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上網,就等於善用科技? —— 「量」與「質」的數位落差,關於數位文化資本(下)
文/臺北大學社會學系馬國勳助理教授(感謝臺北大學社會學系鍾可郁同學的協助)
接上篇:〈 會上網,就等於善用科技? —— 「量」與「質」的數位落差,關於數位文化資本(上) 〉。
第二類型的落差:「質」的差異
有別於前述「量」的數位不平等,第二類型的數位落差(the second digital divide)則聚焦在「質」的差異。例如我們會關心一個人最常使用網路的目的為何,以及哪些人較懂得如何透過網路去尋找諸如健康、工作等各類有用的資訊。
PISA 過去曾做過一項有趣的研究,要求 15 歲受試學生透過電腦填答問卷,並出作業要求他們上網尋找特定資訊,例如尋找某一部剛上映電影的具體場次。在記錄每位學生的整個搜尋過程以後,可以得出以下訊息:有多少比例的學生能成功找到正確資訊?每位學生所花費的時間是多久?以及學生在尋找到正確資訊以前,曾點選過多少次不相關的網頁?
這種研究目的在於,突顯出擁有電腦與資訊相關技能與素養(literacy)的重要。基於以上研究,學者可以進一步提問,為何有些學生在 10 分鐘以內就能找到他們所需要的電影資訊,有些學生卻花了半小時以上,甚至有人在點選過無數個網頁之後依舊徒勞無功?
如果光是在找線上電影資訊就能夠對一些學生產生困擾,遑論是其他更複雜、難度更高的任務。例如一位學生為了完成小論文,而須在網路中尋覓相關資料,想必需要擁有更多的資訊技能才能辦得到。
這裡所要強調的是,即使是新世代的年輕人,依然需要具備一定的資訊素養、知識與技能,才有辦法在網路排山倒海的資訊當中,找到真正對自己有用的東西,懂得去分辨資訊的真偽,減少挫折感與避免危險,例如網站上找不到想找的資訊、大量垃圾與無用訊息、電腦中毒、木馬網站、網路詐騙、網路霸凌⋯⋯等。
那麼,新一世代的青年學子,該從哪裡獲取這些電腦的基本能力、養成有用的上網習慣與增加數位素養呢?一旦提到「數位學習」,我們大多第一個想到的是學習的代名詞 —— 學校,即透過學校課程的安排,提升學生使用科技產品的能力與素養。
如此一來,是否代表學生所接受的數位學習,完全受制於他們就讀哪一間學校與班級?換言之,如果社經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無法就讀「明星」級的好學校,是否就會降低他們的數位學習機會,進而降低其科技產品使用的素養?答案大概是:yes and no。
根據近幾年的 PISA 調查報告指出,在多數已開發或高度後工業化的國家,學校與學校之間的數位落差相對較小。除此之外,社會經濟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在校使用電腦、網路等科技產品來輔佐學習的程度,反而會高於優勢家庭背景的學生。
另一個相關的發現乃是根據該調查於 2009 年的資料所呈現的數據:經濟發展達到一定水平的國家裡,窮學生比富裕學生更常使用圖書館裡的網路資源。相反的,在貧窮與經濟落後國家裡,富裕學生比窮學生更常「泡」在圖書館裡享用網路資源。
綜上所述,一旦國家的經濟發展與政府的教育支出已達到一定的程度,將能大幅度地提高貧窮與其他社會條件居於劣勢的學生,在校上網以及參與數位學習的機會。根據下圖二(右半部)所顯示,在台灣與其他鄰近亞洲國家裡,學生在校使用電腦與數位科技的機會均等,而不再出現性別以及階級上的差異。
相對而言,學生在家使用電腦與網路來從事教育學習,仍存在著一定階級上的差異(圖二左下方)。平均來說,高社經背景的學生,在家使用電腦從事與教育學習有關的活動,比低社經背景的學生還要來得頻繁。
數位文化資本,「主宰」科技產品的能力
以上顯示,家庭是造成學生與學生之間數位落差的主要來源。這也可能意味著,在網路資訊化與數位化的時代裡,學生在數位化學習上的主要「競爭戰場」已悄然地從學校重回到家庭場域。
學者 Ariane Ollier-Malaterre, Jerry Jacobs, 和 Nancy Rothbard 在近一期的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期刊裡,延伸法國社會學家 Pierre Bourdieu 的文化資本理論,提出了「數位文化資本」(digital cultural capital)的概念。此新概念的背景,乃強調網路世界中,人與人的關係與互動的錯綜複雜性,因此並非每一位網路使用者都能隨時擁有正面、愉快的網路使用經驗。
