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長,給問嗎?」活動現場】NPO 人最需具備的能力:與公民對話

活動名稱:信任,讓好事長出力量 Forging Trust/2017 NPOst 年會

日期:10/20(五)

時間:13:00-18:30

地點:臺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 101 廳(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 2 號)

主辦單位:ADCT 社團法人台灣數位文化協會

 

NPOst 年會今年以「信任,讓好事長出力量」為主題開展。其中,NPOst 更首度以新的交流模式開創「新手 NPO 職涯進擊之路:執行長,給問嗎?」互動講座。3 位不同領域的非營利工作組織執行長/長官親臨會場,分別是──姚雨靜(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紀惠容(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以及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兼執行長),在場來賓以手機掃描 QR Code、登上可匿名發問平臺、向主持人褚士瑩遞交問題,由褚士瑩統整過後於臺上向 3 位發問並邀請回答。

現場的交流氣氛相當活絡,匿名而直接的對話模式也大大增進了交流。討論的問題從 NPO/NGO 工作者的技能培養、管理者的自我精進,到社會工作者的勞動權益,以及公益組織工作者的培力課程開創等,一一擺上檯面。NPOst 以來賓發問問題為區隔,重現年會當天的景況,也將未竟的議題留待於此,期待有朝一日「議題」不再是「問題」,而能長出力量成為「指引」。

攝影/Jason Yeh

Q:請問 3 位執行長,如何照顧組織內部的員工?

李根政作為地球公民基金會的董事長兼執行長,帶領員工從事倡議性工作,常因外在的社會問題太過巨大,倡議成效短時間難以見長,使得許多工作夥伴身心俱疲、悲傷、無力甚至憤怒,李根政認為,身為管理者必須要和工作夥伴「一起想辦法」,「要跟員工討論、對話,一起找出路,不單是『我照顧他』。」

李根政。攝影/Jason Yeh

而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則舉其工作組織的實際案例來說明。勵馨基金會除了提供每一位工作者一年一次的公假進行健康檢查、補貼 1500 元,每年也提供一天的旅遊假,亦補助 1500 元。此外,紀惠容強調勵馨也重視員工的心理健康,「許多人往往帶著過去的生命創傷從事助人工作,他其實是想要解決自己的問題。」於是,勵馨基金會也提供心靈層面的支持,必要時,勵馨將支付員工向外尋求心理諮商的費用,並且在每一區基金會編制 1-2 位靈性關懷師,紀惠容深信,唯有員工的心理得到健全的照護,才能有效的助人。

現任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的姚雨靜過去在民間社福組織從事助人工作,她提到,即便公務人員的薪資與升遷機制相對完善,「但工作量一樣很驚人。」身為公部門的管理階層,姚雨靜談到,她必須時常檢視員工的工作量分配是否合理,適時的調節不合規範的工時與工作分配。

姚雨靜。攝影/Jason Yeh

Q:如果要在 NPO 中將工作做好,需要具備怎樣的能力?

面對這個提問,李根政熟稔的提出 5 項 NPO/NGO 工作者的必備「能力」。

首先,必須有「取捨」的能力。議題工作者往往在奮力強求與放手之間掙扎、在現實與理想之間不斷拔河,如果不能評估效益、即時取捨,不一定能有效的達到社會運動的目的,組織工作者並非超人,李根政鼓勵:「放手的時候要承認能力有限。」第 2 項能力是學習「傾聽」,必須要能夠與他人討論、接納異己、調和矛盾,並且要有耐心,「畢竟每天都面對著悲傷與憤怒」。

第 3,時刻向著目標,但過程保持「彈性」,倡議工作並非一股腦兒往前衝,時時檢視當下的行動,培養遠見。第 4,必須能「身心平衡」,在組織中工作,仍然得面對個人問題,工作者得不斷確認個人目標與組織的理想是否吻合,這樣一來,工作才能長久。最後,李根政表示,每一件事情都有其困難,如何看待困難與挫折,決定了工作者解決問題的能量,「最重要的是不能把社會運動當作苦差事,要挑戰自己,藉此得到滿足與樂趣。」他說,倡議可以不只是一件純粹利他的行動,也能利己。

紀惠容也認為,NPO/NGO 勢必不是單打獨鬥,工作者一定要具備「溝通」能力,以及「團隊合作」的能力,面對問題要能願意挑戰,而面對自己一個人沒辦法解決的事情,「要學會求助。」此外,紀惠容提醒,若工作者企圖成為組織領導者,則要有「很多把刷子」,必須具備「跨領域」的專業能力。

