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錢捐給慈濟就不管了,算不算做善事?
作者/陳宜伶
是否,曾經一提到慈濟,眼前就會浮現慈濟長者喜樂親切的笑容?曾幾何時,再提起慈濟,腦海裡只浮現「排擠其他慈善機構資源」、「搶奪窮困者拾荒收入」、「破壞生態環境的大財團」等負面形象?是否,身為慈濟人是一種無上榮譽,能獲得安心的踏實感?雖問心無愧,卻不曉得自己為什麼要背負社會大眾對於慈濟決策的撻伐?身為慈濟人的家人,看到他們一向毫不懷疑默默付出,我不禁要問,慈濟人的「慈悲願力」,在當今複雜社會結構下,能否真正有效轉換成對社會大眾有益的慈善志業?
慈濟在成立初期,有其明確的公益目標,就是募款興建偏遠地區醫院。在證嚴上人精神感召及師兄姊努力下,成立了慈濟醫院,善款也有了穩定來源。之後,志工不斷加入,使慈濟基層以慈善理念為核心,形成系統性的志工團體。雖然醫院成立,目標達成,但慈濟已不再像一般公益團體一樣,有特定的服務對象及捐助計畫。善款不斷增加和志工團體擴大的結果,慈濟必須增加它的業務範圍。但經重新調整後,慈濟有了更大卻更模糊的公益目標,加上商業經營手法介入,形成慈濟的階級制度,卻也逐漸偏離宗教信仰核心,決策流程也變得不透明,無法真實反映基層聲音。
身處看似組織陣仗龐大,目標多元的大型公益團體,慈濟人應該思考「捐錢就是做善事嗎」、「捐助者都知道他們的錢用在哪裡嗎」?事實上,慈濟後來發展出四大志業八大法印,包括慈善、醫療(如慈濟醫院)、教育(如慈濟大學、慈濟技術學院、慈濟中小學)、人文(如慈濟人文志業中心、大愛電視、經典雜誌、檀施會、慈濟月刊)、國際賑災(如援助川緬)、骨髓捐贈(如慈濟骨髓幹細胞中心)、環保(如慈濟環保站、大愛感恩科技公司)、社區志工(如慈濟各分支會所)等。
其實,只有「慈善」和「國際賑災」兩項,屬於有具體公益目標而且沒有營業收入的慈善事業。剩下的志業,其營運方式與一般非營利機構運作方式相似,皆有自我營利之能力,只是營利盈餘不會分配給機構擁有者或股東。而社區志工,是推展慈濟運作的骨幹,影響慈濟文化甚深,是自發性極高的團體,是慈濟基層最重要組成。因各項志業的財務及運作方式,劃分得極為模糊,使得有心人在灰色地帶有操弄空間。
1995 年以前,非營利組織因為不須申報所得稅,經常成為企業逃漏稅負的避風港。1995年修法後,非營利機構必須申報所得稅,但「宗教團體若無任何營業或組織收入,僅有會費、捐贈、基金存款利息,且其財產在一億元以下得免申報」!這也是我之前說為什麼善款越來越多時,慈濟一定要擴大業務不然就得申報所得。但慈濟後來擴大的業務很多,並沒有特定公益服務對象,以及規畫公益服務項目。大多只是為了服務慈濟組織成員本身。再者,財團法人的盈餘雖然不分配給股東,但可以轉投資其他「營利事業」。因此,非營利事業之盈餘被利用來轉投資其他營利事業的可能性非常高,雖然目前在台灣不違法,但此舉已違背「非營利事業」的本質!
現在,再想想,「捐錢就是做善事嗎」?如果捐給沒有資金匱乏問題,或沒有明確公益業務計畫的慈善組織,多餘的善款可能被拿來擴張另一種業務(如購買土地)。如果你捐錢給一家自己就能賺錢的企業,你會覺得自己是在做善事嗎?如果沒有,為何你會覺得捐錢給慈濟是做善事呢?很明顯,在慈濟的組織架構下,宗教招牌是被拿來掩蓋「善款作為其他用途」的最好擋箭牌。甚至,某些非營利事業在實質上很難被稱做慈善事業,因為他們並無特定受助對象,與改善社會問題的計畫性目標,並在企業目標的追求中,仍以利潤為主要營運目的,所以在資源回收過程中,才會出現與窮苦人爭生計的爭議。
除了作為規避稅賦之用,慈濟龐大的組織架構有許多容易遭人利用的模糊地帶。如果慈濟是宗教團體,事情就簡單了,因為大家捐錢是心甘情願的,是信徒自己認為捐錢可以獲得上天保佑(就像佛光山一樣),所以這樣的核心理念並沒有欺騙的問題。又如果慈濟是一個單純的慈善募款團體,這也簡單,因為捐錢的人都有權檢驗他們的捐款用到哪裡去,因此慈善團體都應該清楚公開帳目,接受社會檢驗,負起社會責任。但麻煩的是,慈濟用慈善的名義向社會募款,但因又有宗教的成分在裡頭,而宗教傳授人們應該順服,那些阿公阿嬤都是相信證嚴上人的,他們不會去過問錢的去處,再加上慈濟以傳銷的方式招募會員,龐大的會員數量形成一個「內部經濟體」,隨便出個什麼產品就會有一定的銷售數量。更慘的是,慈濟的階級制度建立在「捐款金額數量」而非道德修行層次,這樣的制度,讓有心人更容易滲入慈濟,利用眾多人士的善心,利用慈濟眾多的免費人力,利用慈濟這龐大的經濟體,利用證嚴上人的號召力與慈悲,漂白他們賺來的錢。
雖然慈濟在政策上引起許多社會爭議,但帶給慈濟最多正面形象的,其實是最不需花錢且自發性極高的社區志工。這些人除了協助訪貧救難以外,另一個更實質的意義,是志工彼此相互關懷所建立起來的情誼。例如,很多經濟狀況不佳的老人家,努力付出勞力做環保,在過程中與其他志工相互扶持,雖然沒有錢拿,卻依賴著彼此友情,而得到苦境中繼續走下去的力量。
因此,我不會說慈濟是一個完全被錢汙染的慈善團體,但絕對是一個極容易被資本主義者利用的慈善團體,只因為它龐雜的組織系統、不透明的決策流程與帳務系統、升等制度偏離慈善初衷、管理與運作未引進專業人才。特別是決策流程有可能只依賴高層(如百萬榮董)而缺乏專業意見,也無法加入慈濟基層的多元意見,使得決策在違背社會正義時無法得到適當修正。
為了不讓廣大基層慈濟人付出的努力,因錯誤決策而付諸東流,或許該是慈濟將其龐雜的組織,改革成更有明確營運目標與營運組織架構的各別志業體了。如「助貧、國際賑災」明確定義為向大眾募款的慈善事業;「環保、醫療、教育」等則以社會企業作為營運架構目標(須有解決社會問題之功能並兼顧利潤分配正義);「佛學教育」部分,則以宗教形式營運。
不管慈濟要如何定義,都應讓各事業體有明確的營運目標、準則與公開清楚的帳務,避免有心人操作。當然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反思慈善的意義與創新改革的方式。慈濟初期的社會形象是由廣大基層所建立,許多活動也是由下而上發起,因此高層的決策流程應更加公開清楚,並允許基層的多元意見進入決策圈。
本文由作者授權刊登,原文在此。
photo credit: yummyporky via photopin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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