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移工是「防疫破口」?正視移工處境,真正的破口,來自不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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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米恩

「你是想問他為什麼逃跑?」安迪(化名)的老婆米雅(化名)爽朗地笑起來,反倒比我更不避諱「逃跑」這個詞。

米雅現在是合法的廠工,老公安迪在臺灣工作達到 12 年上限(家庭看護工工作年限則為 14 年)後選擇逃跑。「他在臺灣超過時間,不能再留久一點,我還在這裡,他想跟我一起回去。他也會怕,但也沒辦法。」

安迪和米雅已經結婚 6 年了,在印尼家鄉育有一個 3 歲的孩子。和大部分印尼人一樣,他們也很愛開玩笑,安迪笑起來很燦爛,直誇自己的老婆漂亮,米雅則含蓄一點,中文講得很流暢。

疫情時期,逃逸移工的困境:沒有工作、買不到口罩、不敢看醫生

移工會從 Facebook、Youtube、電視新聞等管道得知新冠肺炎疫情的消息,但是買口罩卻是一大難題。對於米雅這樣的「合法」移工,白天要上班,等到晚上口罩早就售完了,雖然可以用 APP 預約,但移工通常不會有讀卡機,也看不懂全中文的界面;而對於安迪這樣的「逃逸」身份,根本無法在臺灣買到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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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說:「我朋友也是跑掉,她從印尼買,就給我幾個,但現在印尼也很難買。老闆也會給。有時候口罩用久了,就洗一洗再用。」

對逃逸移工來說,疫情期間,就醫是另一大難題,他們現在無法、也不敢就醫。安迪以前經常帶逃逸移工去一間小診所,只要自費就可以,最近朋友溫蒂(化名)因為眼睛被小朋友用書打傷要複診,卻因為沒有健保卡被拒絕就醫。另外,現在進入醫院也都要出示健保卡,加上新冠肺炎第 32 例逃逸移工被捕的消息在移工社群傳得沸沸揚揚,很多逃逸移工現在都不敢去醫院了

雖然衛生福利部部長陳時中曾表示,疫情期間不會掃蕩非法看護,但這並不表示「查緝」這件事不會發生。安迪說他的朋友麗莎(化名)帶阿嬤去一間醫院就醫,進醫院出示健保卡後,卡上被貼了一張圓圓的小貼紙。麗莎很緊張,覺得自己的「逃逸」身份暴露了,趕緊打電話給僱主來接替她後匆忙離開醫院。果然沒過多久,警察便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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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醫院通報了麗莎嗎?打電話詢問健保署後,健保署表示,外籍勞工逃跑後僱主會將其退保,逃逸移工如果使用健保卡的時候會顯示「異常」(即「不在保」狀態),但不會顯示「逃跑」。雖然麗莎最後沒被抓捕,而她健保卡上的貼紙也許只是過去 14 天未出境的「合格證」,但最後是什麼原因導致警察的到來,無法確定。

類似的消息在移工社群很容易被傳開,米雅說,現在逃逸移工都害怕進醫院或是去看醫生,「逃跑的人,買口罩、看醫生很困難,找工作也很困難,老闆不敢給我們工作,會怕病毒,我朋友很多都這樣子。他們在宿舍,就會要費用,但很多人沒有工作。

因為擔心被抓,安迪現在也很少出門了,除了偶爾和老婆米雅見面。以前身體不舒服的時候,就讓老婆去藥局買點藥。其實安迪很想回去印尼,這麼多年在外打拼也很累了,他現在是工廠很重要的員工,沒有他的話,所有工作都可能停擺。但安迪在忍耐,等米雅工作年限到了以後,就和她一起回家,回到孩子的身邊。

人心惶惶,逃逸移工將成為防疫破口?

逃逸移工感染新冠病毒還是「驚天動地」地發生了。

第 32 例印尼籍逃逸看護工在 2 月 26 日確診,行動足跡被公佈、臉書直播被曝光,輿論鋪天蓋地。隨後,勞動部表示要「加強查緝非法移工」,陳時中則指出「不贊成在防疫期間掃蕩非法看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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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9 日,一名男性印尼籍逃逸移工因感冒就醫,院方發現他有發燒症狀,將他安置在隔離處準備進行新冠病毒快篩,並報警處理。移工見到警察後慌忙逃跑,被抓捕後,他同為逃逸移工的妻子也被抓捕進入收容所。而夫妻二人在臺灣育有兩個幼兒,目前正在安置中。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因為生活困窘,買不起奶粉,他們只能用米水撫養小孩。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研究員陳秀蓮表示:「現在對外通訊很困難,父母兩人不知道小孩在哪裡,只知道被安置了。後續要做親子鑒定,小孩才能隨大人一起遣返。但現在防疫期間,收容所的封閉性變強,確切情況我們都不清楚。」

根據勞動部的數據,臺灣目前總共有約 71.9 萬名移工,撐起臺灣的製造業、營造業、漁業和長照需求,而逃逸移工總計約 4.9 萬名。在這個特殊的防疫期間,逃逸移工是否會成為「防疫破口」?逃逸移工要如何納入臺灣防疫系統中?逃逸又真的等同於犯罪和高危嗎?

