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昇佑:實踐者必須果斷選擇自身價值/回應「在針尖上起舞:社會企業的概念與現實」
編按:
7 月初,王品集團創辦人戴勝益的「益品書屋」開幕,因自稱為社會企業,引起各界對社會企業的定義討論,其中包括好食機農食整合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謝昇佑的一篇 9000 字長文,NPOst 將其結論摘錄為<戴董,別再誤會社會企業了!>一文。
上週,作為對此文的回應,NPOst 專欄作者余孟勳對社會企業做了詳實的討論,成為<在針尖上起舞:社會企業的概念與現實>一文,引起廣大迴響。文中爬梳了歐美社會企業概念的延革與轉變,以及臺灣在地化發展的脈絡,同時也整理了近年對社會企業的各種論述,極其詳盡。
文章發布後,謝昇佑再度收束這樣的討論,在臉書上從實務面來回應此文,以一個實踐者的角度,作為此系列討論階段性的完整結語。本文即為其修改原臉書發文後,NPOst 編輯刊登。
文/好食機農食整合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 謝昇佑
見林?見樹?
余孟勳的<在針尖上起舞:社會企業的概念與現實>完整梳理了社會企業概念在歐美以及臺灣發展的歷史系譜,是我目前看到中文大眾討論的文章裡,梳理社會企業知識系譜最完整的討論。對於要了解、討論社會企業概念各種理路的朋友,此文絕對是很好的起點。
文中提到了我對社會企業的看法,余兄也對我的論述下了注解,所以我就借題發揮,回應一下。不過,我不打算繼續在概念上論辯,一來,我的意見之前已撰文發表,至今沒有太大的改變;二來,余兄該文的主要貢獻是在有限的篇幅內,提供一幅概覽社會企業概念系譜的全景。而我之前的論述則是獨鍾特定社會企業的價值,徹底為我相信的價值辯護。一個見林,一個見樹,「見林者」跟「見樹者」,沒法、也必要在概念上爭辯誰人所見為木。
因此,我打算從另一個角度回應「見樹者」與「見林者」身心狀態的差異,也就是,試著從作為一個社會企業實踐者的角色,在余兄理出的社會企業知識系統之「理論理性」外,勾勒一位實踐者所需要的另一種「實踐理性」的身心狀態。
實踐者的「孤注一擲」
文中一段寫到對我堅持「社會企業是『對團結經濟的召喚』而排除其他觀點,雖然提醒了社會大眾較不熟悉的、關於社會團結的思考,事實上更像是個人對烏托邦理想的濃厚鄉愁。」如果說,此段文字是「批評」我論斷「何謂社會企業」的「眼光狹隘」(當然,余兄沒有用這樣的修辭,是我自己揶揄自己講的),在特定的意義下,我卻是欣然接受的。而且,我恰恰認為,對於一個實踐者而言,所需要的正是這種「相信一個方向」的實踐理性,它是行動者不可少的「孤注一擲」的信念與勇氣。
完全不否認,我對社會企業的定義有相當濃厚的個人堅持,若說是我個人的「鄉愁」,我也不會反駁。但或許這正是實踐者與研究者的根本差異。研究者之所以能夠後設描述各種社會企業理路的差異,正來自於每個實踐者在各自對社會企業理念的堅持方向中,突圍前進。知識系譜的討論需要多元,廣納各種見解並梳理之間的關係,但對於實踐者來說(特別是開創時刻的實踐者),則是需要果斷的選擇自己所相信的價值,排除其他方向,集中資源往一個方向走。
因此,做為實踐者的我,不會阻止、排除(也不可能阻止和排除)各種向度的社會企業概念解釋,也同意各種對於社會企業的不同詮釋之實踐嘗試都具有歷史意義,但我絕對不會說,自己認同各種對於社會企業理念的詮釋,也不會避諱在不同價值者面前提出我不一樣的看法。並且我認為,一個實踐者「同時相信每種理念都是對的」是荒謬的。如果一個行動者在實踐層面上說他同時相信各種不同社會企業的定義,若非應付社交的場面話、呼嚨用的話術;要不就是自己有無限資源可以同時進行各種社會實驗;再不然就是自己還想不清楚,拿不定主意。
套一句我常講的玩笑話:「社會企業研究者和實踐者最大的差異是,前者在理念上分析社會企業,後者是拿自己的生命和金錢出來輸贏。」這並非表示後者比較偉大或因此具有更高的發言權,而是說,作為一個實踐者,最重要的問題已經不是理解甲說、乙說、丙說,而是你自己相信什麼,你自己怎麼說,從而你自己心甘情願為這樣的理念和價值奮鬥乃至犧牲。這是實踐者更需要的是實踐理性,沒有實踐理性,終將裹足不前、困在理論理性的迷霧中,甚至成為無法行動的相對論者或懷疑論者。
實踐者必要與不必要的「眼光狹隘」
至於這算不算眼光狹隘?我的看法是,從實踐的角度來看,專注力是必要的,若因專注而限制所見的幅度,絕對是值得肯定且必要的態度。但是,實踐者若因此不敞開心胸聽各種不同的講法以充實或修正自己所相信之價值的內涵,那樣的狹隘就萬萬不可了。
換言之,實踐者的眼光狹隘必須是「六經註我」的狹隘,也就是,必須知道各家之言,但終究要能回到你自身的實踐道路上,而不是不聽各家之言那種閉門造車的狹隘。至於「我註六經」的那種寬況,就留給研究者了,這也是研究者與實踐者的合作之道,疲於應付日常瑣事的實踐者,著實也需要研究者那種「我註六經」的廣闊論述,為我們開啟便於觀看的世界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