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乖,就不值得被愛嗎?」那些年被安置,又被拋開的少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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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對安置機構給予建議,最該去訪問的對象是那些離開安置的兒少。」東海大學社工系教授曾華源曾經如是表達。NPOst 採訪 2 位 7 年前在同一間安置機構「非預期離院」(註)的少女,從這段歷程來理解「安置」對她們的影響、非預期離院後生活的變化,以及其中的掙扎。

晴晴(化名)和小雯(化名),2 個境遇相似的少女,自小擁有角色淡薄的父親和極度匱乏的家庭支持,同樣在「非預期」的處境下離開安置、投靠男友暫時打平生活開支、歷經膽戰心驚的親密關係、於酒店工作支應都市的嚴酷生活。回憶起過去的安置片段,2 人都有猶豫及尷尬:「真的可以講嗎?」一方面擔憂對機構形象有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對於當時的離院原因,即便多年後還懵懂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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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缺的父母,漂流的孩子

晴晴對父親的記憶是:「他把我訓練的很會跟人家借錢。爸爸失業後開始碰毒,從國小開始,常常要我去跟別人借錢,有天他拿了張名片給我,上面是安置機構的聯絡方式,他要我去看看能不能 A 到什麼好處⋯⋯」晴晴聽話前往,在國三那年進入安置,「我是機構自收的個案,當時沒有透過法定安置程序。可以不用再過有一餐沒一餐的生活,是我當時最高興的事。」

小雯的際遇則是:「爸爸沒有能力養我,從幼稚園開始住寄養家庭,年節時爸爸會託社工帶一些東西給我,但想到他把我丟出來,收到東西並不會很開心。」之後父親失聯,「社工找不到他,我也找不到他。那時的我,要去哪裡其實沒有任何想法,反正去哪裡都一樣、去哪裡都不會是一個家。」有次安置機構帶安置院生浩浩蕩蕩去夜市用餐,「旁邊剛好是一對父母及小孩,看起來很和樂。」小雯看著他們,莫名流下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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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乖」,就不值得被愛嗎?

從小「借錢」的日子過怕了,晴晴渴望積攢「自己的錢」在手邊,安置時因此選擇建教合作的高職就讀,「機構對我們幾個年紀比較大的建教生不太信任,感覺我們被歸類到『不乖』的那一群,有院生逃跑或機構發生什麼事,都會先懷疑我們。但其實我們那時就是忙打工,說真的,除了交男友跟外宿,我沒有做其他的壞事。」

在當時,「不假外宿」這樣的違規行為,若發生在「乖」的院生身上,可能被解讀為:「是不是有心事,需要一點個人的空間?」而給予關注、安撫。然而發生在晴晴身上,則比較容易出現負面的詮釋與想像,並且在責備後補上一句:「唉,反正妳到哪裡都餓不死。」當時的晴晴盡可能把這句話理解成是「很會生存或很會找資源」的「讚美」,如今想起來卻五味雜陳。

小雯在安置期間,同樣也在工作:「大家都在讀書,我卻在賺錢,從早上 9 點上班到晚上 9 點。別人起床上課,我還在睡覺;他們放學,我還在上班,回去之後常常妝都沒卸倒頭就睡,衣服也懶得洗⋯⋯」小雯因此常因未達到機構的整潔標準而和工作人員衝突。

院內規定,如果內務整潔沒改善,就會罰扣錢、不給車資,有次急著上班的小雯因為這個規定和生輔老師僵持不下,「我跟她要車資,她忙著寫紀錄,有點刻意忽略我的意味,我衝過去把紀錄搶過來撕掉,老師氣得發抖,現在想起來會覺得抱歉,老師承受了很多我們的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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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重新咀嚼當時的「叛逆」,小雯卻也提到當下複雜的心境:「我們沒有比別人乖,老師一定喜歡乖的;我們也不是最小的,因為年紀小,大家會讓你。『什麼都不是』的情況下,叛逆一下,別人好像才會花比較多時間在我身上。」

