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無償來幫忙的人,不應該要求品質嗎?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每週六晚上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剛進非營利組織工作的菜鳥新鮮人:
我的非營利組織因為有國外計畫,經常需要翻譯志工幫忙,翻譯國外相關新聞。剛開始,我都會請那些主動來應徵翻譯志工的人先試譯一、兩段,覺得翻譯通順才會繼續請他們幫忙。但有的志工竟然很不能接受,說他們已經是自願、好意來幫忙了,為什麼我們還出「考題」想「測驗」他們?
最頭痛的是,連我的主管也跟我說,他們已經是好心來幫忙了,不要表現得好像不信任別人。我覺得有點錯亂,難道是我太過分嗎?可是有些志工譯出來的真的不能用。請問阿北,我該怎麼跟志工和主管溝通?
最討厭志工光環的褚阿北:
不拿錢的未必就是好人,真的想做的話,不管怎樣都會做到好啦!(忿忿)
不拿錢的,一定是好人?
很多人以為,「好人」、「不拿錢」是做 NGO 工作的首要條件,但我完全反對這種說法。
好人,不是做人的基本條件嗎?世界上大多數的笨人也都是好人啊!好人干 NGO 什麼事?
翻譯,就是要能夠把文字透過兩種語言完美掌握,跟有拿錢、沒拿錢什麼關係?你主管根本腦子有問題吧!(脾氣差)
我時常在 NGO 的訓練中,強調「不拿錢的志工」絕對不能當作組織長期發展的主要人力來源,我會用一個經典的例子讓 NGO 工作者進行辯論,雖然這例子極端,但在現實生活中卻是會真實發生──
「一位沒有醫療專業執照的志工,跟隨醫療團到國外偏鄉義診,免費為當地孩童注射疫苗,但志工因為缺乏專業知識,不知道疫苗在運輸過程中,如果沒有保持定溫,就會因為保存不當而變質,產生毒素。疫苗因此在注射後造成多位孩童不幸死亡,請問這位醫療志工是否應該以過失殺人罪處分,在當地坐牢?」
這個暗黑的案例,通常會引起許多激烈的討論,但討論到最後,無論正方或反方,都看到一個不爭的事實──這位醫療志工是否有法律責任,跟他有沒有領錢、是不是志工一點關係也沒有,只跟能不能把這件事做對有關。
如果我問你:「在工作中,選擇做喜歡的事,或把不喜歡的事做好,哪一個重要?」如果你的回答是「當然是做喜歡的事!」那麼很抱歉,無論在哪一個職場,是無給制的志工還是有給制的員工,無論能力多強,你都會是老闆心目中很爛的一員。
我有個非營利界的老朋友是某環境領域 NGO 的執行長,總是求才若渴,但當我介紹一位我們共同認識的出版社主編給他時,他卻毫不考慮就拒絕了。我當時非常吃驚,但他接下來說的一段話我卻極為贊同:
「有些人在私人企業是很好的員工,但是到了 NGO 以後卻再也不會是好員工,你知道為什麼嗎?」我搖搖頭。
「因為這樣的人,認為在企業,是為了五斗米折腰,所以無論老闆要他做什麼,他都會去做。但是到了 NGO,他覺得自己是為了夢想才進來的,所以就只挑想做、喜歡做的事來做,也因此變成了不好的員工。」
我知道自己會繼續在 NGO 領域工作,這樣的信念,並不是來自於我知道自己可以做得比別人更好,而是因為當大多數人可能會放棄的時候,我會繼續抱著「非做不可」的心態走下去。
簡單來說,就是「紀律」。
很多人把為 NGO 工作當成一種夢想,但他們搞錯了。夢想其實不是做「想做的那件事」或是「沒錢賺的那件事」,而是生命本質強烈呼喚著你「非做不可的那件事」。
只靠「喜歡」來做一份工作是不會長久的,無論多麼好的工作都一樣,不能靠「喜歡」來做選擇。這件事只有你能做,而且非做不可,那才是你長久的職涯。要說喜歡,喜歡吃麵包,可能比喜歡一份工作更實在、更長久。
只想著自己喜歡、不喜歡,有領錢、沒有領錢,而沒有「非做不可」的紀律,這樣的人,無論當員工或是當志工,都不會及格。
志工的光環不存在:非做不可的事,是不管怎樣都要做到好的事
回頭想一想醫療志工的例子。如果你是偏鄉孩童的家長,家境非常窮困,你會選擇讓孩子冒著生命危險,選擇免費讓不合格的醫療志工施打來路不明的疫苗,還是願意付錢掏腰包,到私人醫院去接受安全的疫苗接種?
這是為什麼,有次一位新進的 NGO 領域晚輩,興奮的問我:「我今天去綠色和平面試,很驚訝的發現這不是一份單純領薪水的工作,而是一份讓你做喜歡的事,卻恰好有付你錢的工作!你當初也有過這樣的震撼嗎?」
雖然我可以感受到他激動的心情,但我只是淡淡的說:「沒有。」
實際上,在 NGO 工作之後,我強迫自己養成一個過去在企業工作時所沒有的習慣,那就是請一位兼職經紀人幫我處理相關工作,包括所有的進出帳目。我自己一概不過問,包括這個 NPOst 的專欄在內。
並不是因為我大牌,或是真的忙到無法自行處理,而是因為我知道自己只是凡人,我的心也很容易受到現實因素左右。如果可以的話,我只想考慮這份工作值不值得做、可不可以做好,而不需要知道這份我想做的工作有沒有付我錢,或是了付多少錢,這樣才可以專心做好「非做不可」的那件事。
因為每一個任務,無論是一篇專欄或一個多年的發展計畫,我期許自己一旦決定做了就要全力以赴,不會因為多付錢的就認真多做一點,少付錢或沒付錢的就少做一點,或是喜歡的多做一點,不喜歡的少做一點。
如果帶著任性面對工作任務,不但事情無法做好,慢慢的也會變成一個自己不喜歡的人,背離了當初要在非營利組織發展領域工作的初衷。
無論是「志工的光環」還是「免錢的就好」,都是一種致命的誤導,能不能夠把事情做到最好,才是值得 NGO 追求的目標。
至於,該怎麼跟主管和志工說呢?
管理不只是技術,也是一種藝術,很多時候,NGO 因為不需要面對私人企業的競爭,所以在管理技術上會出現不合理的地方,比如說,企業就絕對不會把「好人」作為雇用或解雇的先決條件,也不會把「好人」看得比「專業能力」更重要,你的主管似乎也犯了這個錯誤。
阿北教你一個小技巧吧!這種時候只需要告訴志工,試譯通過的話可以擔任志工,但如果無法通過的話,組織會支付每字 0.5 元的翻譯費,謝謝志工的時間和精力。
怕主管說話嗎?告訴他,這可是個試金石。如果哪個志工真的程度不好又對組織沒認同,還真的敢拿稿費,那就絕對不是你們需要的志工。花一點小錢消災,認識一個可能會帶來災難的志工,我覺得很值得。(結案)
話說回來,NPOst 這半年來到底有沒有付我稿費呢?(陷入焦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