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全球企業保障人權的 10 大方向:從性別平權、勞工保障到道德投資
摘譯/黃詩惠
2011 年 6 月,聯合國理事會史無前例一致通過了「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the UN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這套指導原則為全球的工商業及政府機構訂立了具權威性的全球性標準,以此確保企業在它們的營運以及各種商務關係中尊重人權。2018 年,全球也甫慶祝了世界人權公約 70 週年,而面對新的一年,全球智庫單位「人權與企業研究所」(IHRB)與他們的合作夥伴整理了過往一年的浪潮,盤點出在 2019 開始的各種商業活動中,必須持續關注的 10 大人權議題。
1. 消弭工作場域中的性別歧視
過往一年,「#MeToo 運動」透過全球性的社群媒體運動,讓性騷擾與性侵害得以從工作場域中的「潛規則」轉變為被大眾看見並關注的公共議題。然而,職場上的性騷擾不僅發生在好萊塢名人身上,更多發生在弱勢女性們身上:農工、移工、臨時工、童工和少數族群等,她們面對性侵害時,沒有管道可以引起注意或獲得幫助。
即使企業正開始意識到,解決工作場所中的各種性別不平等問題有多重要,如何保障工作中的性別平權仍是接下來的焦點。例如:在法律框架薄弱的狀態下,跨國公司要如何解決人權與性別平等維護的責任分散問題?且根據「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企業應正視並解決那些與其產品或服務有直接關係的人所受到的人權問題。因此,#MeToo 運動再次呼籲採取行動,促進性別平等與婦女在工商活動中的權利。
2. 企業應確保工人的權利與尊嚴
世界人權宣言第 23 條提到,勞工有「同工同酬」、「獲取公正和有利的報酬」,以及「組建並加入工會」的基本權利。確保工作者的尊嚴,不是一個漂亮的名詞而已,而是一個讓工人敢於平等與雇主往來、拒絕具生命危險的任務,以及對抗騷擾與權力濫用的明確訴求。
尤其營造業更是著名的 3D 產業:骯髒(Dirty)、危險(Dangerous)、嚴苛(Difficult),人權侵犯事件在其中層出不窮。在工程被不斷分包出去的現況中,工人的薪資銳減且工時不穩,甚至常有超時過勞等的狀況。建築和木工國際組織(Building and Wood Workers’ International,BWI)將於 2019 年致力讓工人從「受害者」轉變為「改革行動者」,即透過組織工會發聲、聯合政府與企業進行計畫、制定全球框架等,制衡並達到工人權利的轉變。(參考:特輯「2018 勞工影展 X NPOst)
3. 企業應將人權捍衛者視為合作者,反對迫害
在去年 9 月聯合國發表的最新報告中,羅列了 38 個國家中,與聯合國合作的人權捍衛者遭迫害的情形。過往一年,雖有許多人透過國際發聲而得以捍衛人權,但倍增的迫害情形卻比以往更嚴峻。
致力於全球人權促進議題的挪威非營利組織(NPO)「Rafto Foundation」執行董事 Jostein Hole Kobbeltvedt 表示,面對私部門侵犯人權或不作為的行動,最重要的是要求商業領袖負起責任,特別是避免將追究企業責任的抗議者視為敵人,而應視之為重要且合法的行動者。畢竟,人權捍衛者和企業雙方都有共同的目標,那就是「改善法制」並「增加透明度」,因此,尋求這個共識點至關重要。此外,除了加強對於人權捍衛者的保護,企業更應在合作關係中改善其內部的人權問題。
4. 新興國家應重新審視,大規模的中國投資所帶來的負面人權影響
許多有發展需求但人權紀錄不佳的新興國家在過去幾年大舉向中國資金靠攏。在他們眼中,來自中國的貸款與投資不像歐美,中國在給予資源時對於被投資國的政治、社會與環境標準要求較少,因此極具吸引力。尤其自 2016 年「一帶一路」政策上路後,中國資金更大量進入各國經濟體系,在超過 70 多個國家投資數十億美元於基礎建設中,包括港口開發、道路、水路、能源與城市化。這樣的跨國投資或許讓部分國家的國內生產毛額(GDP)成長,卻導致其勞動力、人權與環境正義的倒退。