紀惠容。攝影/Jason Yeh

姚雨靜則認為,NPO/NGO 工作者天天得面對接踵而至的問題,並且必須積極的解決,此時,工作者必須有強烈的「興趣」去解決各式各樣的問題,「要記得一件事:所有的問題都沒有單一、標準的解決方式,不要覺得『是不是做錯了?』因為根本沒有正確答案。」姚雨靜的想法與年會講者法茲雷爵士(Sir Fazle)如出一轍(參考:賦權貧困者之前,先賦權給工作者/世界前 50 大領袖 Sir Fazle 來臺報導):「我們允許犯錯、讓每個人都有機會犯錯,只要他們能夠從錯誤中學習。」在這麼多可能的解方、選項當中,工作者必須能與不同的專業接觸與學習,化解問題。另外,同時擁有民間與政府工作經驗的姚雨靜強調,NPO/NGO 工作者還要有「異位思考」的能力,藉此透徹的了解各方的思維,盡可能達成共識。最後,姚雨靜提醒,不要一味、盲目的迷信新的事物,原有的方式與基礎的事情永遠有它的價值,不適用的方法也不必急著追求。

法茲雷爵士。攝影/Jason Yeh

Q:自己都快要餓死,還是想要幫助別人怎麼辦?

李根政與紀惠容對於這個提問的看法略同,他們認為,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有能力幫助他人,想要幫助人的人,任何情況都有機會,幫助他人不侷限於金錢的付出,也可以「出力」。李根政進一步強調,「甚至,你過得好,就是幫助別人。」如果一個人不能打理好自己的生活,反而帶給他人麻煩,卻又想幫助人,實為本末倒置,「先照顧好自己,才有能力照顧別人。」李根政說。

姚雨靜認同前 2 位的說法,並進一步提出可行的解方:「如果你沒有能力幫助眼前的人,請將需要幫忙的人推薦給更有能量的人。

Q:請問 NPO 與政府的合作如何可以順利?NPO 與政府若看法相左,要怎樣有效溝通?請分享成功的案例。

對此,紀惠容首先分享了不苟同中央政府作法的經驗。勵馨致力於受暴婦女與青少年的保護服務,然而中央政府卻要求在受服務對象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受服務個案的資料匯入中央資料庫,更令人詬病的是,個資匯入竟與機構的核銷與評鑑綑綁在一起,幾經溝通無效後,紀惠容談到下一步打算結合人權團體,繼續捍衛服務對象的權益。

「跟政府的談判過程,我們要是得理的話,千萬不要饒人。」紀惠容以實務經驗來整束與政府的斡旋策略,「我們先禮後兵,如果溝通行不通,我們必須發展其它的策略。另外,我們的補助款千萬不能超過預算的一半,少一點政府的資源,多保有一些組織的獨立性。」紀惠容更提到,她非常支持桃園社工工會的想法:「政府要少收稅,將資源釋放到民間。」政府應避免成為資源的控制者與分配者,使資源流動於民間(參考:【活動現場】社福民營化造成的社工悲歌,工會理事陳新皓:「工會是夥伴,不是敵人」)。另外,紀惠容也提醒 NPO/NGO 應固守自身的角色與功能,與政府成為平等的合作關係,而非僱傭關係,避免受政府的政策支配,「我們不要把自己看弱了!」

桃園工會理事陳新皓。攝影/Jason Yeh

李根政作為倡議團體領導角色,述說與政府的複雜關係。「激烈的時候我們跟政府對峙,面對鎮暴警察毆打群眾、被噴水車驅趕。我們最常對抗的是行政部門,我們會運用立法部門與主持社會正義的司法部門,來作為運動的助力。」李根政形容與政府的關係是「很細膩的角力」,必須「邊打邊談」,「運用各種手段與方法,不能全都『來硬的』,也要有手腕,如果政府願意走對的路,我們還是要幫助它。」進一步談到補助,李根政與紀惠容有著相去不遠的看法,「我們不拿政府的錢,保持獨立自主的狀態。」在這樣的堅持之下,李根政與組織共同爭取最多的社會支持、給予政府最大的壓力,多方平衡下,促成最大幅度的改變。

身為政府方的姚雨靜,則以「借力使力」為建議。她提到,組織工作者可以關注政府部門每年的政策白皮書以及各項施政重點,若觀察到與組織工作相符的目標,則進一步說服政府彼此合作,「有時候公部門給的幫忙也不一定是經費或預算,不要那麼快放棄溝通與整合的契機。」

攝影/Jason Yeh

Q:請問姚局長,原鄉取得社福用地有困難,無法建置社福機構,請問有沒有解套?(參考:【活動現場】Yabung:長期照顧就是「生活」,回歸多元的生活樣態始能長久

面對這項提問,姚雨靜坦承,礙於現有法規,缺乏合法建照的土地要轉作其他功能,仍然有相當大的困難。不過,姚雨靜以高雄市的現況說明:「高雄市重視活化低度運用空間這件事,長照、育兒、積極脫貧或在地服務都有需求,若是針對現有的低度使用空間提案,變更運用方式,我們會積極爭取相關經費。」

另外,有些空間也能增加服務範疇,使空間應用更加多元,不管是優化場地、重新整修,或是盤點現有空間,跨局處的與各部會、民間機構結合,都是可實現的方案。

Q:請問紀惠容執行長,臺灣的受暴婦女服務中,哪些地區的人力與資源最為缺乏?應該要怎麼辦?