「現在想起來是很幼稚的行為,但當時會覺得『我要有立足點』、『我要有存在感』。我們去做這些事,只是為了證明『我這個人,是存在的』。」由此造就了「不想被管。你管我,我反彈,但不要不理我;我得不到愛會更難過、更生氣、做出更多令人頭痛的事」這樣的矛盾循環,「我也是到長大了才比較懂當時的自己,這是我們索求愛的方式。」

所幸當時的一位工作人員曾填補小雯渴愛的需求,「我叛逆,和這個老師大吵,老師會靜下心寫信,告訴我她的感受、她要教育我的東西,她也會講她的難過,當時看信會想:『好像妳也把我看得很重要,所以才會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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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機構的存在目的,若真回到「類家庭」的思考,或許就該討論一般家庭的小孩在成長過程中,可能也會提出各式搞怪的需求:例如也想嘗試外宿,或者也會欺騙父母。於兒少安置領域深耕 7 年的社工師方昭夫認為,安置機構可以思考的是,如果同樣的行為發生在一個「尋常的」家庭裡,我們會怎麼回應這個小孩?

若回歸生活的粗糙面,即便是學有所成的大學畢業生,孑然一身在都會裡自立,都誠屬困難。方昭夫語重心長的說:「事實上,在我們的經驗中,那些所謂『不乖』的院生在找資源、工作、社交溝通上,常常都優於聽話的『乖』小孩。」

「我們也會擔心乖小孩啊!比如念到大學還沒打工,他們身上的順從、乖巧這類特質,到了職場不一定是充分的優勢。」「乖」與「不乖」的分別,端看從機構到社會,我們如何切換格局與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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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的家庭經驗裡,衝突頻生往往導因於資源分配不均,然而「情感」、「愛」也是家中無形的資源。在資源有限的前提下,往往逼得人們以二元對立的方式來思考、區辨家庭成員的好與壞,讓資源分配變得容易,掩蓋了資源的匱乏或有限性。

「愛」這樣的資源,無法被無限制的榨取,方昭夫就表示:「我們單位最多安置到 30 個孩子,工作人員約 12 個,每個孩子都有發展依附的照顧者,比較不會有『愛被瓜分』的情形或感受。」或許,與其檢視基層工作人員是否具備「足夠的愛心」,不如討論造成愛心「不夠用」的種種結構性困境。

無法選擇的非預期離院

小雯離開安置機構的過程很倉卒,「還沒滿 18 歲就被結束安置了。那時阿公過世,我爸找到我,在院方陪同下前往阿公的告別式,後來我聽到的『說法』是──『爸爸說可以不用安置了』。」對於自己的去留,小雯覺得自己並沒有討論的空間,和父親的關係也依舊是 2 條平行線,社工幫小雯申請了補助,但父親拿走後就消失了。

「後來開始住在治安不是很好的廉價雅房,下課打工、假日也打工,一個小時 100 元,下了課才去也做不了幾個小時,一個月薪水還不到 1 萬。」洗髮精是同學家拿的、被子是老師給的,「還有以前的安置生塞錢給我,就連之前常吵架的院生也會多少打探一下我的消息,但沒有機構工作人員主動和我聯絡。」小雯後來交了男友,總算搬離陰暗的雅房,住處的安全議題暫且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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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安置機構裡服務過小雯的生輔老師認為,小雯的離開是長期的累積,「小雯住在機構裡時,因為同時在工作,一隻腳已經跨入社會,有很多參與院外活動的需求,對於機構的規定越來越難以配合,沒辦法再用對待國中生的方式來服務她。」而當時機構對於「自立生活方案」的構想及規劃都尚未成熟,「不然小雯沒辦法完全配合院規,也不一定會成為『問題』。」

若干年後,機構嘗試發展較適合這些「大女生」的另類管理,頗有進步,也因此生輔老師想到小雯時,會覺得有些可惜。

晴晴的離院則更具戲劇性:「接到我因為翹課被記過的通知,當天院長就要我收拾東西離開。一旁的生輔老師哭了,叫我去求院長,我脾氣拗,想說你要我走,我也不想待。」

晴晴表示,她是機構自收的個案,背後沒有權責單位、沒有主責社工、沒有結案流程,其角色身分就像是院方領養的小孩,「這反而讓我感覺在機構裡的位置比較尷尬。」安置機構若以父母的角色自居,或許安置雙方都更易經歷類似親子關係中的「失望」與張力,「例如,我知道他們希望我們可以走在他們預備好的道路,可是我們就是會有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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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間安置機構立案時就具有宗教背景,生輔老師提及,機構在成立之初,的確常私下討論,期待將安置生培養成宗教領袖或相關人才,並且將此未言明的「期待」呈現在活動規劃上。晴晴說:「每天都要晚禱,動輒 30、40 分鐘,週六要參與教會服事。參加一期我覺得很好,可後來每期都要參加,內容都是一樣的東西,就比較沒有意義。」