截至目前為止,馬來西亞已取消其 220 億的中國投資,馬爾地夫則剛經歷了與中國投資有關的政治動盪,巴基斯坦對其巨型的中國合作計畫與債務提高警覺,中國在緬甸資注的水壩計畫一再推遲也引起爭議。位於英國倫敦的 NPO「中國對話」執行長 Isabel Hilton 認為,上述事件顯示 2019 年是重新審視中國投資的一年,尤其有些國家已經開始意識到,中國投資對人民權利和福祉的影響。
此外,資助國所推動的規範和價值觀也是未來持續觀察的重點。例如,若中國仍持續進行高碳排的經濟模式,對全球環境正義將是巨大的挑戰。這些都會是未來持續監督中國人權影響的重點。
5. 私部門應加強保障移工權利
全球數百萬的移工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在亞洲的日本和澳洲,移工人數也在穩定成長,但移工卻是最容易受到剝削的族群。致力於促進移工權利的亞洲移民論壇(Migrant Forum in Asia)專員 William Gois 表示,許多移工的勞動條件都遠低於國際標準、生活條件差、歧視和虐待行為普遍存在,女性移工更面臨多重挑戰。
面對這些嚴峻的挑戰,許多工會卻缺乏支持,也苦無有效的申訴機制,損害工人維護自身權利的能力。為確保移工得以有尊嚴的遷徙和工作,2019 年全球必須正視移工議題,在每個環節對移工提供保護。其中,具體包括 4 點:
- 促進並倡導企業落實符合道德規範的招聘內容。
- 透過相關培訓計畫,培力公民社會組織(CSO)與私部門往來的能力。
- 倡導雇主必須依照國際勞工組織(ILO)的標準來制定招聘費用。
- 拓展相關審查機制:如「移工招聘指南」(Migrant Recruitment Advisor)線上審查平臺,讓移工得以評論自己的工作經驗、評估招聘單位,不僅了解自身權利,更能擁有線上申訴管道。
6. 免費線上企業人權評估,協助降低投資風險
近年來,各投資者也意識到,一個企業若出現人權侵犯行為,那可不僅僅是人權問題,更會對公司業績造成長足的負面影響,例如進入無止盡的訴訟、干擾甚至中斷營運等,有些企業如愛迪達(Adidas),便已將人權納入其風險管理重點,並對相關員工(包括一名董事會成員)的薪酬有所影響。
投資者如何比較並確認企業可能面臨的人權風險?2018 年新版的企業人權基準(CHRB)就是一個免費又強大的工具與標準。
CHRB 是一項免費的線上資源,它針對全球農業、服裝和資源開採行業等 101 家主要公司進行評估,評估標準包括:治理與政策、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又稱「謹慎性調查」)、補救辦法與申訴機制、人權實踐、透明度報告,以及對人權侵犯的指控之回應。企業公開的資訊越多,投資者就有越多參考標的來評估人權風險,CHRB 透過資訊公開達到透明化,協助投資者選擇低人權風險的投資標的。
7. 透過體育競賽中的商業活動作為社會橋樑,促進人權保障
2019 年,體育圈也正處於一個十字路口。英聯邦運動會聯合會(The Commonwealth Games Federation)首席執行官 David Grevemberg CBE 表示,儘管近年來全球體育選手的人權已經有很大的進展,但體育產業也面臨眾多人權挑戰。
「2030 年永續發展議程」(The 2030 Agenda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中,特別強調體育在人類發展中的貢獻,包括「促進容忍和尊重」、「在健康、教育與社會包容力方面培力婦人、年輕人與社區」等。聯合國更提及「體育自治」(autonomy of sport)理念,認為體育有其政治中立特性,體育與運動比賽應在公共生活中有著更獨特的地位,可視為社會間的橋樑,也以此培養出責任與問責制度(responsi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不過,聯合國也強調,政治中立不代表就必須自外於政治,忽視了體育能促進與保障人權的影響力。