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哲生專欄【社創火炬】/尋找為社會而創業的企業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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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有關經濟生產與消費活動的學說理論,除了我們所熟悉的亞當.史密斯(國富論)思想──重視資本企業的重要地位、鼓勵企業有效利用生產因素(投入)轉換成有價產品、在交易市場上展現自己的資源轉換效率,獲取應有的利得(經營報酬),報酬與投入的比值愈高代表企業的資源使用效率愈佳,愈是優異的企業……簡言之,企業應該在既有的生產因素上,創造最大的附加價值.追求經營利潤。

在比利時,另外有一支熊彼得學派的經濟思維,強調企業創新創業精神,鼓勵企業持續尋找未被服務的市場,以新的視角看社會需求,為他們修改產品的材料、設計、製造與組織,展現創業家開創性的精神(注 1)。所以企業永遠都在創新改變,提升自己的服務範疇與經營彈性。。

兩者同樣都支持提升技術創造資源價值,相較之下,亞當.史密斯比較重視展現企業投入/產出效率,但難免在「創造高附加價值」的目標下,著重對既有市場(顧客)提供更好的服務,爭取更高的價格。熊彼得則比較傾向發掘未被服務的人群需求及服務的新方法,鼓勵企業家服務更多市場、採取更適合的技術、發展更適地適性的經營設計、創造資源更廣大的使用價值。

在熊彼得的理論中,「創業精神所突顯的不是生產因素的高回報而是企業家的高度智慧將適當資源用在需要的地方

奧地利政治經濟學家熊彼得

奧地利政治經濟學家熊彼得

社會創業:將適當資源用在需要的地方

當前以亞當.史密斯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經濟體制,確實在利潤導引企業創造力方面有相當的社會貢獻,但是,也是在以利潤為單一目標的設計下,造成企業只重視有購買力的顧客,財富則朝向企業股東不均衡的累積,以及成本最小化所激發的超越道德紅線等現象(參考社會小鋼炮系列文章)。也因此,越來越多的國家與社會組織呼籲重視被忽略的需求、彌補經濟發展後遺症的「社會經濟」,以及企業應該擁有社會目標或社會責任(CSR)的「社會體制變革」。

如果你是位殷殷期待:「為弱勢需求提供服務,為欠缺機會的群體提供自立,為受傷的環境工藝與文化提供復育」的社會關懷者,那麼,你很可能會是熊彼得的理念支持者。你會喜歡上他所提的新市場(需求),與產品、原料、技術、組織(管理)的創新,也就是永遠在尋找「將適當資源用在需要的地方」的心態。

如果再進一步,將熊彼得的創新觀念,加入社會經濟的觀念元素,熊彼得的創業家精神就會變成「社會創業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注 2),強調創新在於發掘、定義、開拓社會財富的新機會。

我們期待改變「商業創新只是為有消費力人群創造新服務」的狹隘心態,經濟既是為社會創造更好,也應該是「為更多人提供適合服務」的開拓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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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社會企業的 2 股力量

確實,社會創業的觀念在世界各地正開花蔓延,雖然不同國家的社會體制與文化價值、基礎建設與工商條件各有不同,以致在推動社會經濟的途徑與組織方法上有所差異(下篇將仔細介紹),但其精神理念大致相同──為未被服務的人群提供商業機會。

但是在推動社會創業的原動力方式上,大略可以分成:由政府或社會體制產生的「由上而下」動力,以及由民間資源智慧的自主力量產生的「由下而上」動力,兩種創業機制的樣貌截然不同。

1. 由上而下(Top-down)的社會體制支持

歐洲、加拿大、日本等社會福利或集體式資本主義國家,優厚的國家資源在經濟發展中,對於未獲得均衡成長機會的社會相對弱勢,會透過各項福利政策預算,透過 NPO、公益慈善、共生家園或社區組織等社會組織,提供彌補性質的服務。

然而,這些組織因為倚賴政府預算、民間捐贈,常會面對外界(尤其是政府)為何不善用補助、既提供基層服務又幫助他們(與自己)財務自主的疑問,而催生出如工作整合型社企(WISE)、第二勞動市場、社區經濟、城鄉支持農業(CSA)、連結型社企(solidarity SE)等多樣態的社會創業型式(相關說明待下 2 篇文章)。

這種源自於政府治理理念,並扮演主要推手「由上而下」的趨動力,在推動過程中,受限於既有社會體制的企業化,常有經營管理難以適應的困擾,一旦離開政府補助,生存力仍然大有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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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下而上(Bottom-up)的「社會市場開發」力量

另外有些國家,基層民眾不願長久等待上層或外來的助益,利用在地既有資源展現自有智慧,創造自己解決問題的生命力。

這種由基層組織或個人所激發的即時智慧、自立力量的原動力有二:

  1. 國家欠缺基礎建設與福利照顧,影響弱勢族群基本生活,激發民間求生力量,或結合國際支援成立能滿足自己需求的商業系統。多數貧窮國家屬於此類。
  2. 民間擁有能力優異的中小企業與創業者,他們對自己關注的社會問題,自信的發想甚至展現行動力。臺灣便可歸屬於此種社會類型。

既是企業經營,由下而上的基層自主社會創業,才是最能看到社會中實質需求(社會市場)的真正企業,也是最能體現社會創業、最能永續經營的自力組織。


注 1.

An entrepreneur is an innovator who implements entrepreneurial change within markets, where entrepreneurial change has five manifestations:

  1. the introduction of new/ improved good
  2. the introduction of new method of production
  3. the opening of a new market
  4. the exploitation of a new source of supply
  5. the carrying out of the new organization of any industry(Schumpeter,1934)

注 2.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encompasses the activities and processes undertaken to discover, define, and exploit opportunities in order to enhance social wealth by creating new venture or managing existing organization in an innovative manner.(Zahra,2008)

作者介紹

胡哲生/輔大教授

截至目前都是企管系老師,專攻經營策略、企業行銷與產業網路。2000 年以後,看到臺灣內部的財富不均,開始有更多的疑問;2008 年金融海嘯,從根本體悟到金融投機的貪婪與不負責任,腦中原已鬆動的企業思維徹底重新檢討。原來我們該要的是:責任企業,而非只顧賺錢的企業;服務行為,而非銷售行為;社會共榮,而非投資者獨榮;永續經營,而非掠奪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