「當時的我們其實已經是小大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出去上班、工作、賺錢,也是為了自己。」晴晴說。小雯也提及:「週日一定要去教會,規定大家都要奉獻,一天的零用錢也才 20 元,硬要剝奪這部分,當然會覺得不想去。」然而,相較於其他院生,被機構自收的晴晴似乎更容易被任意安排與對待:「如果時光能夠倒流,我希望我跟其他院生一樣是經過法定安置的角色,有一個比較清楚的工作關係。」

對「家」的渴望蒙蔽親密關係陷阱,現實壓力雪上加霜

「後來我先去住朋友家,同學都知道我的狀況。因為這麼突然的轉變,學業沒有辦法順利完成,至今還是有點遺憾。」離院後的晴晴繼續打工過生活,認識男友後,搬去與男友同住。

「很多安置生遇到另一半時常會覺得:『他是我的家人』。而且掏心掏肺,只要男生說『我會娶妳』,下意識就覺得自己將要有一個穩定的家了。」然而,事情並不如她們想像得順利。小雯當時的男友不但會花她的錢,還要她當借款的保人;晴晴則是發現男友碰毒:「他還會打我,再後來變成我在養他。」

「在安置機構裡,老師往往只說:『妳不可以這樣、不可以那樣』,但我們反而更好奇。」小雯認為比較實用的建議是:「當一個人讓我相信到什麼程度的時候,我可以付出多少?」對她來說,或許該把假設的前提改變:「女孩子出去,可能會發生性行為,不要告訴她們『不可以』,而是告訴她們怎麼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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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晴則是在男友當兵後,一人收入支應不了房租,開始去酒店上班:「一開始做得不好,覺得很噁心。小時候再苦,也從來沒有這樣奉承人。」但晴晴很快就習慣了酒店的勞動,甚至做得有聲有色。

做這份工作一定會面對 2 種選擇,一是陪客人「玩」(喝酒);二是可以「賺更多」(性交易),過程中一定會有人遊說:「妳不能都一直喝啊,一直喝對身體不好。有的客人(性交易)很快啊,你做一個之後回來還可以做下一檯。」

「我的個性比較男性化,之後客人多半都知道我是比較愛喝的,所以我做到的都是『只』愛喝的,最擔心的那部分也就不存在了。」有趣的是,晴晴認為這段工作經驗對她有正面的影響:「當時老闆知道我小時候的經歷,會強迫我存錢,每個月會提撥我薪水的一部分當儲蓄,離職時才全數交給我。」

同樣在酒店待了一段時日的小雯,則一度覺得自己快要墮落:「這份工作必須『卸下所有』去跟別人陪笑,久了妳會知道自己不快樂。但我很有主見,不是別人說我是什麼就是什麼,所以後來還是選擇離開。」之後小雯在服務業發揮所長:「同樣是賺錢,現在的工作讓我快樂、有成就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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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體生活的「時間貧窮」阻礙青少年最重要的人際發展

回想過去被安置時的日子,2 人不約而同的表示「沒有自己的時間」:「每天都很緊繃的照表操課:幾點到幾點是讀書時間、幾點到幾點要晚禱、幾點到幾點吃飯、幾點到幾點把飯煮好、幾點到幾點你要洗完澡、下課後幾分鐘內要回到家⋯⋯」

小雯認為這樣的時間分配對生活影響甚鉅,許多院生開始會接二連三裝病、拒學:「下課之後是國高中生與同儕建立關係的關鍵,在學校人際關係好,上學才會開心。但是,剝奪了我們跟同學相處的時間,又規定回家後不能玩電腦,想用社群跟同學聊聊天也聊不到。朋友會覺得『算了,妳很麻煩,每次都約不到。』」

