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世界展望會應如何處理同志議題危機?
編按:
NPOst 邀請資深國際 NGO 工作者褚士瑩阿北隔空問診(大誤),回答關於非營利工作領域的問題。無論你是志工、NPO/NGO 工作者、捐款人、有志投身公益者,都可以來填表單問問題喔!褚阿北每週將抽出 1-3 個不等的問題來回答,現在就來舉手發問吧!
憂心忡忡的非營利組織工作者: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臺灣世界展望會針對近日網路頻傳反同婚議題,發表了一則澄清聲明,其中第三點強調會中「不曾因為工作人員的婚姻狀況或性傾向而影響其任用及升遷。」結果,政大社工所的王增勇老師即發表文章回應(參考:政大社工所所長王增勇:那一年,我因為同志身分被迫請辭世展會董事)。世界展望會也立刻在其官網新聞稿中回應:
但即使如此,也沒有辦法減少許多支持者對於世界展望會的失望,作為一個 NGO,當道歉也沒有用的時候,該如何危機處理?
也很關心性別平權的褚阿北:
針對這個問題,我詢問幾位在臺灣世界展望會朋友的個人意見,聽到 3 種說法,他們的發言都只代表自己的觀點,而非代表組織。
有一個朋友認為,評斷一個組織要看重點──
我不知會內怎麼處理,但看世展會有沒有因為弱勢小孩是同志而歧視不資助,不是比較重要嗎?我在工作上,確實看到世展會並沒有因為索馬利亞的小朋友是穆斯林而把他們排除在外、見死不救,所以要看重要的。
第一種說法是:對世展會來說,資助計畫才是「重要的」、應該受到檢視的重點,內部的人事則是「不重要的」。
另一個非基督徒的世展會員工,他的看法是──
如果問我基督教有沒有反同志的,當然是有的。問我世展會有沒有基督教的包袱,當然是有的。像我自己是非基督徒,不論能力多強,就是不可能升到中、高階主管,做到死都是,這就是有宗教包袱的 NGO 的現實。但是,限制當然是有,可針對同志問題,作為員工,我確定臺灣世展會內對於是否支持同婚這件事,完全根據個人的自由意志,所以我覺得不能把世展會看作支持反同志的基督教會。
這是第二種說法:臺灣世展會雖然是本著基督教精神的 NGO,但是並沒有也不會跟著反同志的基督教團體搖旗吶喊。
另一個朋友則說,歧視的存在,只是反映社會現實──
這個世界強國歧視弱國,強者歧視弱者,富人歧視窮人,本來就是殘酷的現實,雖然每個人都有身為人的權利,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相愛的人也應當有結婚的權利,卻沒有義務要彼此喜歡,無論是不是同志、黑人、女人,一定都有不喜歡你的人,歧視到處存在,世展會只是世界的一部分而已,就像一家公司一樣,大家的道德標準有必要那麼高嗎?
照這第三個說法,世展會只是社會的縮影,不應該被放大鏡檢視,或用更高的標準要求。
這三種說法都各自有其道理,就像世展會的聲明跟道歉一樣,但為什麼這些有道理的說法,卻無法在第一時間讓這個危機消除呢?
如果販賣的是善心,「結果」跟「過程」就同樣重要
布雷克.麥考斯基(Blake Mycoskie)創辦的 TOMS 社會企業,企業模式建立在「賣一捐一」(One for One),強調每賣一雙鞋,就會透過下屬的基金會捐一雙給沒鞋穿的小孩,至今在超過 70 個國家已送出 6000 萬雙鞋,因此變成「做生意也要做公益」的社會企業範例。
假設TOMS基金會捐鞋子給非洲索馬利亞的伊斯蘭民眾,但是傳出在以天主教徒為大宗的衣索比亞製鞋工廠,卻有工廠作業員因為是伊斯蘭而被解雇,你覺得這對於支持 TOMS 的消費者來說,會不會是一個問題?TOMS 應該要怎麼做危機處理?一直強調有送很多鞋子給伊斯蘭民眾,這樣有用嗎?