紀惠容談到,目前受暴婦女的關懷場域中,資源分配不均是重要的議題,值得討論與改善。政府在受暴婦女方面的資源投入,主要挹注於「緊急救援」,「政府看到哪裡有危機,就得趕快處理,才不會被罵。」然而,受暴婦女往往終止暴力後,離開原本的所居之地,沒有重建生活的資助,政府政策顯然顧此失彼,「受暴婦女被緊急救援後,回家又被打,反反覆覆之下,這些資源相當浪費。」協助婦女長出能量、前往新生活,包括經濟獨立、社會住宅的提供、生活緊急救助,使婦女有餘裕尋求新的工作,這些行動都需要資金、也需要時間,「但政府的協助是沒有的。」勵馨基金會因此發展出「多陪一里路」的方案,從經濟、托兒到愛心房東的徵求,無不提供支持。

紀惠容建議,應該將最多的資源投注於暴力的「預防」,這一方面難以看到成效,補助相對也少,但如果將預防作業做好,緊急救援的預算比例就可以減低,她認為暴力預防應提撥 30%-40% 的預算,而緊急救援為 20%,生活重建則應有 30% 以上的比例進入,才看得到正向效果。此外,紀惠容感嘆政府的防暴觀念還停留在「撥打 113」,這是非常不足的,暴力防治應該是每個人的責任,不只是受暴者必須通報相關單位,加暴者的教育也應獲得重視。

攝影/Jason Yeh

Q:我是高雄社工工會祕書長志南。我想分享一件事情,當我回到高雄工作時,我曾遇到社工學弟妹向我反映每個月的薪水被回捐 6000-7000 元,向社會局反映後無疾而終,最後辭職、也沒繼續當社工了。另外,也曾遇過具備社工師資格的社工未能領到合理薪資的狀況,工會介入後薪水才獲得調整。我們工會沒有想要與政府為敵,我們很想請問,工會與政府可以合作嗎?若機構持續違法,我們可以一起怎麼處理?

姚雨靜坦承,若機構按照合法的回捐程序,也具有回捐收據,社會局也只能私底下再了解員工的捐款意願,但於法理上並不能制裁機構。姚雨靜認為,應積極的指導機構不只節流、還要開源,只要機構預算寬裕,回捐就沒有必要,「我們能做的就是教機構募款,讓機構有更多能量可以好好養工作人員,沒有好的工作人員,服務品質也就不會好。」

紀惠容也針對這個問題補充,提出她所認為的不足之處。「政府以人頭方式計算補助款,沒有看到方案的整體性。」紀惠容舉例說明,若政府齊頭式的給予機構的每位員工相同的待遇,對資深員工並不公平,政府應尊重機構的晉階與敘薪方式。她更提到,許多機構面對齊頭式的薪資給付方式,衍生出「契約制」的因應策略,也就是承辦政府委外案的期間約聘所需工作人員,一旦約期結束,該員工的聘期也隨之終止,「這樣真的對員工好嗎?」紀惠容質疑,並且呼籲大家提出更有創意的方式來共同解決問題(參考:【社工工會聯合記者會暨抗議行動・會後新聞稿】衛福部黑箱修惡補助要點,社工薪資挪很大)。

圖/chen paul @ flikr, CC BY-NC-SA 2.0

Q:(NPOst 執行長馮瑞麒)NPOst 一直想要做 NPO/NGO 的後盾,我們都知道,臺灣有非常多的 NPO/NGO 工作者,但其實沒有直接相關的科系可以培訓這方面的才,我想請問,如果有機會開設專業的 NPO/NGO 人才培訓課程,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課程?NPO/NGO 人才若想要進修,可以做哪些事情?

李根政認為 NPO/NGO 工作最普遍的困境在於欠缺「公民對話能力」。「社會上對於公益性質從業人員的看法多數是『犧牲』、『奉獻』、『好有愛心喔』,走出去常常人家以為我們抱持熱忱在做義工,好像不應該有合理薪資,有的捐款人甚至要求捐款一毛錢都不能用在其他行政費用上。」因此,如何向社會大眾說明組織自身的價值,發揮專業並擁有基本的物質基礎來維持生活所需,是非常重要的課題。

紀惠容則認為「人權觀念」需要被適當的傳授;此外,要能看到「結構性的壓迫」,才有能力為弱勢族群倡議;最後,「公民對話能力」再度被提出來,紀惠容認為,組織與其工作者必須合理掌握到議題的發聲權與解釋權。

姚雨靜也認同前 2 位的思維,她認為,社會大眾對職業的專業定位之觀念需要改變,「為什麼你願意付一個理財專員 6-7 萬協助你投資,而不願意花 3 萬,讓另外一個人解決你生命中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姚雨靜更表示,非營利組織的運行與一般公司行號其實無異,包括人資、財務、方案管理等,「我們必須好好向企業學習。」

攝影/Jason Yeh


延伸閱讀:

褚士瑩專欄【阿北私會所】想成為 NGO 工作者,該充實什麼能力才能展露頭角?

黃愉婷

曾任 NPOst 編輯。 八年級生。社會學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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