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只為提供可能性,而非強制的改變/NGO 工作者的日常囈語
墨西哥,恰帕斯州,聖克里斯托瓦爾。
那是個燈紅酒綠的夜晚,一如這兒無數個屬於遊客的夜晚。
「姐姐,你有沒有錢?我好餓喔。」我婉轉拒絕了小女孩販賣的手工藝品後,她覷著我,小聲的問。
「這麼晚了,你怎麼不回家吃飯呢?」我問道。
「還沒有賺到足夠的錢,所以不能回家,也不能吃飯。」她垂下了頭,很是難過。
我將桌上的下酒菜爆米花給了她。
成立 NGO 以後,還可以做什麼?
墨西哥恰帕斯州,這兒是偉大的馬雅古域,如今只剩馬雅後裔們托著灰黑而粗糙的身影,殘喘於燈火闌珊;而孩童們更是從小就得在街頭販賣零食、手工藝品、為遊客擦拭皮鞋,沒有賺到足夠的錢便無法回家。夜裡,無數的孩童們拿著各式繽紛的物件,忍著飢餓,幽晃在街上。這是個哀傷的派對。
於是,我創立了 NGO──Steps in San Cristobal,號召友朋,每週 2 日挨著攤子收集起市集的食物、以回收紙箱摺出簡易的便盒,並為孩童們準備街頭餐盒,以期為他們帶來一些溫暖。
然而,我們帶來的溫暖究竟有多少效益呢?免費提供餐盒可以解決多少他們的困境呢?──「一頓飯、一點對世界美善的希望」,除此之外,我找不到其他的字詞。我依舊肯定當時這份熱情而天真的善心,儘管這治標不治本,是徒勞的溫暖。
「總有什麼,是我們可以做的,不是嗎?」我倔強的堅持著。
是助人,還是虛榮與賣弄?
艾嵐尹,我的墨西哥友人,對我的固執和失落這麼道:「或許有的。但你真的了解他們嗎?還是你只是以你所看到的去做你認為該做的呢?你必須更了解他們、理解他們的困境、他們問題的真正根源、真正的需要,從他們的立場出發,你的幫助才有意義。否則,你的幫助就只是自得其樂的虛榮與賣弄。」
「Do the right thing or do the thing right?」(做對的事情,或是,將事情做好?)8 年前,我初入臺大商學院時,管理學的第一堂課,臺上的教授曾這麼問道。
管理的意義在於以同理的立場,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比起一頭熱的傻氣善心,我們是否更可以管理學的角度進入公益活動,從而達到真正的效益呢?
「改變」如何有意義?自己引領改變,並理解改變方向
我和我的當地夥伴們於是開始了許多村莊訪問,並透過關係與管道進入原住民社群,和他們一起生活、一起工作,以更全面的了解他們真實生活的樣貌、他們的困境、他們的難題。逐步分析之後,我們可以簡單的得出幾點──當地缺乏資源、缺乏教育、缺乏自我認同、缺乏積極改變的心態、缺乏對前景的信心、豐富的文化因未被良好保存而逐漸流失其核心意涵⋯⋯
而除了經濟、政治這 2 項我們所無能為力的環境因素,有什麼,是我們力所能及的呢?
既然我們沒有立場為對方指定改變的方向,唯有當他們真正意識到需要改變、渴望改變、願意改變,自己起身去引領改變並理解改變所將前往的方向,改變才具有意義;而幫助,從來就只是提供可能性,而非強制的改變。
我們於是將重點放在基本教育和保存文化上,並開始了這項計畫:「記得我是誰」。透過為馬雅原住民孩童製作屬於他們的故事書,紀錄並完整化逐漸流失的傳說和語言,以為他們保存文化,更結合免費的教育工作坊,以他們所共享的文化為基礎,教導他們如何閱讀與書寫,並逐步重建他們對自我文化的認同。
記得我是誰,墨西哥馬雅原住民故事書計畫
「這可以達到什麼樣的效益呢?」在我向臺灣友人熱情更新我們的資訊後,她淡淡的問道。
「有了閱讀與書寫能力後,孩子們便可以以此接觸到廣大的資訊,開啟更遼闊的視野,自己去學習、自己去成長;而文化的認同則可以提升他們對自我的信心、讓他們有所信仰,而不流於盲目的對金錢的追求。」我答。然而我們能做的卻是那樣有限,對於當地的困境與問題,諸如貧窮、童工、階層歧視、資源的被掠奪等,我們終究只能提出工具,讓他們自己去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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