,為她擦指甲油、穿洋裝,她的狀況也因此獲得好轉。
身心障礙者的性常被視為禁忌話題,照顧者、工作人員的擔心大過一切。在傳統框架之下,一旦走入家庭與生育階段,產檢、生產到養育子女,現行體制也皆無完善的系統、適切的支持。
產檢設備、公共場所哺乳室、尿布檯,大多不具備無障礙設施;醫療人員未受過障礙者相關的專業訓練,遇到才邊做邊摸索,甚至過程中的態度也未必友善;育兒手冊未考量視覺障礙、智能障礙者是否適用……
遙望遠方的「大魔王」,還有身心障礙女性常被賦予的受害者形象,為了避免往這些危險路徑走去,往回推算的親密關係,甚或友伴關係,身心障礙者面臨處處受限的困境,或是直接被全面禁止。
身心障礙者的生活能力,比如學吃飯、學走路等,能透過可信任、持續性的支持管道培養,然而,當性被視為禁忌話題,也就閹割了教育的空間,誤學、誤解、誤判隨著「不教」而出現,甚至衍伸出在公共場所打手槍、以為可以像牽家人一樣的牽路人的手等「偏差行為」,更加深大眾對障礙者「就是做不到」的刻板印象。
黃如玉到臺灣各地的機構輔導助人工作者,進行障礙者的性教育。在這些單位受服務的 434 名身心障礙者中,落入具偏差行為的人數佔 3% ;有部分潛在危險因素的人數佔 21% ,包括在生理、心理、人際等層面;無任何狀況的人數佔 76% 。
她認為,若是障礙者、照顧者、助人工作者都能有更具系統性、面向多元的性教育,這些落入「危險」的人數能降更低。她多年來努力的方向,是同時給予適當的支持,並且相信障礙者「可以」的潛能。
障礙者、照顧者、工作者協力 登一座「友情山」
身心障礙者談性,黃如玉強調,其自身、照顧者、助人工作者不是站在對立面,而是互相協作的夥伴關係。
她與研究性別議題的團隊推廣「友情山」概念,有系統的教導人際關係的親疏之分,從陌生人到親密關係之間,與障礙者、照顧者、工作人員一起討論,每個層級的定義、肢體接觸程度到哪裡。
障礙者因此有了更良好的人際互動,照顧者、工作人員參與在當中,更知道如何提供支持,並且在看到改變後,也更願意放手讓他們多去嘗試。
黃如玉為社工背景出身,她說,助人工作者須先了解自己對於性議題的價值觀、看法,避免用自己的價值判斷行事,要更留意所採取的行動是否符合個案所需。
教學內容須「具體、清楚、讓障礙者可理解」,並且不能僵固,要將個別化、符合其身處的環境生態,都納入考量。她舉危險求助的議題為例,課堂若只教導制式的答案──可向便利商店、警察、老師、家人等求助,但就忽略了障礙者身處的環境中,是否具有這些資源可運用。
此外,在家長最關注性議題的時刻,往往是有個案事件發生之時,可多加利用此契機,以預防危險的角度切入,但同時帶入所要傳達的觀念及知能。
從性教育做起,透過辦理個案研討、相關課程、組織成長團體、出版專業書籍、輔導其他服務單位等等,黃如玉希望讓每個擔心,漸漸轉為不擔心,一起想方法,找尋顧及安全及讓障礙者的想望並存的空間。
性是生活 性別議題無所不在
障礙者生命中的每個歷程,與你我一樣,面對著不同的情境、有不同的需求。黃如玉說,身心障礙者面對面對人生必經的階段性轉變,適應難度比日常的喝水吃飯更高,服務需要有性別的意識,提供適切的支持。
像是一名小學六年級的男性智能障礙者,雖然性器官還沒開始發育,但就先教導他洗完澡,不能再光溜溜的從浴室跑出來,也預告他身體之後會產生的變化,減緩他未來面對時,可能產生的不解與焦慮,以及除去被誤以為出現偏差行為的風險。
一名女性智能障礙者月經來了之後,工作人員口頭教導多次,但她仍一直不太會用衛生棉,「外漏」的情形被同儕取笑,工作人員也認為她的學習態度是「無要無緊(台語)」。經過對這名障礙者的了解後,黃如玉與工作人員擬定新方法,用實際動作示範如何鋪設衛生棉,每個月反覆地陪同練習;教她看懂月曆,每個月在月經來臨前,提前攜帶衛生棉在身上,建立她的「月事好習慣」。
「和性有關的層面很廣,性是親密關係,是友情,是人際互動,是生活。」黃如玉認為,日常生活處處是性需求,希望性別議題相關的政策、服務,不帶著「障礙盲」,與身心障礙者一同正視,更細膩地,找尋多元的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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