「沒有時間出去玩、在學校沒有自己歸屬的族群」,這些在大人眼中看來微不足道的小事,卻大幅影響兒少就學意願:「對那個年紀的我們來說,沒有經營好學校的人際關係,其實會很痛苦。有些院生會不願意面對而翹課,或是假裝出門,結果跑去網咖。」

對此,曾華源建議,必須讓少年「走出去」發展社會網絡:「不能只在院內發展、隔絕於外,這些觀念都在慢慢改變。」方昭夫則認為,安置期程中一定要發展孩子「自身」的需求:「他們有沒有想做的事、想過的生活?這群孩子的家庭支持系統太薄弱了,安置機構必須有能力協助他們思考、準備未來。」

在電影《珍愛人生》的原著小說中,有一段對「安置」的生動描述:「安置存在於你過去的生活和未來想要的生活之間。」安置的「目的」隱含著通往未來,然而「時間」是成本,體力、精力也是成本,在以院內活動為主軸、機構本身願景為目標的服務規劃下,青少年的能量被占據,青年前期應有的探索和準備往往被延誤。

若回到「類家」的思考,一般家庭似乎也鮮少被建議用緊湊的時程去照料孩子。在如此看似扎實的活動規劃及宗教服事下,「安置」的初衷──協助少年發展階段性任務、為進入青年前期作準備──實難顧及

「管理」與「自主」的空間,取決於機構經營者

對曾華源來說,工作人員的能量與專業性是否能發揮,端看院長或機構負責人的理念:「常常都是這個角色,影響了全盤。」晴晴和生輔老師就都提及,當時的工作人員會因院生與機構的衝突而難過,也會給予院方建議,「但沒有辦法改變什麼。」

存在於基層工作人員與院生之間的張力,似乎不該只聚焦於工作人員的問題解決能力或「脾氣控制」,因為機構整體的方針及規定,形塑了「管理」與「自主」空間的拉扯。方昭夫建議,新手若要進入安置領域,當以開放性高、尊重社工、生輔專業的單位為優先

「這樣極端的『非預期離院』案例,實務上的確存在,評鑑時無法從『結案原因』看出端倪,可能會寫:『服務對象不服管教』、『經常無法配合機構作息』等理由。」另一方面,曾華源也認為許多青少年往往具備許多特質,挑戰了機構的管理,讓工作人員相當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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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對於院方、工作人員或安置兒少,或許都不宜做個人層次的歸因,但少年卻往往是最易被個人歸因的對象。如同小雯和晴晴,在看似相似的際遇下,許多人會歸咎於「少女墮落」、「不學好」或「浪費社會資源」等因素。

也因此,少女發展親密關係、投靠男友、以肉身為資本在短時間內解決經濟困境,或許只是在走一條「阻力最小的路」,使她們的生命史呈現如此的重疊與類似。她們的困惑及感受,真實反映了 7 年前的安置困境:「當生活都圍繞著機構,或跟機構緊緊連結的時候,某種程度也是被限制住了。我要到社會闖過了之後,才會知道原來有些事情不可以、有些事情有可能。」小雯說。

晴晴則沒有太多怨言:「感恩機構給我好的環境和照顧,不用擔心三餐沒得吃。」而她們共同的盼望,還是希望這樣的「安置少女歷險記」,能夠幫助到任何一個現行必須接受安置的兒少。


註:此處使用「非預期離院」而非「非自願離院」,僅因「自願」或「非自願」的定義,實難拿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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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介紹

黨一馨

NPOst 特約記者。國小三年級信耶穌,至今深信不疑。小學浸淫於時報周刊,大學酷愛蘋果日報,對各色各類社會新聞過目不忘,喜歡文字堆疊在一起的感覺。青年前期都在溪城度過,先後就讀中文系、社工系,花太多時間談戀愛,早早生了小孩,寫了一本關於女性議題的論文,並先後於青少年領域、婚暴保護、精神醫療擔任社工。會讀書的時候忘了報考社工師,記得報考社工師時已經記不住標準答案。受二哥影響喜歡史蒂芬金的恐怖小說,關心生命中種種邊緣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