一個人能否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與目標來上網,並「主宰」正在使用的科技產品,而非被科技產品所宰制,與以下 3 個因素有關:網路使用者是否有意識、動機與技能去懂得如何用有效的方式上網,避免對自己不利的資訊被暴露在網路世界裡,並懂得如何透過上網達到自己的目的,例如賺錢、謀職、增長見聞、促進健康與生活福祉等等。
Ollier-Malaterre 等學者進一步指出,當今人們在網路上常遭遇 3 種類型的挑戰:
第一、掌握人際間的連結性(connectivity management)
一個人有沒有辦法按照自己需要的時間、想要的方式(email, Skype, Facebook, Line, Instagram…)和想聯繫的人聯絡,不論是家人、同學、同事、上司、志同道合者或其他類型的人。更重要的是,當一個人在網路上遇到不想聯絡的對象,有沒有辦法能依自我想法拒絕,而不會因為網絡的「穿透性」而被迫與這個人互動。顯然,對於社會、經濟與文化處境不利的人而言(例如藍領階級、移民、移工、女性、身心障礙者等),他們在網路互動過程中的主動性較低,而往往居於劣勢。
第二、如何經營、展演自己的形象(self-presentation management)
例如一位注重自己專業形象的人,是否懂得如何使用 Linkedin、臉書或公司網頁去呈現自己的專業形象,讓他人對自己產生好感,並避免讓別人看到自己不為人知的、或不願呈現的那一面。同樣地,社經條件背景較居於劣勢的人,往往擁有較少的能力或自由,去經營這種形象。
第三、能否保護自己在網路上的隱私(privacy management)
此可狹義的指涉一個人能否避免隱私資料被盜用或被不當傳送,但也廣義的包含個人能否有辦法透過有效的策略,讓某些訊息只傳送給特定團體與對象,而避免分享給其他無相關的網路使用者。
綜上所述,由意識、動機、與技能所形成的一種「數位文化資本」本身具有相當的複雜性,需要經年累月,才有辦法培養出一套有效使用網路的習慣,或經營個人在網路上形象的「習性」(或稱為「資訊慣習」 digital habitus)。
因此對青少年而言,家庭成為學校之外最主要傳遞數位文化資本的場所。可想而知的是,社會經濟條件具有優勢的家長,較可能了解到數位科技對子女日後成就的影響所在,並傳承相關的經驗給其子女,進而積極陪伴子女上網,避免子女在網路中遇到挫折或遭遇潛在危險。如此一來,將再度突顯數位科技使用上的不平等。
家庭社經地位的影響,與國家發展水平成反比
最後,我再次以 PISA 於 2009 年所蒐集的跨國資料,來呈現家庭社經地位的影響作用。透過跨國研究,我們將發現到,數位落差固然存在著跨國性差異,但不同國家所面臨的困境其實蠻相像的。
下圖三包含 55 個來自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按國民生產毛額而分為 3 類:低收入國家(圖的上方)、中收入國家(圖的中間)、與高收入國家(圖的下方)。這裡所呈現的是在加入了其他的控制變項之後,不同的家庭社經地位(family SES)是否會影響學生在家使用教育軟體的可能性(use of educational software at home,見圖的左半部),並影響學生的網路素養(Internet literacy,見圖的右半部)。
整體而言,我們可以總結指出,國家的經濟發展水平愈高,家庭社經地位的影響效果將降低。但即便如此,數位階層化的現象在高收入國家或後工業化社會中依然相當明顯。這也再次驗證,家庭的影響作用在 21 世紀的今天仍不容小覷。看起來,要真正解決數位落差的問題,並沒有想像中容易,似乎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本文轉載自巷仔口社會學〈「量」的數位落差,「質」的數位落差,以及由家庭所傳承的數位文化資本〉, NPOst 編輯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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