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海外援助中發展出來的戀情,禁得起考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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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看 NGO 熱鬧的無業遊民 Claire:

很多實際執行國際人道救助工作的 NGO 工作者,在工作時常直接或間接遭到受助者強烈的愛慕(以阿北的條件相信您一定知道我在說什麼),請問該如何看待與處理這樣的情況?如何避免權力不對等的道德風險?

為什麼這樣問?因為有不少 NGO 工作者在受助國待上一段時日後最後真的戀愛、嫁娶受助對象,幸福與否不論,但我總覺得不妥,尤其是一些雙方年齡和人生閱歷差距非常大的案例。不過,無論是怎樣的結局,通常較具優勢的 NGO 工作者倒也不至於欺負嫁娶的受助對象,顯然 NGO 工作者比較具有平等觀念(這句是拍馬屁)。

轉頭都是空的褚阿北:

阿北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要先聲明:

  1. 凡事皆有例外 。
  2. 我的答案是多年在國際 NGO 望盡千帆的觀察跟建議,不是卜卦姻緣的算命仙。
  3. 世界很大,請勿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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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一:「外派員工」與「受助對象」

觀察:

這是一個起始關係不對等的戀愛。就像所有被 1950 年代迪士尼《小姐與流氓》( Lady and the Tramp)這部卡通所啟迪的戲劇性愛情,NGO 的「外派員工」無論男女,都是這部影片的女主角,是那隻富裕家庭所養的美國可卡犬「小姐 」(Lady),而受助對象無論性別,一律是劇中的男主角,流浪狗「流氓」 (Tramp)。

在劇中,「流氓」幫助原本不食人間煙火的「小姐」看到外面的世界,因此贏得芳心,「小姐」帶著自由慣了的「流氓」回家後,讓他喜歡上家庭生活,並且成為一個好父親。

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流氓」在危險的街頭很吃得開,一旦被帶離原本的生活環境,被安置到「小姐」的生活環境時,「流氓」的粗鄙卻常常會被「小姐」周邊的親朋好友嫌棄,「小姐」也可能因為「流氓」適應不良,而覺得「流氓」成了一個遊手好閒、不圖上進的無賴,整天只想著要回到街頭去過著流浪生活,但「小姐」覺得已經有孩子了,怎麼可以這樣呢?

結局通常是以悲劇收場。

建議:

如果「小姐」真的愛「流氓」,想要共度餘生,請「小姐」下定決心,做好一輩子不要強迫「流氓」離開街頭的打算。如果「小姐」沒有打算長久留在「流氓」的地盤,這場戀愛的下場不會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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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二:「外派員工」與「在地員工」

觀察:

雖然這個類型中的主角,差別不像《小姐與流氓》這麼懸殊,但也絕對不是公平的關係。「同工不同酬」(參考:外派 NGO 工作者,到底該不該有「艱苦加給」?),原本就是國際 NGO 同時有「外派員工」與「在地員工」時產生衝突緊張的來源,如果談戀愛了,這個在地員工很容易就會在其他在地員工裡被孤立,就算不會被當成愛慕虛榮的「掏金客」,貪圖當地員工可望而不可及的生活條件(豪華公寓、配車、高薪等),或是被懷疑真正目的是要欺騙感情,圖一個移民外國、取得外國護照,鹹魚翻身變成人生勝利組的機會,最不惡毒的情況,也會被認為是吃裡扒外。

在這種情形下,除非雙方或其中一方離開組織另外發展,否則很容易造成組織內部的不和諧,或是交往關係被放在放大鏡下檢視,最後因為壓力過大無疾而終。

建議:

為了彼此的幸福,請找到一個雙方都沒有優勢的第三地中立國,一個雙方都可以成為「外派員工」角色的地方,開始立足點公平的新生活。千萬不要在兩方的故鄉之間展開選擇的拉鋸戰,因為無論選擇了其中哪一方的家,對另外一方都極不公平,這樣的關係也無法平等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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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三:「外派員工」與「外派員工」

觀察:

以海外志工團體來說,無論是美國的 Peace Corps 還是日本的 JICA,都會看到很多日久生情的年輕海外志工,因為已婚的比率只有 10% 左右,所以單身者在外派工作的過程當中自然配對,甚至走入婚姻,包括我自己的親人當中也有這樣的例子。

只是,當彼此在陌生而辛苦的環境中相依為命 2、3 年的任務結束之後,手牽手回到「現實生活」中,這時候,原先以為根本天造地設的比翼鳥,往往會驚訝的看到彼此價值觀天差地別的地方。

「你什麼時候變成宗教虔誠的保守派?以前也是這樣嗎?」

「我們已經不在非洲了,有必要堅持連小孩都只能穿二手衣嗎?」

「雖然四海一家、互相幫助是沒錯,但這是我們兩個人的家耶,可不可以不要常常讓那些志工朋友動不動就來我們家住個十天半個月?不但要我們供吃住,還要一天 24 小時跟我們黏在一起。我們現在已經結婚,也已經不是海外志工了,我一個人賺錢要養我們兩個已經很辛苦了,你知不知道?而且我明天還要早起上班,你們晚上打電動能戴耳機嗎?」

這個時候,對方並不會覺得他錯了,只會覺得你變了,再也不是當時認識的那個人,於是兩個人漸行漸遠,終至形同陌路。

建議:

離開外派地點之前,就要想清楚兩個人一旦離開,回到原本的生活軌道以後,按照對方的價值觀、行為模式,是不是仍然適合一起生活,或者對方只是「在對的時候出現的那個對的人」,但時空移轉、事過境遷之後,並不彼此合適。如果這樣的話,還不如早早分道揚鑣。

作者介紹

褚士瑩

褚士瑩,資深 NGO 工作者阿北,年近沒有半百,打交道的公益組織超過百餘,喜歡胡搞,語不驚人死不休,從來不怕吵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