仲介層層剝削、監管灰色地帶,種下「逃跑」根源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專員許淳淮表示,移工選擇逃跑是因為現在政策上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不能自由轉換僱主」是目前移工制度中最為人詬病的地方之一;其次,移工來臺灣要承擔巨額仲介費,依國籍、工種而不同,一般為 8 到 20 萬臺幣左右;此外,每個月還要繳交 1,500-1,800 臺幣不等的仲介服務費,換工作會被仲介收取違法的「買工費」,還有工作年限等問題。

「當移工遇到問題的時候,如果得不到仲介幫助,他們又不能自由轉換僱主,加上為了來臺灣工作可能借了一大筆錢,回國成本太高,『逃跑』是他們唯一能選擇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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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仲介常常說「外勞明明可以自由轉換僱主」,事實上,《就業服務法》53 條明確規定「外勞不得轉換僱主或工作」,除非有「不可歸責於受聘僱人之事由」。後來政策有所微調,開放家務移工在原僱主、新僱主、移工三方合意的原則下,可以直接轉換。而從 2018 年開始,製造業的移工也可以經「雙方合意」轉出,但仍須經勞工局召開協調會議,且一旦移工進入轉換期間,雇主將可能面對 2 到 4 個月的「空窗期」,導致雇主同意勞工轉出的意願仍低。而不論是家務移工或製造業移工,轉出的前提都是「雇主同意」,這稱不上是「自由」。

至於「買工費」,則在 2016 年之後大量出現。2016 年《就業服務法》52 條「移工在臺灣工作滿 3 年必須離境 1 日」的規定被廢除前,移工每 3 年就要繳交一筆巨額母國仲介費,而這筆仲介費,一部分會流向臺灣本地仲介,也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在「三年出境一日」的規定被廢除後,臺灣本地仲介分不到移工母國的仲介費,開始變相在臺灣境內收取「買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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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這筆收費還從「期滿轉換」的移工蔓延到其他原因轉換的移工身上。許淳淮說,以前因為勞資爭議轉換的移工被收錢的狀況不多,但現在從安置中心轉換出去的移工,9 成都會被收錢。勞動部幾乎罰不到,因為證據很難蒐集。這筆錢 2 萬到 9 萬都有,仲介按工作好壞、加班多寡開價,移工如果不願意支付又找不到合法工作的話,走投無路之下,也只好選擇逃跑。

逃跑也就是換了一份工作,違反的就是《就業服務法》行政上的規定,以及與僱主的民事契約。但現在臺灣的氛圍裡,都會把逃逸移工當作一個犯罪者。平時把他們當作犯罪者的結果,就是在我們需要他們加入防疫工作的時候,出現很多障礙。」許淳淮進一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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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移工因為語言不通、資訊不對等,在遇到不好的僱主和仲介、要繳交「買工費」或找不到合法工作時只能逃跑,而像安迪面臨的則是工作年限的問題。移工在臺灣的工作總年限是 12 年,家庭看護工可以延長到 14 年,但安迪和僱主的勞資關係不錯,工廠也離不開他,加上妻子仍在臺灣的關係,逃跑是種無奈之舉。逃逸移工除非有自己的網絡可以找到工作,否則會透過地下仲介,安迪說按照工作的種類要價不同,有的按次給,有的按天給。

菲律賓人將逃逸移工稱為 TNT(Tago ng Tago,躲躲藏藏),這的確符合他們的生存處境。除了躲在一般臺灣民眾看不見的地方外,其實還有很多逃逸移工就在我們身邊,在養老院和醫院,支撐著臺灣的長照和社福工作。

「逃逸」與「高危」,沒有直接關聯

陳威志是畢業後第一年住院醫師(PGY),也是在醫療界倡議移工人權的 Rumahku 志工團的一員。「在我們醫院有遇到過逃逸看護工。老人家住院有時需要照顧,不可能臨時申請巴氏量表去請看護,醫院提供的合法管道大多是日間照顧,這些很貴,有人會通過地下仲介找逃逸移工照顧。」

「逃逸移工照顧了醫院的病人,好像大家都不知道這件事。」陳威志說,直到第 32 例的新聞出來之後,很多護理師才知道原來院內有逃逸移工,「現在把逃逸和高危聯繫在一起,其實兩者並沒有直接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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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例患者身份被公佈之後,雖然醫院沒有主動查緝逃逸移工,但現在大部分醫院門口都有人檢查健保卡,逃逸移工的身份很容易就被發現,就像安迪的朋友麗莎那樣,這就相當於「被動地」查緝了逃逸移工。陳威志覺得「門口有人查健保卡」這件事也可能讓很多生病的逃逸移工不敢就醫,許淳淮則認為,越嚴厲地對待這些逃逸移工,會讓他們躲得越隱秘,這就會造成所謂的「防疫破口」。