70 年代至 80 年代間,大英國協間的運動競賽就成為南非擺脫種族隔離迫害的堡壘。David Grevemberg CBE 建議,體育活動可以協助促進公益募款,青年運動會也可與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合作,並在活動中保障兒童權利;在非洲,體育活動可協助提倡性別平等並增加女性參與,甚至能透過運動來消弭族群的歷史裂痕。2019 年,將會是體育運動更積極倡議人權的一年。
8. 衝突過後,企業應與政府攜手修復社會傷痕
對於剛剛擺脫衝突的國家,例如哥倫比亞,有效促進平等的辦法就是重新恢復以往被忽略或遭違反的權利。其中,企業應努力修復並補償在過往的商業行為中對居民造成的危害;另一方面,企業也應在司法架構下,促進真相的還原、記錄與歷史保存。透過修補與面對,一起協助政府與社會走過衝突後局勢不穩的過渡期。
資深研究員 Germán Zarama 任職於「CHEER」,這是智庫機構 IHRB(Institute for Human Rights and Business)旗下的一個區域研究中心。Germán Zarama 認為,關於企業應如何在國家與社會衝突後提供有效的補救措施,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標準。即使有些企業意識到他們應設立申訴管道來改善,但這仍有賴各單位的合作,建立一個完整的補救系統,協助了解後續的需求,並盡快搭起橋樑。
9. 數位時代,企業應避免新型態貿易中的人權問題
在貿易與人權方面,不可否認的,如何擴大貿易的包容性和貿易數位化對人權帶來的影響,無疑是 2019 年必須面對的人權議題。
貿易的確提升了人們的收入、減少貧窮,但貿易也可能產生負面影響,特別那些因為工作型態轉變甚至消失而失業的人群,非常需要包容性的公共政策來協助勞工回到勞動市場。長期缺乏包容性將導致社會的整體收入減少、經濟萎縮。
而說到數位化(digitisation),由於貿易與科技的關係越來越緊密,例如不久的將來,智慧型家電將協助我們減少不必要的消費與食物浪費,但另一方面,使用者的隱私和生活中的數據也將被曝光,甚至被濫用。對此,丹麥快桅集團(Maersk) 的永續顧問 Allan Jørgensen 強調,持續投資公民社會組織進行監督與對話,對於貿易和產業鏈來說,都是維護人權重要的一部分。
10. 私部門在新興民主國家中,以國際標準施壓政府保障人權
2018 年對緬甸來說無疑是惡劣的一年,特別是緬甸的羅興亞難民與衝突地區難民。與此同時,緬甸的言論自由也大幅受限,不管是工會或民間團體都指出,緬甸的公民空間持續緊縮。而商業調查報告也顯示,緬甸投資者的信心下降、經濟持續不景氣。不過,新的「公司法」採用了更高的透明度與問責制規範,以及更多外國投資機會,儘管付諸實現仍需時間,還是為緬甸帶來曙光。
新法的出現意味著,「商業」可能是這個新民主國家改革的唯一動力,因為言論自由與人權對於當地公司與外商而言都至關重要。2019 年,緬甸商業責任中心與投資者已開始和政府展開對話,以聯合國指導原則(UN Guiding Principles)和其他國際標準為基礎,透過投資者向政府施壓,要求放寬人權限制。
2019 年,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是否會以人權侵害為由暫停緬甸的免關稅權利,值得關注。暫停現行政策可減少他國的人權問題在歐盟市場造成衝擊,也可保障 50 萬名服務業工作者的權利,但對於緬甸其他地區更廣泛的人權議題,恐沒有實質效益。
原文:TOP 10 BUSINESS & HUMAN RIGHTS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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