這個例子雖然極端,但意思相差無幾。當「善心」是你的核心產品時,無論是TOMS 生產的鞋子,還是世展會的資助計畫,就不能告訴「消費者」他們只能看捐鞋子、贊助學童的數量來評斷,而不准看過程或內部管理,是否也同樣符合正義原則。
如果沒有這麼想,就請用行動來證明
美國世展會的 CEO 在 2014 年 3 月 24 日宣布,世展會願意雇用有正式登記為同性伴侶的基督徒,但短短 2 天之後,就在福音教會的巨大壓力下收回成命,因為這些保守的基督教贊助人揚言要抽離對世展會的鉅額金錢贊助。這個峰迴路轉的事件,直到將近 3 年後的今天,仍然在支持同志平權運動者心目中,對世展會的聲譽帶來很大的傷害。
美國世展會的立場,並不能完全解釋臺灣世展會,因為美國世展會是以「基督教會」登記的,臺灣世展會則是「非營利組織」,結構上不同,而且世展會在不同國家對於支持同志的立場也不同,比如世展會在澳洲跟加拿大的分會,就公開支持同志平權。
所以臺灣世展會的立場是什麼呢?世展會在聲明中說「8 年前臺灣社會對性傾向議題尚較保守之環境下,請王教授辭去董事,至今仍感抱歉。本會先前聲明中謂其員工之任用升遷,及其服務之對象選擇不受性向影響,的確屬實,可受檢驗。」
如果臺灣世展會確實相信聲明裡說的每一句話,對於 8 年前的決定也感到後悔,那麼最好的危機處理就是用行動證明。冒著被拒絕的打算,當面邀請王增勇教授再次任職臺灣世展會董事。
NGO 應該跟食品一樣,誠實標示宗教成分及含量
在 NGO 的組成當中,不可否認也包括為數眾多的「宗教財團法人基金會」以及「寺廟、宮、教會等宗教組織」。以一項 2000 年發表的研究為例,光是後者宗教組織,就占了總制度途徑的 33.2%,換句話說,臺灣確實有許多NGO本身就是宗教團體,或帶著強烈宗教背景,因此看待這些 NGO 所推出的「商品」時,必須記得宗教組織有不同的標準,不能用普世的正義價值來看,比如「同志」問題,或是用純科學理性的標準來檢視「放生」問題。
意識形態跟宗教信仰的包袱,當然會成為 NGO 的行動限制,就像政府主導的非營利組織,也會有特定的行動限制,一旦斷交就終止進行的傳染病防治計畫,這種前功盡棄的政策,都不是可以用常識來理解的。
如同美國世展會可以被福音教會決定政策,就可以看出在這個食物鏈關係下,美國世展會的行動限制底線在哪裡。很多時候,這些組織自己也無法清楚說明,並不是不願意,而是確實不知道自己心目中所珍視的「宗教價值」,其實很多時候也是組織發展的「宗教包袱」。
世展會在全世界就是典型以「宗教原則」帶領的 NGO,臺灣的世展會是一個用「基督教的宗教原則」作為基本方向的「宗教財團法人基金會」,雖然跟教會的「宗教組織」不同,但也跟非宗教的 NGO 有絕對不同的價值觀,所以一般人必須有足夠的知識,分辨自己支持的究竟是「打著宗教之名進行歧視與迫害的 NGO」,還是一個貫徹信仰的「宗教組織」。在支持一個有宗教背景的 NGO 之前,請理解宗教團體一定有不得已的包袱。
當然,讓民眾能夠一眼辨識,也是宗教團體主導的 NGO 應該要盡的責任,就像食品外包裝要有清楚的成分標示,NGO 當然也要清楚標示,不能平時為了募款方便隱藏身分。有些國際組織到了臺灣,就像部分進口食品一樣,明明國外廠商清楚標示,進口後卻「用中文貼紙遮住」,等到價值觀出現無法彌補的裂痕時,才讓多年的支持者突然有「上當受騙」的感覺,這是最笨的經營策略。
我願意相信,在這個事件當中,每個人都是充滿善意的好人,可惜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是善意的石頭鋪成的。如何處理危機,不只做對的事,還能把對的事做好,就是對 NGO 與工作者的好人們最大的考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