在臺灣,目前機構看護和家庭看護總共有約 26 萬名看護工,還有很多逃逸看護工散落在家庭和醫院。由於合法日間看護有上下班時間,所以晚上只能由家屬或 24 小時都能照顧病人的逃逸移工接手看護工作。對於護理師來說,一個人就要照顧 5、6 床病人,不可能將每個病人都照顧得無微不至,但有些病人需要有人在旁邊看著吃飯,這就需要家屬或請一個專門的人去照顧。「如果有天真的全面查緝逃逸看護,會增加我們臨床工作者照顧上的困難。」陳威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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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志認為,臺灣現行的醫療分工是以職業類別來劃分,例如護理師、醫師、藥師等,看護卻沒有被納入醫療體系裡,但看護工作其實是正常醫療照顧的一環,「我覺得他們本來就是醫療工作者。」

正視逃逸移工處境,如何納入防疫網?

移民署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到 6 月 30 日推出「擴大自行到案專案」,以「不收容、不管制、低罰緩」的措施,鼓勵逃逸移工主動投案,當時總共有約 1.7 萬人自行到案

為了配合防疫,移民署再次開放「擴大自行到案 2.0」,自 3 月 20 日到 6 月 30 日止,同樣採取「不收容、不管制、低罰緩」的措施,但這段時間之後會加強查緝力道並進行大掃蕩。

許淳淮認為,其實這只能吸引到那些原本就想回家的逃逸移工,卻無法吸引那些還想留在臺灣工作的人。「擴大自行到案」屬移民署管轄,移民署解除入境管制後,這些曾經逃逸的移工可以來臺灣求學、旅遊、結婚,但再也不能以移工的身份回到臺灣工作。移工來臺灣工作,需要有勞動部發放的「聘僱許可」,移工一旦逃跑,就會在勞動部的系統中被註記,勞動部也就不會再發放「聘僱許可」給這個人,而這意味著他們無法獲得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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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不應該只是消極地宣誓現在不會加強查緝,而應該有一些積極的政策,包括不驅離、不處分,最重要的,是讓他們重新回到合法身份。」許淳淮說。

「重新回到合法身份」包括兩種情況,一種是,逃逸移工如果想回到母國,應該註銷其「逃跑」身份,讓他們日後可以再次申請來臺工作;另一種則是讓他們回到現行的移工制度內,重新在臺灣變成「合法移工」。

學者王宏仁、吳嘉苓、曾嬿芬、藍佩嘉、陳炯志也在〈整合失聯移工,才是最好的防疫!〉 一文中寫道:「為了有效防止疫情擴散,我們呼籲政府,以提供醫療支持、重新建立連結、給予合法工作身份的方式,讓失聯移工可以在身體出現不適時勇於就醫,而非躲藏起來,以避免更大規模的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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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醫事工作者的角度,陳威志指出看護工也應該被教導同樣的防疫觀念,知道如何自我保護和保護病人,例如接觸病人的什麼時候需要洗手等,因為移工和醫事工作者一樣處在高風險的環境內。「這些觀念要有人跟他們說,讓他們知道要怎樣做。現在他們知道肺炎這件事,但不知道自己跟肺炎這麼近。」

至於「逃逸」,陳威志認為就防疫期間,應該先不考慮移工的身份,把通報放在一邊,否則移工即便有接觸史也會不敢就醫,這對防疫並沒有幫助。

4 月 18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從 4 月 19 日開始,藥局和衛生所週日喘息,不賣口罩,有意於週日營業者,則樂見其成。然而,很多移工只有週日休息,得以買上口罩。連「合法」移工想要買口罩都如此困難,又何況是逃逸移工呢?幸而口罩 3.0 於 22 日上線,持健保卡即可於超商預購口罩,但考量語言介面的便利性,協助移工防疫,仍須給予更多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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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20 號,新加坡累計確診新冠肺炎病患 8,014 例,衛生部宣佈單日新增 1,426 例,創單日紀錄新高,其中只有 16 例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其他大多為住在宿舍裡的外籍移工。緊密的社群關係,是移工之間互相扶持的重要力量,卻也因此提高了疫情快速擴散的風險。

新冠病毒仍在持續肆虐,逃逸移工是否會被迫成為「防疫破口」,誰也說不準。但病毒不分國籍和身份,逃逸移工也是臺灣社會的一份子,將他們更好地納入防疫網中,共同對抗病毒的蔓延,是刻不容緩的責任。不僅移工與臺灣社會是共同體,事實上,不論國籍、種族、階層,所有人類,都是命運的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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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傅觀

核稿編輯:高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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